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律师声称,美国用来引渡孟晚舟的欺诈罪指控站不住脚,是基于不可靠的证据,在所控犯罪的每个要素上,都显示出在欺诈案件中罕见的法理及事实缺陷,在加拿大法律中史无前例,若将孟引渡会创造一个“危险的”法庭判例。
孟方律师团队提出“滥用程序”指控来尝试搁置加拿大进行引渡程序,并以4大辩论分支进行。最后一阶段聆讯处理孟方提出的第三辩论分支——“孟方指控美国隐瞒案件纪录或说谎”,将于8月3日开始的3周内进行。
孟方声称现有证据将证明汇丰完全知晓华为集团与其子公司Skycom及Canicula Holdings Ltd的关系,银行高层无需依靠孟的陈述作决定,因此孟晚舟并没有误导银行与伊朗进行违反美国禁令的交易。
“(孟晚舟)没有欺骗,没有(造成银行)损失,甚至不足以称之为风险。而且,控方口中的孟晚舟所作陈述与假定受害者(汇丰)利益受损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孟方律师指出,汇丰银行不太可能因所谓孟导致的反制裁令行为而承担刑事责任,亦不会面临民事后果。
控方则在意见书中表示,美国提交的案件记录显示表面证据成立,符合引渡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