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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人士面对遣返令应当如何正确处理?

2020-09-08 |作者: | 来源:

最近有一位客人的父母突被联邦移民部执行人员拘留,第二天送上飞机遣回原居地。这两位父母年龄五十岁左右,来此地已超过十年,曾申请难民,失败后一直留在加国,且在此地有子女和外孙。过去移民部也没有真正逼迫他们离境,只是两老属于有驱逐令的人。

  查所有非移民身分的难民申请人,都会因为申请难民失败而收到驱逐令。当然移民部执行人员要赶他们走,是在执行公务,问题出在两老在毫无准备下被拘留并递解他们出境,手法不合正常程序。

  今后如果非法居留人士被移民部执行单位召见,心里要有准备,亦即可能一去不回,给官员拘留然后送走。这类见面通常安排在星期五,因第二天是周末不办公,可说叫天不应叫地不闻。移民官只要把机票搞好,就可以送人上飞机。

  正常把有关人士送走程序,对难民申请失败者来说,是先做一个风险评估。如果送他回去确认没有风险,这人就送走。如果没把那人送走,只因为他的旅行证件没办妥。

  以来自中国大陆的失败难民申请者来说,没有中方发出旅行证件,就是送不走的最大原因。一旦旅行证件到手,移民部就可采取行动。正常手续是移民部把那人叫去面谈,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加国。除非他说不打算走,否则移民部给他一项离境通知,让他一个星期内离境,自备机票。如果法庭发出停止令,此人就可暂时不送走;不给停止令,照计划送走。

  如果移民部使坏,就好比上述那对父母情况,移民官就会故意说当事人根本不想走,不会自愿登上飞机。于是立刻扣留,送到下一班机,也不理会送到中国哪个城市。当事人有回中国证件,但到了中国却没有证件在境内旅行;到不了老家,那是阁下的事。一旦把你扣留,则是连和在此地家人见一面机会都没有,最多通一次电话。

  所以,阁下如属于非法居留人士,随时做好“被送走”准备,而且金钱方面,注意要安排到有人替你领取。家人也要有心理准备。

  一旦遇上移民部召见的时候,当移民官问你什么时候走,不能说不想走。至于被问到什么时候走,只能答:你叫我什么时候走我就什么时候走;给我十天时间把东西处理好,我一定走。这样才可避免被移民部扣留,然后即时送上飞机。

本文发布于: 2012-7-19 15:42

fu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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