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多伦多一名华人女子以约130万的价格签约购买了一套新房,还付了近20万定金……结果几年后房价暴跌、利率飙升,交房前她干脆“人间蒸发”。
最后,开发商一纸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结局更惨了……


一场“买了不想要”的交易
根据安省高等法院9月公布的判决书:李女士的“失踪”,直接导致被判违约。不仅19.5万定金被没收,还要倒贴16万。
法庭文件显示,原告Major Weston Homes Limited(简称MW)是一家总部位于大多伦多旺市的开发商。被告李女士(Li,音译)是一位有意向MW购买房屋的买家。
2021年12月7日,李女士与MW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APS”),以1,309,990购买一套新房,并按要求支付了19.5万定金。

2024年1月18日左右,MW向李女士发出一封信,通知房子交割日期定为2024年4月12日。
合同明确写明,李女士作为买方,须在15天内聘请律师并提供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视为违约。如果买方未能在交割前至少30天聘请律师,则不仅构成违约,并且等于承认并同意,在这种情况下,卖方的出价将被取消。
从那之后,MW的律师多次发邮件、打电话,催促李女士提供律师信息:
- 3月28日:第一次催促,要求提供律师联系方式;
- 4月3日:通知李女士房屋已拿到入住许可;
- 4月9日:联系李女士之前用过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但对方表示知道该交易,但并未受雇于李女士;
- 4月11日:正式发违约警告信。
直到4月17日,MW的律师仍未收到李女士的任何回复,又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宣布合同终止、重新挂牌卖房、没收定金,并准备提告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