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温地区中国留学生李静(Jing Li,译音),去年9月发起集体民事诉讼,指控卑诗省所引进物业转让税(Property Transfer Tax,简称PTT)违宪一案,省府在今年5月提交答辩书,内容表明物业转让税并没有违宪,此外,为了司法利益及避免浪费公帑,卑诗最高法院应该就物业转让税相关条例是否违宪的问题,先展开简易程序审讯(summary trial),而不是直接展开本次集体诉讼的认证聆讯(certification hearing)。此建议已获法庭批准。
卑诗最高法院法官鲍登(Gregory Bowden)在书面判词中称,原告人李静发起集体民事诉讼,挑战该项向海外买家徵收的15%物业转让税,违反加拿大《宪法》(Constitution Act)及《权利和自由宪章》(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而法院已定于明年1月15日至18日,就本案展开集体诉讼认证聆讯。
结果有机会导致案件和解
鲍登续称,省府提议,法院在上述日期,就卑诗省府在修订涉及物业转让税的《税务法》(Tax Act)时,是否踰越《宪法》所赋予省级政府的权限,展开简易程序审讯,这样可节省相对复杂得多的认证聆讯成本。不过,原告表明反对省府的提议并且指出,省府未能提出迫切的理由,足以支持法院在明年1月15日至18日进行简易程序审讯,以取代原定的认证聆讯。
鲍登最后裁定,根据案例,法庭享有酌情权,在举行认证聆讯前,考虑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程序申请。法庭的考量因素包括,被提出的程序申请,是否有助促使案件和解,从而节省司法成本并维护司法利益。
基于上述考量,鲍登表示同意省府所建议,即在举行认证聆讯前,先就物业转让税是否违宪的问题进行简易程序审讯。他说,简易程序审讯的结果有机会导致案件和解,或至少缩窄认证聆讯的范围。
本案原告人李静,于去年8月物业转让税实施后,在本拿比购入一个价值55.9万元的住宅单位,因此需付83,850元物业转让税。她事后提出本次集体诉讼,挑战该项针对非加国居民的置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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