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 江礼且综述】接触过”暗盘“房产的华人朋友或许了解,在加拿大,”暗盘“房屋就是不上MLS 。由于当中买卖并非曝露于大众面前,显然”暗盘“交易需谨慎。
据CTV 14日报道,BC省金融服务管理局(BCFSA)本周公布了涉及地产公司Pacific Evergreen的五份同意协议。所有协议都跟2019年11月和12月发生的一笔房地产交易有关,涉及一份欺诈性授权书和一名实际上并不拥有被出售房产的“业主”。而这一笔交易,正是与“暗盘”交易有关。
被罚款的经纪A、B、C、D均为华人。为保护隐私,此四名的名字仅以字母代替。
据报道,被出售的房产位于列治文, A某是当时进行交易的经纪。截至2019年7月1日,房子的估价为227.8w。
而房子真正的业主,是一名1983年10月出生在成都的女子。我们且称之为 “业主1”。从记录上看,她从2004年4月开始拥有房子产权,当时她只有20岁。
2019年11月15日,一名男子(且称之为“卖家1”)联系了另一名华人房地产经纪——Pacific Evergreen的持牌代表B某。 第二天,B在房子里见到了他。这名男子介绍说自己是该房产所谓业主的行政助理,也就是BCFSA 文件中的“假业主1”。
据BCFSA文件,卖家1告诉B,假业主1在多伦多,但已经授权他作为代表进行交易。
虽然授权书确实存在,但根据同意协议,卖家1在第一次会面时并未给B看这份授权书。
卖家1带着B和她的助理(且称“助理1”)参观了房子,并说业主从未在那里住过,而是把房子租出去了。他声称,房东和上一位房客有过“非常糟糕的经历”,这位房客不付房租,还偷了家电。
据BCFSA文件描述,当时“所有可移动的电器都不见了,包括冰箱、洗衣机、烘干机和洗碗机。车库机械室的一些铜管被拿走了,一个浴室柜的腿也不见了”。
在会面期间,卖家1告诉B和她的助理,假业主1无意重新装修房屋,并愿意以180w的价格把房子卖掉。
A某的同意协议就写道:“卖家1拒绝将房产列入MLS系统,因为他想‘保密’,进行‘快速交易’。”
在与卖方1会面后不久,B去了Pacific Evergreen在列治文的办公室,其他持牌人介绍了情况。另一名房地产经纪人C某当时也在场,并表示他可能会有买家。
很快地,C给客户的代表打了电话,对方很感兴趣,同意给B发offer。
在随后的两周内,A、B、C和Pacific Evergreen的管理经纪人D某都至少被告知一次,卖方的身份似乎可疑。
根据协议,B努力从卖方1和假业主1那里获得身份证明文件,但只收到了后者的身份证照片。
尽管跟卖家有关的危险信号已经很明显,地产公司内部也表达了对房屋真实与否的怀疑,但这笔交易最终在2019年11月29日完成了,房屋以172.5w成交。
B和C都顺利地在2019年12月6日从这笔交易中赚取了佣金。
可是,时隔不到半年,2020年4月2日,房子的实际所有人就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对象包括B、C、Pacific Evergreen、卖方1和其他几个实体,包括公证人、卖方1的律师和购买该物业的两家公司。
最终,A、B、C、D,Pacific Evergreen在BCFSA的同意协议中都承认了与交易有关的不当行为。
其中,B和她的房地产公司受到了最严厉的处罚,被罚款10w,外加7000刀的“执法费用”。另外,她还要完成UBC的房地产交易服务补习课程,并接受一位管理经纪人为期6个月的“强化监督”。
据悉,B还曾在一份文件中谎称,她在2019年11月16日通过查看驾驶执照确定了卖家1和假业主1的身份。但事实上,她在三天后才第一次看到卖家1,且从未见过假业主1的身份证原件。 同样,她向卖方1提供了一份文件,表明她和C都是“买方的指定代理人”,而事实上,只有C是。
B最终也承认了她有9次违反了BC省《房地产服务法》及其相关规定中“诚实和谨慎操作的义务”。
C则被罚款5w以及5000刀的执法费用,并且同样要参加UBC的补习教育课程。
A的罚款金额与C一样,外加被禁止在6个月内担任管理经纪人。D的罚款金额也是一共5.5w ,外加并被禁止在一年内担任管理经纪人。
地产公司Pacific Evergreen也承认了不当行为,并被罚款2.5w,外加5000刀执法费用
BCFSA对这四人和Pacific Evergreen公司的罚款达27.5w,另外还有2.7w的执法费用,总计罚款金额达30.2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