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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沉尸——阿富汗穆斯林家庭在加拿大的一场“荣誉谋杀”

2021-08-28 |作者:MoonElla | 来源:魁北客传媒

这阵子全世界又都把目光集中到了有“帝国坟场”之称的阿富汗:美国人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片烂摊子;塔利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攻,一路摧枯拉朽,首都一夜变天……
 
看到这戏剧性的一幕,可能很多人都在想这样一个问题:美国人在阿富汗20年,投入2.26万亿美元,怎么还是弄出来了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我觉着吧,最大可能阿富汗从上到下,都对美军抱着很傻很天真的幻想,觉得他们能跟在韩国、日本似的看门护院,几十年如一日的驻扎下去,既然有了这条大腿抱着,平时还需要啥训练?
 
结果殊不知,日本、韩国那可是要每年给美军上供交钱的,你连保护费都交不起,大哥凭啥还要继续罩着你?
 
回顾阿富汗这二十年,还真应了那句话:兴,百姓苦,亡,百姓更苦……或者还能再加上一句,女人和孩子们,最苦。
 
尽管塔利班这次是以一个相对温和的态度回归,表示可以允许女人在伊斯兰教义“沙里亚法”的允许下,自由活动。
 
但是他们所遵循的这个“沙里亚法”本身,还是在用各种各样的教条把女人在罩袍下限制得死死的,就好比已经把人关到了笼子里,然后说:嗯,你在这里头是可以自由活动的哦!但是你最好别出来,否则轻则断手断脚,重则石头打死!
 
但是这能全怪在塔利班上么?其实也未必,在那样一个严苛极端教义下成长起来的人,不管有没有加入塔利班,骨子里对待女性都是一样的充满了歧视和压榨,甚至换到了一个相对比较自由和宽松的环境之下,依然不会改变。
 
下面就让我来讲一个,哪怕是移民加拿大几十年,依然注定发生的阿富汗家庭惨剧:
 

四女沉尸——shafia家族荣誉谋杀

2009年7月30日清晨,晨跑的人在安省金士顿运河公园内的一处船闸旁边发现了一辆沉入河底的汽车。公园派出的蛙人在车里发现了四具尸体,他们随后报警,金士顿警局在当天中午对出事车辆进行了打捞。

 
案发地点,金士顿运河船闸,是一个当地著名景点
 
四名死者全部是女性,其中三人非常年轻,应该不会超过20岁,另外一人大约在50岁左右。车里没有找到有关这几个人的身份证件,警方随后在电视和报纸上公开了这辆车的型号和车牌,希望民众能够提供线索。
一天以后,来自蒙特利尔的一家阿富汗移民家庭赶到金士顿认尸,经过他们的辨认,这三名年轻死者是这个家里的三个女儿:19岁的大女儿Zainab,17岁的二女儿Sahar,13岁的小女儿Geeti。另外一名年长的死者是这个家庭的保姆,50岁的Rona。
他们一家人刚刚结束了在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旅行,启程回家,路途经过金士顿的时候找了一间汽车旅馆留宿。他们一共开了两个房间,父母和儿子一间,三个女儿和保姆睡一个屋。

案发当晚十点左右,大女儿过来找母亲要车钥匙,她说她的衣服忘在车里头了。第二天一早,父母发现三个女儿和保姆还有那辆崭新的黑色尼桑轿车都不见了踪影,他们找了一会,自我安慰说这几个人可能开车先走了,于是他们也退房往家赶,结果回到家里看电视新闻才知道出了事。整个事情听起来,好像就是这几个人半夜开车出去玩,结果不小心滑入了河里,不幸全部淹死。

但是前来认尸的三个家庭成员对这个惨剧的态度却不尽相同:首先是41岁的母亲Tooba,她扫了一眼警察提供的现场照片就开始放声大哭,但是她哭的方式比较奇特:她抓起照片像毛巾一样的捂在脸上,对面问话的女警只闻其声不见其面。哭了好一阵子以后,警察细心的发现不管是照片上也好,还是她脸上也好,都看不到一点点眼泪的痕迹。

