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为翻译全文:
致媒体与公众新闻函:
2016年1月22日
太阳商业地产公司
近期媒体上相继出现关于本公司通过“众筹”的方式募集资金进行商业投资,指本公司可能违反了证券法的报道。
这些猜测和报道是不实的。
一位名为唐俊(音译Tang Jun)的女性在“温哥华天空”(vansky.com)网站上以太阳商业地产的名义发布了一则集资广告。她的这一举动并未获得太阳商业地产的授权或者批准,广告中列出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均为其个人信息,并非太阳商业地产的信息。太阳商业地产并未制作,授权或者批准广告中所阐述的内容。太阳商业地产正在通过法律手段与唐小姐进行交涉。并已将律师函发至对方。
鉴于公众对相关新闻的关注,太阳商业地产已经主动与卑诗证券委员会(British Columbia Securities Commission)取得联系,并向对方展示公司所有的商业行为都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之内进行的,而且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来自卑诗证券委员会对于本公司商业行为的任何不合法指控。太阳商业地产一直致力于保证所有的商业行为都在合法范围内。
近期一些媒体将太阳商业地产与其他企业联系起来,并暗示本公司正在从事非法商业行为的报道是错误和不负责任的。
太阳商业地产出于保护自身商业利益的角度,一直避免发布任何公共言论。公司就近期公众关心的事项已经给出了官方的回应,但是公司不会就此事再发表任何言论和评价。
欧文博德律师事务所
Owen·Bird Law Corporation
律师函英文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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