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中国证券报》微信公号、广州《21世纪经济报道》微信公号报道,近日,中国多个社交平台上,出现了类似的营销话术。“这套房子评估价是570万元,但是业主低价卖,卖520万元。你可以在银行贷570万元全款买这套房子,还剩下50万元装修。”房产中介王女士表示,其代理的一套深圳市罗湖区的房产可以做到“负首付”。“这套房是回迁房。业主现在不要那么多房了,拿出来低价卖,很划算。从业这么多年也很少见能‘负首付’的房子。”王女士补充道。

那么,“负首付”需要什么资格,又是如何实现的呢?王女士却避而不谈。“570万元银行会分批次放款。你把资料递上来,全部由我们的按揭部门帮你。除非你是黑征信(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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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在建楼盘。(图片来源:中新网资料图)

据业内人士介绍,“负首付”与“零首付”“低首付”的操作方法类似,一是开发商通过首付分期、返首付等形式减轻购房人首付压力,二是开发商通过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人获取更高额度的银行贷款。若开发商返还的资金超过首付款,或银行贷款金额超过房产原价,“负首付”便“实现”了。

谈及“负首付”现象的出现,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认为,这与一些开发商为了尽快销售楼盘,实现资金回笼有关,所以使用一系列花式营销手段进行促销。但是这些促销宣传有不少套路,很多属于虚假宣传。“看起来似乎是帮购房人缓解了压力,但是实际上,往往会伴随着开发商垫资、融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还可能会规避银行按揭贷款对首付款的要求,违反按揭贷款相关规定。”王玉臣说。

针对这些营销乱象,中国监管部门也积极出手。例如,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住建局近日印发通知称,近期,该区个别商品房项目涉嫌违规销售,造成不良影响,为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销售行为,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商品房交易环节出现首付贷、返首付、零首付、中介机构营销返首付、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捏造散布不实信息等违规销售行为。

据悉,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低首付、垫首付等市场行为,涉嫌突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放大了杠杆,可能会导致未来出现断供和其他金融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