母亲Tooba

 

58岁的父亲Mohammad是至始至终都板了一张扑克脸,他用点头的方式表示:嗯,我知道了。然后又用摇头的方式表示:不,我不知道她们几个晚上为什么要开车出去。
 
父亲Mohammad
这家人中的儿子Hamed反应却最为激烈:都是这几个多事的女人!半夜还要开车出去兜风!!淹死活该!!!而且他对姐妹们的死还不如对那辆车关心,他问警方:“车子怎么样?能修好不?”
  
儿子Hamed
这一家人的亲情简直可以说是奇葩。
 
这时有关出事车辆的调查报告被送到了警察局,而里面的疑点更多。调查人员发现四名死者全部都没有系安全带,不仅如此,驾驶座和副驾座都被人为的放平到了一个半躺的状态,如果说是驾车兜风,不系安全带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是她们是这么仰面朝天的在开车?而且还一路开到了河里?
 
还有就是事发地点刚好在运河的船闸处,水深不到两米,那么这四个人在事故之后为什么没有能够自救逃离,而是那么无声无息、毫无挣扎痕迹地淹死在了车里?
之后的法医尸检报告上也发现了不正常的地方,四名死者尽管是死于溺水,但是她们的后脑处都有不同程度的瘀伤,那些伤痕的位置和程度几乎不可能是车祸落水时形成的,更像是有人强烈击打这几个人到昏迷状态,然后把她们放到车里,做出了车祸溺水的假象。
  
另一个非常明显的地方是出事汽车的尾灯:这辆尼桑的后车灯有损坏,经过现场勘查,并不是因为河底的石块造成的,而是在落水之前曾经被人追尾,根据现场车胎的痕迹,极有可能是被另外一辆车从后面撞进河里去的!
警方的这一猜想得到了印证,距离车辆落水地点只有三百多米的草坪上,警方发现了一些散落的汽车头灯碎片,再根据松软草地上留下的车胎印判断,这些碎片非常有可能是凶手驾驶的车辆所遗留下的。
 
 
后来鉴证人员用电脑模拟了这次撞击,得出的结论是,凶手开的那辆车底盘相对较高,很有可能是一辆SUV。

把这一系列的疑点和死者家人的反常举动相联系起来,金士顿警方拦住了正要离开的Shafia一家:你们全家开车去旅行,除了出事的那辆黑色尼桑,另外开的是什么车?

是一辆雷克萨斯SUV。

那辆车呢?

儿子看了一眼父亲,明显有点犹豫:车头撞了,我正要送去修……

怎么撞的?

这时老父终于开了口:我们昨天晚上回蒙特利尔的时候在一个停车场不小心撞在了个柱子上,我们当时还报了警,你如果不信的话可以打电话去查。

警察当然会去查,但是这一查毛病更多:根据那次报案,这个车祸出在蒙特利尔附近一个空无一人的停车场,撞坏了左前灯,但是这家人却无法解释他们为什么会半夜开车跑到这个停车场去,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撞这么一下。非常大的可能是,他们故意选了这个大小差不多的水泥柱,又故意开车去撞这么一下,用来解释为什么车头灯会出现损坏……但是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他们到底想要掩饰什么?

 
此案的另外一个很重要的证物是在出事车里发现的一只手机,虽然泡水死机了,但是警方在里面尽可能的修复出了关键信息,根据这个手机进水的时间,可以推断出案发时间大概是在凌晨1:30到2:00之间。而对比另外三个家庭成员的手机通话记录,在案发的当晚凌晨1:24分,这家儿子给他爹打了一个电话,电话不仅接通了,而且两人还通了48秒的话。

根据之前母亲的证词,这个时间段这三个人应该在同一个屋子里睡觉,就在一个房间里,你为啥要给你爸打电话?而这个问题很快就得到了解答:因为根据手机的定位,这两个人在这个时间根本就不在汽车旅店,他们就在案发地点!

