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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美国一体化 2015年4月推eTA
加拿大计划跟随美国,2015年4月起全面实施电子旅行认证(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TA)计划,除美国人以外,目前可免签证进入加国的所有外国人,须先上网申请eTA,才能入境加国。获批eTA,可于5年内有效多次入境加拿大。按此规定,包括香港、台湾旅客或转机人士都将受影响。持中国护照或已持有临时居留签证(TRV)的人士,则不适用上述规定。
据《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周五刊登eTA的内容指出,加美两国去年12月签署《边境保安协议》(Canada-US perimeter security pact),为履行双方共享出入境纪录的承诺,加国将修改《 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Act,简称IRPA)规定,继美国2008年实施电子旅行认证(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STA)之后,加国也推出eTA计划,预先筛检免签证的外国人,在他们抵达北美之前,可先识别访客有无威胁存在。
图为关员验查入境证件。资料图片
持香港特区护照(图)的人士,访加不用签证;但两年后入境加国,必须先行申请eTA。网上图片
未来45天 咨询民意
联邦政府会在未来45天,向全国公众咨询有关推出eTA计划的意见。由于加拿大公民目前赴美可免申请ESTA,未来美国公民也将可免除申请eTA。
目前豁免申请临时居留签证的所有外国人,从2015年4月起,在搭乘飞机入境加国前,须事先在原居地申请eTA。为提高效率,将强制外国人必须通过联邦公民、移民及多元文化部(CIC)网站申请eTA,输入指定个人资料(Biographic)、护照、个人背景等,这与申请TRV内容一致。
为着确定申请人并非“不得入境”(inadmissible)人士,电子系统将执行检查,包括风险评估及移民部数据库验证。
《加拿大宪报》又说,目前可豁免申请的TRV入境人士,包括航空公司机组成员、过境者、外国人赴美参观后再进入加国人士,未来也可能要先申请eTA。
内容还指出,eTA系统一旦实施,可在几分钟内立即确认旅客是否可取得入境资格。如果未获授权许可,申请个案将转由移民官作最终决定。此外,外国人提交申请须支付成本费。获批eTA,可在5年内有效多次入境加国。
联邦移民部发言人纳杜(Johanne Nadeau)通过电邮,回答《星岛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美国及澳洲目前都已经实施电子旅行认证措施,证明除可加速通关,也可确保加国移民系统安全。至于申请eTA的费用,将参照美、澳等国,确保费用低廉。
公众也可电邮表达意见
《加拿大宪报》指出,在周五刊登通告45天内,公众可致电613-954-6243,或传真613-952-9187,或电邮移民部官员tina.matos@cic.gc.ca,表达意见。
美早于2009年设同类系统 申请费14美元
美国政府在2009年1月正式建立了ESTA系统,来自36个免签证计划(VWP)国家的游客,必须申请ESTA才能进入美境,该系统允许免签国游客在美国旅行或公干最长90天。
目前赴美免签证的外国旅客在申请ESTA时,必须缴交14美元申请费。ESTA等如用以决定旅客是否有资格以免签证赴美的自动化系统。
ESTA的申请流程,包括上网填表、提出申请、记下申请号码、付款、检视申请状态。ESTA所需资讯,包括以英文填写姓名、出生日期及护照资料等生物特征,并回答有无传染病、犯案前科与定罪、撤销签证或遭驱逐出境纪录及其他问题。无论个人或团体申请,每位申请者应负责本身申请资料的真确性。
ESTA付款须使用指定信用卡或金融卡支付费用。信用卡的持有人姓名毋须与旅客姓名相符。如由朋友、亲戚或旅游业者等第三方代为申请,也可以为个人或团体的申请支付相关费用。
多数情况下,ESTA几乎可立即确认旅客是否可取得VWP旅行资格。其申请可能的回应有三种:(1)授权许可:申请者可以VWP身分赴美;(2)授权未定:申请者须在72小时内查询网站更新资讯,才可得知最终决定;(3)旅行未获授权:要亲临美国使领馆申请签证。
ESTA旅行授权许可一般有效两年或至护照失效为止,视何者到期时间较早。授权许可效期内可多次入境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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