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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风波"系列报道:专业会计师怎么看

2020-08-31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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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乐活网(lahoo.ca)乐静独家报道】《温哥华太阳报》的一篇文章在华人圈引发了关于“众筹”模式的热议。目前华人圈的“众筹”模式是否违反了BC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融资及财务处理方面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温哥华乐活网本周对朗盛特许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孙茅进行了独家采访。
孙茅是加拿大特许会计师朗盛事务所的创建人合伙人之一。孙茅为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精通加拿大公司个人税务,加拿大和国际会计准则,业务涉及行业包括自然资源,房地产,制造业,高科技等。曾参与多家加拿大上市公司的运作,也曾担任多家上市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主席,首席财务金融长官等职务。在创建朗盛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之前,孙茅曾在世界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会计事务所温哥华办公室审计部门任职。
华人圈的“众筹”与BC证监会规定里提到的crowdfunding的概念有区别
孙先生指出,BC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对于crowdfunding的规定,比如每人投资不得超过1500元加币,一年不超过2次募集,每次募集不超过25万元加币等等,是针对北美的一种特定的“众筹”形式而言的,与华人所说的“众筹”有所不同。我们通常所说的华人“众筹”,从实际法律形式上来看,可以是传统的股份有限公司、合伙制和合资等。因此,华人所说的“众筹”只是一种模式,而不是一种特定的法律组成形式,根据实际的融资方式和对象,所适用的相关豁免也不同,如果不使用”Crowdfunding Exemption”这个豁免,就不一定要满足与”crowdfunding exemption”相关的融资额、融资人数等要求。
BC证监会规定除了“Crowdfunding Exemption”以外,还有其他几种情况可以免除向BC证监会备案及准备完整的公开招股说明书(Prospectus)的要求,其中一种就是合资格投资人豁免,对投资人有所要求,即个人流动、固定资产和年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有不少华人“众筹”应该是采用了这一项豁免条例。
“众筹”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创新
孙先生认为,“众筹”是一种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够有效的聚集各种资源,其存在一定有它的积极意义,他个人很看好这种模式。对于“众筹风波”,孙先生表示,其实很多华人企业家长期在加拿大从事各类经营和投资工作,都非常注重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在资本运作和公司经营方面都会向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孙先生建议,华人“众筹”运作过程中,一方面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让运作更加规范化;另一方面,也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对于一些不实甚至恶意的报道,要勇于维护华人群体的形象和利益。

给华人“众筹”的财务建议
孙先生指出,“众筹”模式在财务方面要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提高财务透明度。所有的参与者都有权利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财务的透明度有利于增强股东们对于公司运营的信任和信心。
第二,及时进行反馈。建议企业家及时将公司运作和财务状况反馈给大家,让所有的参与者都能够清晰地了解实时的运营状况,这样可以更快、更好地解决运营中遇到的问题。
(孙先生也表示,以上是他个人对这些规定的理解,不应该被用作法律的解释和建议,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应参看BC证监会的网站及咨询证券法律师。)
文/乐静
本文发布于: 2016-1-26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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