而且从儿子的手机记录上还发现,在案发之前两天,当父母和三姐妹还有保姆一起在大瀑布旅行的时候,他就曾经偷偷的开车来过一次金士顿,就在案发地附近停留了大半天。警察认为他当时可能是为了之后的作案进行踩点。调查进行到这个份上了怎么办?

一般来说那就是向法庭申请一个搜查令,物证收集得差不多的话就直接抓人了呗。但是还没有等到警察开始动手,大家打开电视一看:咦?这个人怎么看着这么眼熟?这不就是我们准备要抓的那个老爹么?只见一家之主Mohammad Shafia面对镜头痛哭流涕:我有罪,我对不起大家,我骗了大家,我也对不起我的家庭……

难道说他要开始公开认罪了么?高度关注此案的警察们顿时来了精神。结果他的下一句话却是:那个死掉的Rona其实不是我家的保姆,她是我的第一个老婆……

 

这家人的历史要一直追溯到80年代初期,Mohammad从战乱中的阿富汗逃到了巴基斯坦,在这里,他通过表哥的关系娶了一家富商的女儿,老婆的娘家不仅给他带来了丰厚的嫁妆,而且还给他带来了社会地位和至关重要的人脉。
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感情基础,随着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越来越有钱,他对妻子在精神上和肉体上的虐待和控制也越来越严重,尤其是几年之后,当医生确诊老婆Rona没有生育能力之后,两人的婚姻更是走向了低谷。 
 
于是Mohammad根据伊斯兰教教义向老婆提出,他要再娶一房老婆。理论上来说,伊斯兰教可以娶四个老婆,但是必须要大老婆同意才行,可是同样一本教义里面又说,女人其实是男人的附属,男人说啥不能反对,这样一来,基本上大房在这个事情上除了点头就没有别的选项了。1989年,Mohammad娶了小自己17岁的Tooba为平妻,在他的婚礼上,Rona很大度的站在丈夫旁边,宣誓和另外一个女人来分享这个男人。
 
其实这个也无所谓大度不大度,因为也是教义规定的……
 
这个二老婆的肚子倒是很争气,一口气给他生了七个孩子,在人丁兴旺的同时,Shafia一家的生意也越做越大,从巴基斯坦到迪拜再到澳大利亚最后到加拿大,他手头的资产积累已经达到千万,并且在加拿大拥有几处上百万的房产。于是他花了200万加元投资移民了全家到魁北克,落脚之后不久突然想起之前的大老婆。

由于加拿大一夫多妻属于违法,于是他给大老婆办了一个保姆用的工作签证,让家里的孩子一律称她为“阿姨”。

但是关起门来,他过的就是东宫西宫的皇帝生活。但是现在这个保姆老婆死了!于是Mohammad开始反思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对她,为什么做为第一个老婆,她最后死的时候连个名分都没有,所以现在要好好的补偿她!他要把她和自己的三个女儿葬在一起,正式的承认她是自己的老婆……
Shania一家老小,关上门,他就是这个家里头的皇上。
 
于是一开始在警察面前板着脸看不出表情的老父现在突然变了,而且是360度大变,他痛哭流涕,恨不能追随老婆女儿们而去。
 
在镜头面前狠狠的表演了这一幕之后,警察开始觉得这个事情比想象的要棘手得多:舆论已经造出来了,对方又是一个德高望重很有钱的穆斯林,要用手头的这点证据来动他不是不可以,但是绝对有风险。而且和很多家庭命案一样,此案看不出有明显动机!他已经承认了这个老婆的身份,另外三个是他的亲生女儿,他究竟为了什么要对这四个女人痛下杀手?
 
