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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乐活网 lahoo.ca 10月12日报道】对于未持有卑诗省地产经纪牌照的海外人士,在本地从事地产服务的现象,卑诗省府指控其为非法行为,并建议省民选择有牌经纪交易。卑诗省华人地产专业协会副会长李世雄指出,海外无牌经纪在本地活动,大多通过与本地少数有牌经纪私下合作完成。他建议,目前卑诗发展商可不通过执业地产经纪,直接在海外售楼,卑诗省府应考虑修改立法给予限制。
据报道,这些无牌海外人士在本地从事执业经纪才可以提供的服务,包括代客找寻楼盘、约见卖方经纪议价,甚至还提供前去机场接送客人的服务。
报道指这些海外人士利用卑诗省相关法规的漏洞。比如,美国纽约州法律规定,“此类无当地牌照但却参与楼市买卖的人士,需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但是,卑诗省却规定,如果此类无牌经纪在海外居住并提供服务,他们不一定必须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卑诗法律公证人协会(The Society of Notaries Public of BC,简称TSNPBC)发言人厄舍(Ron Usher)指出,这个漏洞必须堵住。不久前省府就打击楼市“影子销售”而成立独立谘询小组,TSNPBC是成员之一。
业界:部分人与合资格经纪合作
他说:“这些外国经纪在海外执业没问题,但他们却在加拿大做生意,且交易也在本地进行。”
卑诗财政厅回应称,本省相关法规十分清楚,任何人在卑诗从事房地产服务,必须通过卑诗省房地产议会(The Real Estate Council of BC,简称RECBC)获得牌照。
省府更表示,“强烈鼓励”卑诗买家及卖家通过持有卑诗房地产牌照的经纪交易,并指出省府已留意到一家海外公司的行为,更对与该公司合作的2个地产经纪作出处罚。
卑诗新民主党(NDP)省议员、房屋评论员尹大卫(David Eby)批评,省府近年来削减审查此类行为的审计师开支,导致相关部门无力监察。
李世雄10月11日周二对记者表示,没持有卑诗地产经纪牌照的海外人士,较常见的做法是,与少数本地合资格经纪合作,然后按约定分享佣金。
他说:“无经纪牌照者按法规不能获得佣金,一些交易便以介绍费的名目进行。本省法例规定经纪可以支付介绍费,但接收方须为公司而非个人。”
另外,卑诗地产发展商的新建楼盘,目前可不通过地产经纪,自行在海外向买家销售。李世雄呼吁省府立法给予限制,此举令海外资金轻易进入本地楼市,发展商很多楼盘也专门留给海外买家,对本地买家也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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