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在网上疯传的视频显示,一名多伦多警察在驾车撞到一名行人后离开现场,这引发了网友们的愤怒,而之后警方又宣布对此不会采取任何纪律处分,这让大家更加难以接受。
图源:TheBikingLawyer
这段1月份拍摄的监控录像显示,一辆警车冲向Dufferin和Liberty intersection,差点碾压一名合法通过路口的行人。
两人隔着车窗简单交流之后,警察就离开了现场,全程甚至都没有下车查看路人是否受伤。
在此之后,警局表示拒绝对当事警察采取行动,声称这不符合他们的撞车标准。
事件中的路人Rachel Wharton告诉CTV新闻,这起事件让她”感到害怕”和”有点震惊”。
Wharton捡起掉落的手机后,与警察交涉了几句,警察随后驾车离开,没有提供任何联络信息。
人身伤害律师兼弱势道路使用者代表David Shellnutt在X上分享说:”值得庆幸的是,这名行人只受了轻伤。”
Shellnutt接着说,这名行人”后来向警方报了案”,然而,”TPS并没有指控涉事警官(离开现场)有任何违规行为”。
Wharton得到了现场一名司机提供的仪表盘录像,随后向多伦多警方报案,警方告诉她,由于”没有发生导致人员受伤的碰撞”,所以不会开罚单。
Shellnutt告诉媒体,”被TPS警官撞倒的行人在撞车后向我们寻求建议。他们感到震惊、困惑和愤怒,因为警官撞了他们,然后就开车走了”。
“我们向行人告知了他们的权利,并鼓励他们向TPS报告这起撞车事件”。
警方声称,该警官在行人面前停下了车,并坚称该事件不符合《公路交通法》规定的碰撞标准,还说该事件不需要采取任何纪律行动。
根据《公路交通法》,如果不在碰撞现场停留,司机可能会被处以200元到最高2000元不等的罚款,或者除罚款外还可能被处以监禁和吊销执照。
Shellnutt说,他的法律团队”与调查人员进行了跟进,他们证实没有对TPS警官撞击行人或离开现场提出任何指控。显然,他们认为没有发生机动车碰撞。”
Shellnutt认为警方的说法意思是”即使有接触,也不构成碰撞”,他还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那些被我们赋予如此多道路安全责任的人,却一次又一次地以错误的方式对待道路安全。
网友们被这段视频激怒了,在社交媒体上可以看到一连串愤怒的评论。
“多伦多警察撞了人,然后开车走了?就这多伦多警局还在不断要求增加预算”一位评论者写道。
https://www.blogto.com/city/2024/02/cop-hits-pedestrian-toron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