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或将在4月28日宣布废止配偶担保移民法规中,夫妻双方须共同生活两年,被担保者才能获得移民身分的规定。有大温移民律师对此表示欢迎,称该规定制造的麻烦远多于解决的问题。另外,参议院已在《C-6号法案》(Bill C-6)中加入未成年人士毋须父母签字,可自行申请入籍内容,法案将在约10日内发还众议院讨论。
大温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称他也获得联邦于今日宣布有关配偶担保移民政策调整的消息。他说,该规定不是法律,会同修法的《C-6号法案》分开程序进行。
李克伦认为这是一个好消息,他说:“我一直反对这个规定,因为该政策帮助解决少部分问题,但却制造出很多麻烦。要确定夫妻双方谁讲真话耗时费钱,有时即使确定一方有错,也很难解决问题。比如,妻子在两年内离开担保她的丈夫,又组建家庭并生育孩子,政府能否将母亲赶出加国,导致母子分离?”
他建议加国担保者,在签署担保文件前应更多考虑自己的财务状况,并向律师谘询以避免潜在风险。
移民律师钱路则指出,废除“共同生活两年”规定并非新闻,这是联邦自由党在上届联邦大选前作出的竞选承诺。上台执政约一年半才兑现承诺,是否会被选民认为食言?
钱路称任何政策都有两面性,该规定有利堵住滥用政策假结婚、真移民,但负面效果是有时受难保者遭虐待,但为完成两年居住期而哑忍。
《C-6号法案》一些入籍内容引人关注,例如移民可申请入籍的时间,从目前的6年内住满4年,改为5年内住满3年;将需要考试年龄范围从14至64岁,调整为18至54岁等。
李克伦表示,这些要再等一段才能成为法律,因为参议院已通过保守党华裔参议员胡子修等人的提案,在法案中加入未成年人士可自行申请入籍的规定。
他说,一些亚裔父母因原居地不承认双重国籍,希望子女保留原居地国籍而不同意未成年子女入籍。修法若通过,将给予未成年者自主性。该新增修法条款随法案送回众议院后,预计将展开激烈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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