于是警察在这家的电话线和开的车子里都安装了窃听器,用来获取更多的证据。
在之后的一个多星期里,警察通过监听设备听到,这家人有关此案谈论最多的一个词就是“荣誉处决”(Honor killing)。
在父亲,母亲还有儿子眼里,这三个女儿就是淫妇,贱人,家族的耻辱,她们违背了伊斯兰教的贞洁观,死不足惜。杀死她们是为了维护宗教和家庭的荣誉,即使时间重来,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杀死她们。
在这些录音中,一家之主Mohammed一再强调:没有什么比我的荣誉更加重要,我会毫不犹豫的把这些娼妇全部杀死。而且警察还在这些录音中听到了另外一个重要信息:一个名叫Ammar Wahid的年轻人在案发之后跑到Shafia家中大闹了一场,他言辞激烈的指责这一家人全部是凶手,他们手上是这个四个女人的鲜血,她们做鬼都不会放过这家人……
 
 
在了解到这个情况之后,警方找来了这个年轻人问话,结果查出一个重磅炸弹:这家人的大女儿Zainab是已婚!是他的老婆!尽管两人结婚不到24小时就在办理离婚,但是截止到她死时,最后的手续并没有下来,而她之所以提出离婚,是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她和她的妹妹都有生命危险!!
这个马上就要成为前夫的Ammar是一个巴基斯坦裔,原本是大女儿的高中同学,两个人青梅竹马偷偷的谈恋爱,结果被女方的弟弟举报给了父亲Mohammed。随后大女儿被父亲暴打一顿以后禁足一年,连高中的学业都没有完成。

其间这个小男朋友跟学校校长举报说女友家人虐待子女,魁省的儿童保护组织也进行了跟进,但是这家人中包括受害的大女儿在内,通通都一言不发,拒绝合作。一年以后,Mohammed和二老婆一起回到迪拜处理生意,他把管理家里人的责任交给了儿子Hamed,他和父亲一样凶狠,对自己的姐妹和父亲的大老婆动不动就拳脚相加。

这时大女儿找着机会跑出来见了男朋友,她恳求他带她走,两人私奔,因为如果她不这样做的话,她很有可能会死在这个家里。在男友的帮助下,Zainab被临时的安排在一间妇女救助中心,其间她的弟弟曾经找到男朋友要人,几个人在家里打了一架,男朋友的车被彻底砸烂。

两个人就这么躲了大半年,直到母亲Tooba亲自从迪拜回来处理这个事情。她在女儿的男友面前流下了眼泪:我们愿意接受你们的感情,我也答应你们可以结婚,我只求你能够把女儿还给我,我只想能够看看她……

面对母亲的眼泪,Ammar心软了下来,他甚至开始劝说女友跟母亲一起回家:你妈是不会害你的,我们的婚姻也需要父母的祝福,你就不要再记恨他们了……于是在母亲和男友的双重攻势下,Zainab终于回到了那个好不容易逃离的家。

婚礼在两周之后如期举行,一开始一切都顺利进行中,但是在晚宴马上就要开始的时候,女方一大家子突然向亲家要求25万加元的彩礼。两家人当时在婚礼上就吵了起来,双方的兄弟甚至还开始动手……最后的结果是,觉得受了欺骗和侮辱的男方父母当即离席而去,女方当着所有亲朋好友的面宣布马上签字离婚,一场喜事变了味。

Ammar看着自己的新婚妻子,希望她能够站出来说句话,但是她只是留着泪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然后低着头跟娘家人回去了。她后来给这个结婚只有几个小时的丈夫发过一封邮件,她说这一切都是她家里人安排的,就是为了在婚礼上打新郎的脸,让他彻底死了这份心。她本来不想合作,但是她父亲威胁如果她不这么做的话,她和她两个妹妹都会死……

而这封邮件发出六周以后,她和两个妹妹还有父亲的大老婆,还是一起被淹死在车里。

根据之前的录音和这个前夫的证词,警方拿到了搜查令,在Shafia的家中,他们搜到了大老婆Rona的一本日记,在日记中,她想要逃离这个家,她曾经偷偷给美国的妹妹打电话,要求妹妹开车到美加边境,帮助她偷渡去美国。这个计划中甚至还包括了13岁的小妹Geeti,尽管这两人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Rona也亲眼目睹了丈夫对这个小女儿的殴打虐待,她愿意冒险带她一起走。

