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强调的是:这并不代表着最后的结果,该立法仍将在法庭上受到挑战。
最高法院强调,其裁决并没有考虑到德州的这项法律是否违宪,而只是就此项诉讼中的程序问题做出判断。因此,有关德州反堕胎法的相关诉讼仍在地方法院进行,案件最终可能将打回到最高法院。罗伯茨表示,如果上诉推进到最高法院,他会阻止这项法律。
但无论如何,在今后进行司法较量的几年间,德州700万育龄女性将几乎无法在本州进行堕胎——而且不仅仅是德州。德州开了一个先例,其他保守的州可能会采取行动通过类似的法案;最高法院同样开了一个令人胆战心惊的先例,通过草率地对“影子诉讼案件”颠覆正常的上诉程序,他们为破坏宪法权利开了个口子。
这个美国史上最严苛的反堕胎法律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的?
SB 8是一个极其奇怪的法律。它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法院在其生效前予以阻止。最高法院之所以如此迅速的决定拒绝阻止它生效,原因也是因为这一点:因为找不到一个被告。
最高法院关于此案的意见书称,那些挑战该法律的人不能证明他们起诉的是正确的人,因为政府官员无法执行该法律。该意见说:“目前还不清楚这起诉讼中被点名的被告是否能够或将寻求对申请人实施德州法律。”
为什么会找不到被告?
在全美各地,至少还有12个州通过了“心跳法案”,阻止为怀孕六周以上的女性实施人工流产,但这些法案都遭到了联邦法官的阻止,因为在1973年最高法院已经通过“罗伊诉韦德案”确定保护妇女在22-24周前有权堕胎。
但阻止这些法规的诉讼针对的是将执行禁令的政府官员,最高法院规定,如果有人对州法律提出宪法挑战,可以起诉负责执行该法律的州官员,并通过法院命令阻止该官员执行该法律。
比方说,如果德州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州医疗委员会吊销所有堕胎提供者的行医执照,原告可以起诉医疗委员会。如果德州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州警察封锁堕胎诊所,原告可以起诉州警察局长。
而S.B.8之所以如此怪异,部分原因在于它把执法权从州官员转交到了私人手上。该法不允许任何州政府官员执行,而是规定“必须通过私人民事诉讼……来强制执行”。
怎么强制执行?
它授权普通公民起诉任何执行堕胎或“协助和唆使”该手术的人。不管原告跟患者或诊所有没有关系,只要患者的亲友、律师、神职人员、医生护士,甚至将病人送去诊所的优步司机被视为协助堕胎,都有可能成为被告。原告如果胜诉,不仅能收回法律费用,还有权领到赏金1万美元。而被告如果胜诉,不仅拿不到赏金,还要支付律师费,任何坚持提供服务的堕胎诊所和医护人员可能都会被诉讼淹没,被律师费给拖垮。
这样一来,想要阻止该法生效就变得极其棘手。从理论上来说,最有可能的挑战将出现在真的有人使用该法律来发起诉讼之后。然后,被起诉的人可以在堕胎服务提供者和堕胎权利组织的支持下,对该法律的合宪性提出异议。
但问题是,在9月1日之前它并没有生效。一个由堕胎服务提供者、倡导组织和个人组成的联盟确实对S.B.8提出了诉讼,涉及的被告五花八门,包括德州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该州法官和州法院书记员等,但所有这些公职人员都并不是执行这项法律的人,因此并没有挑战先例和宪法。
“堕胎倡导组织不能像通常那样上法庭起诉总检察长肯·帕克斯顿,因为他并没有执行法令,”休斯敦南德克萨斯法学院的宪法教授乔什·布莱克曼(Josh Blackman)告诉《德克萨斯论坛报》(Texas Tribune)。
这就是S.B.8一路顺风的原因。当原告将上诉提交到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后,法院都做出了不予以阻止的裁决——在上些法院中,事实上法官们都没有涉及本案的核心问题:S.B.8是否违宪。有些法官可能乐见其成,有些法官则对这个前所未有的法案所提出的复杂性感到困惑。用生殖权利中心(CRR)的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南希·诺瑟普(Nancy Northup)说,“德州的政客们目前成功地嘲弄了法治。”
一切宪法权利都可能遭到破坏
周三晚上,最高法院未署名的意见书正是以上述原因拒绝阻止该法律,但大法官罗伯茨在自己的意见书说,这个案件充分暴露出了诉讼的程序问题。该案确实提出了一些困难而新颖的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没有被下级法院彻底考虑过;下级法院的法官也没有对这些案件进行充分的简报或考虑。
自由派大法官索托马约尔(Sotomayor)、斯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和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加入了罗伯茨的立场,他们各自撰写了各自的意见,称德州的法律明显违反了最高法院关于妇女堕胎权的先例。
