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由联邦 移民部提出的新《入籍法》Bill C-24法案,虽遭反对党、加拿大律师公会及多个移民团体强烈反对,但仍然在国会完成三读程序,只需送参议院认可,即完成立法程序。
新《入籍法》对新移民立即产生的主要影响包括:
申请时间延长:今后入籍居住要求将是6年内住满4年,而旧法时代则只需要在4年内居住满3年即能申请入籍;
申请资料增加:申请入籍必须提供报税资料,没有报税资料即被认为申请文件不齐,将被退回。
新《入籍法》推出后,其中考虑申请人有无“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的条款,引起加拿大律师公会(CBA)的极力反对。据明报报道,CBA认为“居住意愿”既可能违宪又定义不清,更将公民分成两种,让在海外出生后到来归化的加拿大人无法像在本地出生的加拿大人一样,享有一样的迁徙自由。
CBA并警告,一旦新法开始执行,移民部可能穷其人力及物力,也无法处理因落实规定而必须进行的查核,与移民部提出修法目的是为了节省经费“背道而驰”。
新民主党移民副评论员戴伟思表示,新法中的“居住意愿”条款已经明显限制人民迁徙自由,已经明显违宪,即使联邦保守党勉强以多数优势,表决通过新《入籍法》,未来不久即会被告上法院,由加拿大最高法院作出是否违宪的解释。
这个被加拿大律师公会认为违宪的“在加拿大居住意愿”(intent to reside in Canada)条款,移民部三读时没有调整。移民部强调,只会对正在申请入籍人士,了解他们在送件之后,是否仍会在加拿大居住,并作为是否审批的一项依据,但不会对已经入籍的人士产生影响。
新《入籍法》不仅受到移民社区关注,主流社区也同样关注移民部对取消公民权权力过大的问题。根据新法,拥有双重国籍的加拿大公民,如果被法庭裁定曾从事恐怖、间谍或其他叛国活动,则不管他们是不是在加拿大出生,均将被取消国籍。
移民部被轰炮制二等公民 华人深受影响
《C-24法案》中的一些条款被部分移民律师以及卑诗民权组织猛烈抨击。认为把非英语系的新移民制造成二等公民,是可能违宪或违反人权。
温哥华移民律师王仁铎周一接受《星岛日报》记者访问时表示,《C-24法案》有不少问题,大部分内容是剥夺新移民的公民权利,非英语系移民例如中国等亚洲地区移民受影响最大。他指《C-24法案》主要的问题是大幅延长“坐移民监”的年期、提高申请入籍人士的英语水平,以及提高豁免应考入籍试的年龄资格,由55岁提高至65岁。
少数族裔难入籍 政治影响力减
王仁铎说:“根据这些新规定,少数族裔包括华人移民就很难入籍,因为很多华裔移民英语水平不高,不能入籍就无投票权,就算华裔人数众多,无投票权,意味这群族裔就无影响力,华人的选票无形中少了很多。”
《C-24法案》另一项内容是申请人要表达居留加国的意愿,他表示:“此举更剥夺新移民发展的权利,举例说,新移民的子女想出国留学也有问题,因为移民官可能指他们没有意愿留在加国居住,新移民的发展空间就受到限制。”
此外,CBA递交对《C-24法案》的意见,表达了对新法部分条款可能违宪的担忧,指该法赋予政府更大的权力去取消公民资格,以及要求入籍申请人证明他们有在加拿大居住的意愿,证明取得公民身分后,打算在加拿大居住,这可能违反《加拿大权利及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对迁徙自由的保障。
此外,卑诗公民自由协会(BC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简称BCCLA)再次表明,反对《C-24法案》,赋予公民及移民部长有权撤销双重国籍人士的公民资格。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一旦犯下严重罪行或证明无意再在加国居留,部长就有权撤销该人士的公民资格。BCCLA行政总监佩特森(Josh Paterson)说:“只要成为公民,就应该拥有相同待遇,法案变相在加国制造二等公民。”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曾多次公开批评一些移民律师,恶意批评联邦政府改革移民法规的努力,指他们只着眼于移民生意,管他是恐怖分子或严重罪犯,置加国的保安和安全于不顾。亚历山大的言论受到律师以及民权团体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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