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试图钻加拿大司法系统空子的中国籍男子名为周君宝(Junbao Zhou,音译),他在2015年12月中来到加拿大,在2016年9月获得加拿大政府的难民保护,并在2018年6月获得永久居民身分。
一年之后的2019年6月,周君宝以替换2019年7月23日到期的旧护照为由,向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申请到一本崭新的中国护照。之后他就手持新护照前往泰国、香港地区和中国大陆。
但当他在2020年1月16日从中国返回加拿大时,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拦下并问话。周君宝向CBSA的执法官称,他在中国待了2个多月,因为他的外婆生病了,他必须留下来准备一些身后事。他还表示,他此行充满风险,他是带著侥幸心理冒险回去中国探望外婆。
但周君宝的这番说辞没有被加拿大政府采信,2022年,联邦移民部向「难民保护庭」(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RPD)申请终止周君宝的难民身分。
「难民保护庭」是「加拿大移民及难民法庭」(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下辖的分支机构,后者是加拿大最大的独立行政法庭(Administrative Tribunal)。
根据移民部提供的材料,「难民保护庭」也认定周君宝是「自愿、有意且确实地将自己重新置于中国的外交保护之下。」
保护庭认定,周君宝更新中国护照并持该护照回中国旅行,就是自愿重新获取中国的外交保护。他并非遭强迫采取此行动,虽然周某声称要去探望和照顾病危外婆,但没有人要求他这样做,而且他也不是其外婆的主要照顾者,因为国内还有很多亲友可以照顾老人。
此外,周某还拿著中国护照跑去泰国和香港地区,这反而推翻了他自己「获得中国护照是为了赶回去见上病危外婆」的说法。
既然在中国的外交保护和加拿大的难民保护之间,周某选择了前者,那么「难民保护庭」也就顺理成章,取消对周某的难民保护。
周君宝于是向联邦法院申诉,希望能挽回自己的难民身分。
而联邦法院的津恩法官(Justice Zinn)向其指出,「难民保护庭」的裁决是否合理,首先是要看难民是否是自愿重投国籍国的怀抱;其次是看难民是否有意如此做;第三是要看难民是否真的已经受到中国的外交保护。
从周君宝的所作所为来看,他更新中国护照的时候,并没有受到中国政府的强迫,也没有处于「身不由己」的境地,例如必须回中国离婚(否则不会获得国际承认)。
这个「身不由己」必须是法律上的必要性,而不是周某本人认为有必要的事情,所以周某这次是算自愿回中国。
其次,现有资料表明,周某前往中国的旅行是非必要的,包括周某的母亲在内的众多中国亲友,都可以照顾他的外婆,周某并不是不可或缺,因此他的旅行就不能称为「别无选择」。
何况周某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还要跑去香港地区和泰国兜一圈,唯一的解释就是,周某想利用中国的外交保护。
最后,即便周某辩称自己在中国的行踪隐秘,并没有真正得到中国的外交保护,但只要他获得了中国护照并持之旅行,就是在接受中国的外交保护。
鉴于以上几点,联邦法院驳回了周君宝要求司法覆核的申请,维持难民保护法庭取消其难民身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