大法官埃琳娜·卡根(Elena Kagan)同样批评了最高法院在没有充分的简报或口头辩论的情况下就匆忙做出重要决定的做法——最高法院专家称之为“影子案件”。
她写道:“今天的裁决表明,最高法院的‘影子案件’裁决可能会在多大程度上背离上诉程序的通常原则……它只审查了最粗略的政党提交的文件,而且也很草率。”
“影子案件”包括紧急动议和其他未得到充分通报或口头辩论的快速案件。从历史上看,最高法院不愿在它的影子案件上做出重大的、开创先例的决定,因为大法官们担心可能会在没有充分预见其后果的情况下做出错误决定。
但是,由于拒绝阻止一项违反了几十年前保护堕胎宪法权利的法律,大法官们在没有听取全面的简报,甚至没有花几天多的时间来考虑这个案件的情况下,最高法院实际上已经改变了这一先例。
同样重要的是,这一策略可能被用来破坏几乎任何宪法权利。想象一下,纽约通过了一项类似的法律,允许个人对任何拥有枪支的人提起诉讼,要求获得1万美元的赏金。或者,想象一下如果德州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
对任何批评德州州长的人提起类似诉讼。德州已经通过这部诡异的法律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哈佛大学著名宪法专家劳伦斯·特赖布(Laurence Tribe)说:“这才是真正危险的地方。这是一种私刑,规避了我们所拥有的确保法律得到公平执行、法律的执行方式不会侵犯人权的所有机制。”
一些保守州已经受到了启发与鼓舞。德州生命权利组织的立法主任约翰·西格(John Seago)帮助起草了这项立法,他说,他已经听说其他州也有兴趣效仿这种做法,该组织已经在为其中一些州起草立法。他说:“这为反堕胎法的典型道路提供了另一种选择。这是一个有效的公共政策工具,我们很高兴看到它如何发挥作用。”
“它的意图是残忍的”
堪萨斯州威奇托Trust Women诊所的主任阿什利布林克(Ashley Brink)说,周三,诊所电话响个不停。她说,大量涌入的电话来自德州。
俄克拉荷马城另一家Trust Women诊所的公关主管扎克·金里奇-盖洛德说,在过去两天里,该诊所收到了大约80个预约请求,其中大约三分之二的请求来自德州。他说,虽然该机构通常都会接到大量来自德州的电话,但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增长。
他补充说,该法案令人困惑的性质可能会让人们不知道该做什么选择,这可能是该法案的意义所在。
布林克说:“它的意图是残忍的。”
德州多年来力图控制女性的身体权。
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社会工作教授卡莉·怀特(Kari White)说,在过去十年里,德州立法机构曾多次试图采取类似的“大变动”来取消堕胎。
众议院2013年通过了HB 2号法案,该法案要求堕胎诊所达到特定的医院标准,比如拥有规定尺寸的诊室面积,这对不怎么赚钱的诊所带来的巨大的打击,偌大的德州,堕胎诊所从2013年的40家降到了目前的24家。
疫情开始时,州长格雷格·阿博特禁止所有非医学必要手术的行政命令实际上禁止了堕胎,并引发了数周的诉讼。在此期间,在落基山脉的科罗拉多计划生育协会(Colorado Planned Parenthood of the Rocky Mountains)就诊的患者数量增加了12倍,该协会是德州以外最近的堕胎诊所之一。
另一项由州议员正在考虑的法案提出禁止医生给怀孕七周以上的病人使用诱导堕胎的药物。
这项新法律已经影响到了德州的诊所。该州的计划生育(Planned Parenthood)诊所已经停止安排怀孕六周后堕胎的相关就诊,而在德州经营四家诊所的Whole Woman’s Health表示,它只会安排怀孕七周或更小月龄的人堕胎。
哈格斯特罗姆·米勒说,由于不确定性,两名诊所经理已经离职。这项法律对医生来说尤其危险,因为即使诉讼被认为是滥诉,医生也必须在申请其他州行医执照或申请新的医院执照时全面披露自己被起诉的信息。在该州诊所工作的17名医生中,预计将在大半表示将会辞职。
得克萨斯州有700万育龄女性,该法律将使所有这些女性更难在该州进行堕胎。但堕胎服务提供者表示,这项措施将给某些弱势群体带来几乎无法逾越的障碍,其中包括青少年(她们往往直到更晚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怀孕了)、低收入人群(她们很难凑齐去外州手术的约550美元医疗费用,此外还需要承担额外的交通费)、有色人种和无证移民。
德克萨斯州远非唯一一个推进有争议的堕胎法的州。今年秋天,最高法院将审查密西西比州一项关于怀孕15周后堕胎的禁令。这方面的决定要到2022年才会做出。
《纽约时间》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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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