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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里市府调查违法出租第二单位

2020-08-31 |作者: | 来源:

为取缔市内违法出租的地下室单位,素里市府已派专人从线上分类广告着手,一经查获,最高可罚款1000元,但截至目前为止,尚未开出任何罚单。
素里市今年2月起开始实施新法规(bylaws),让地下室出租单位合法化,目前已收到3000个新申请案。
素里市有许多独立屋业主将地下室单位出租,赚取额外收入,但租客将车辆停在路边,经常引发民怨,且新增住户使用社区道路、学校、污水系统与学校等社会服务成本,却由其他业主负担,相当不公平。

素里市府藉由比对线上分类广告与资料库,找出违法出租的“第二套间”。图为Craigslist上的一则招租广告。(取自该网站)

市府2010年修订“法规”,允许独立屋拥有“第二单位”(secondary suite),为规管区内行之有年的地下室出租单位提供法源。
相关法规今年2月起正式实施,家中有“第二单位”的业主可向市府提出申请,缴纳规费后即可合法化。截至目前为止,已收到约3000个新申请。

为取缔违法出租“第二单位”的业主,市府已委派“法规官员”(bylaw officers)从Craigslist等免费线上分类广告着手,只要发现未合法登记的单位,即可开出罚单,最高1000元。但目前尚未开出任何罚单。
素里市议员拉索德(Barinder Rasode)指出,除了线上广告外,市府人员也会查看报纸分类广告,并与市府资料库比对。
市民李同华(Crystal Litonjua)对市府的取缔动作表示欢迎,她对邻近住户将地下室单位违法出租感到厌烦,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些进出的陌生人是新租客还是访客,他们乱停车,有时会吸毒或扔垃圾。
13日下午,在大温Craigslist上打入“素里地下室单位”(Surrey Basement Suite),共有976个招租广告,可见当地“第二套间”相当普遍,其中应有不少是未登记的非法地下室出租单位。
本文发布于: 2014-2-14 08:28

fu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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