大老婆每个月只有50块钱的零花钱,她把这些钱一点一点的积攒下来,想的是有朝一日能够在妹妹的帮助下,带着小女儿偷渡美国。

与此同时,二妹Sahar也在默默的计划出逃,她在学校里交了一个天主教男朋友,这段感情同样遭到了父母的禁止,于是她尽自己的可能进行了反抗:每天一到学校她就摘下头巾,拒绝像其他穆斯林女性一样着装。她开始攒钱和申请护照,希望以大姐为榜样,能够跟男朋友私奔。这些明明暗暗的举动,最后都被16岁的弟弟举报给了父母,而且他还在二姐的手机里发现了一张自拍,她在这张照片上只穿着内衣。

 
就是这张私密照片,不仅判了她的死刑,也让姐姐妹妹还有大妈一起被连坐。
 
2009年六月,父亲Mohammed从迪拜返回加拿大,和想象中的狂风骤雨不同,他表现得非常的温和慈爱,给老婆和女儿们带回了很多衣服首饰做为礼物。他还建议全家一起去尼亚加拉大瀑布旅行。
 
要知道旅行这种事情,在这个家庭里是从来没有过的新鲜事。他还专门出钱买了一辆全新的尼桑轿车,作为这次旅行的交通工具。看到家里的皇上第一次这么慷慨的打赏,四个被蒙在鼓里的女人受宠若惊,她们毫不怀疑的踏上了这个死亡假期。
 
这是两姐妹生前最后一张合影
 
在旅行开始前一个多礼拜,儿子Hamed就一直在用手机和电脑谷歌安省所有的公园地图,他对有河流贯通的公园尤其感兴趣,还对水深和水流做了笔记。最后他选中了金士顿船闸,因为这里相对僻静,而且栏杆刚好的大小刚好可以通过一辆车。7月30日晚间,他们三个一起动手,在汽车旅店的浴缸里溺死了Mohammed的正妻Rona,然后他们一方面是觉得太费劲,一方面是因为有血缘下不了狠手,于是他们干脆将三姐妹打晕装车,一前一后把车开到船闸将她们沉塘。

过程中父亲一直在公园门口放风,母亲和儿子本来是想要把车直接推进水里,结果不小心却卡在了石头台阶上。于是他只好给老爹打了一个电话:“爸,我们推不动,怎么办?”“你个笨蛋!用另外一个车过来顶一下不就得了!”

这其实就是那半夜48秒通话的由来。结果不料用力过猛,撞坏了SUV的前灯,黑灯瞎火的他们也找不到所有车灯的碎片,只好作罢。

警察将在草坪上找到的残片和车灯做了对比,结果是100%吻合,而草地上的车胎印也一样的符合。

2009年10月11日,警方正式逮捕了这一家三口,并对他们提出了四项一级谋杀的指控。

蒙特利尔的阿富汗穆斯林团体在案发后迅速的跟这家人划清了界限,他们在媒体上指责这三个人是恐怖分子,冷血杀手,误读了可兰经,杀人行为毫无荣誉可言。还有很多人主动的要求出庭作证,证明Mohammed就是家中的暴君,这个家庭中的女人就是奴隶一样的存在,他们对这些受害人所受的虐待都多多少少有所了解……

而在法庭上三个被告本人也在拼命的互相捅刀子。母亲Tooba向法庭表示自己在多年的虐待下患上了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她的参与是完全被动的,她并不是谋杀犯,她只是一个母亲。

她杀死自己的亲生女儿是为了自保,因为不动手的话,会被老公同样一棍子打死沉塘,她后来跟警察撒谎则是为了保住儿子不坐牢。儿子Hamed说这都是父母的意思,四个受害人已经在家里的法庭上被判了死刑,执行的是自己的父亲,而他最多就是见死不救而已,眼睁睁的看着汽车沉进水中。而父亲Mohammed依然嘴硬说这就是一起事故,大女儿带着妹妹和阿姨开车兜风,不小心踩错了油门,让这辆汽车不幸冲入了水中。

