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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将制订新法,以加快遣返犯有严重罪案的外国人的进程。
星期二,联邦公共安全和紧急事务部长布莱尼(Steven Blaney)说,“遣返严重外国罪犯法”(the Removal of Serious Foreign Criminals Act)将在下月出台。
在多伦多的新闻发布会上,布莱尼说:“我们正在解决问题,以有效地遣返那些在加拿大犯法、滥用加拿大人的慷慨的外国罪犯”。
根据拟制订的法案,可不经过其本人同意而将外国罪犯强制遣返回原居住国家。
关于“赦免”的程序也将改变。布莱尼说:“我们要确保,所有被判定犯有严重罪行的外国国民和特定的永久居民,将不能再通过寻求‘暂停犯罪记录’(record suspension)——以前称作赦免——而逃避遣返。”
以前有这样的情况,犯重罪的外国人得到赦免而被获准留在加拿大。但布莱尼说“我们不能让这事情再发生”。另外,被视为对加拿大公众有威胁的难民,在被遣返时,其被保护人资格也将被撤销。
在该法案之前,多年来已有类似的措施,是哈珀总理严厉打击犯罪的议程的一部分。
10项重罪,可致登陆永久居民即被遣返:
1、酒后、药后驾驶,造成他人身体伤害
2、酒后、药后驾驶,造成他人身体死亡
3、种植大麻
4、贩运大麻超过3千克
5、盗窃5000加元以上财物
6、无枪械抢劫
7、藏有管制武器弹药
8、造成人身伤害的侵犯或持械侵犯
9、逃逸警方控制
10、使用或持有偷窃或伪造的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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