 
其实我觉得这个变态一家人中,最奇葩的还数那个二老婆。根据法庭的证据显示,他们最开始的目标只有大女儿和二女儿,原因是大女儿离了婚,该死(这个理由我也是醉,没你几个折腾她会离婚?),二女儿拍内衣照暴露照,也该杀。

但是这个二老婆却极力主张把大老婆也一起弄死,而这个提议一开始土皇帝老公是不同意的,原因就是大老婆跟小女儿关系情同母女,如果大老婆没了,小女儿肯定要在家里闹。

商量半天后决定干脆连小女儿也不要了,而且这个也是二老婆的意思,她给出的理由是小女儿学习不好,老师反映她偷东西……连自己生的三个女儿都可以毫不留情的弄死,两个男被告固然是丧心病狂,但是这个唯一的女被告也非常狠毒。

多说一句,这个庭审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用四种语言来进行的: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阿富汗的地方语言达利语Dari。证人和被告一开口,马上就有好几个翻译同声传译,跟联合国开会似的……

2012年1月29日,经过了15个小时的闭门讨论,陪审团裁定本案的三名被告四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这三个人全部被判处终身监禁,25年不得假释。他们分别要求进行上诉,安省最高法院上诉庭在2015年10月23日驳回了父亲和母亲的上诉,维持原判。

但是这个案子的里面的另外一名被告,儿子Hamed通过律师向上诉法庭提交了一份新的证据:阿富汗大使馆出具了一份他的出生纸,上面说他的出生日期其实是1991年12月30日,所以他在案发时实际年龄应该是17岁,不应该被成人法庭审判……

这个新的出生证看看那个出生日期,一看就感觉有猫腻:12月30号,刚好就是一年最后那两天,刚好就能赶上这个未成年的末班车。

而为什么一个人有两个年龄,他提出的理由也很牵强:当年一家人因为战乱逃离阿富汗,那时候还在襁褓之中的大女儿和儿子都没有护照,只是在二老婆的旅行证上随便贴了一张纸,两个孩子的出生日期都是老爸随手给填上去的,不小心把实际的1991年,写成了1990年。

而这一年之差,就能够把儿子的刑期降下一大半:加拿大未成年人的最高判罚,是终身监禁,10年不得假释,而之前他得到的,是成年人的25年。

但是这个用改年龄来求轻判的小九九,却被一张家庭合照给捅破了:

 
在这张照片上,前排的三个孩子,从左到右分别是在这次谋杀中遇害的大女儿,儿子,还有二女儿,根据拍摄日期,三个孩子的年龄应该是三岁半,两岁半,和一岁零七个月,看上去没问题是不是?
 
但是要是按照新的年龄来算的话,儿子出生于1991年,那么这张照片上的三个孩子就应该以此类推成了两岁半,一岁半,和七个月……而且就算是这个家里的孩子真的是天赋异禀,七个月就能站直了跟爹妈哥哥姐姐一起合影,那么二老婆手里的那个宝宝又是怎么来的?怀胎九月,怎么可能上一个才半岁出头,这边手里又抱上一个?
 
把人当傻子忽悠的结果就是:上诉庭的法官几乎是没加犹豫就驳回了这个未成年人的说法,维持原判。
 
另外一个有关这个案子的八卦是,这个杀了自己三个女儿和大老婆的老爹现在在监狱里继续传教:他被推举为穆斯林犯人中的宗教领袖,类似于阿訇。他在监狱里头负责组织礼拜和进行讲经……
 
不过还记得之前阿富汗穆斯林组织是怎么说他的么?
 
这个人是个恐怖分子。
 
恐怖分子在监狱传教,只能说也只真的只有不敢想,没有不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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