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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公布安乐死法案:须满18岁

2020-09-25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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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周四正式公布极具争议的医生协助安乐死法案,其中限制申请安乐死的病人,必须是精神状况健全的18岁或以上加国公民,病况须达到难以忍受和正步向死亡的阶段。除医生以外,法案同时容许执业护士协助病人安乐死。

这些寻求安乐死的病人,同时需要在作出有关决定时精神状态良好,患严重与不治之症、伤障,以及身体状况正不能逆转地变坏。

申请人须神志清醒 设15日冷静期

在要求医生协助时,有关病人必须神志清醒,并要作出书面请求;如果无法亲自撰写时,要由一位指定人士代笔,而请求文件须附上两个独立见证人的签署。此外,要求安乐死的病人,会有15天冷静期,让他们有时间重新考虑及确认有关决定。

法案指出,由于有不少农村及偏远地区医院缺乏驻院医生,执业护士(Nurse Practitioner)可能是当地唯一医疗专业人士,因此除医生以外,新法案也容许执业护士协助病人安乐死。

另外,任何依程序协助病人安乐死的医生和执业护士,以及其他从旁支援的药剂师、助理医生、注册护士、社会工作者,甚至病人家属等,均可免受《刑事法》起诉。

据规定,注册护士须接受额外两年的医疗培训,扩展执业范围方可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联邦卫生部长菲尔波特(Jane Philpott)形容,对于加拿大来说,这是「具历史意义的一天」,新法案将有助改善全国的善终服务。

但推动安乐死合法化的组织「死亡尊严」(Dying With Dignity)就批评说,加国这项新法案过于狭窄和严厉,包括把病人年龄限制在18岁以上人士。新法案同时规定,凡有精神疾病和精神失常状况的人,不得申请安乐死。

联邦司法及法务部长王州迪(Jody Wilson-Raybould)指出,联邦政府将深入研究法案中提及的相关限制及其他条款。她认为,这项立法将可保护医务人员的良知权利。

联邦保守党司法事务评论员库珀(Michael Cooper),对于是项法案严格限制申请病人的资格表示欢迎,但反对容许执业护士协助安乐死。

去年2月,联邦最高法院以违反宪法为理由,推翻联邦政府禁止安乐死法案,并要求政府一年内拟订法案,后把期限推延至今年6月6日。直至今年1月6日,高院给予个人宪法豁免权,让不堪重病折磨或者垂死的病人,清晰地同意寻求医护人员协助安乐死。


杜绝外国人专门到加国自杀

今年3月,亚省法院批准,患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ALS)的一个卡加利女子,可以在医护员协助下安乐死,成为亚省首例。另外,新法案规定申请安乐死的只能是加拿大公民,这为外国人专门到加拿大自杀,关上了大门。

目前容许被称为「安乐死」的协助自杀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包括瑞士、德国、阿尔巴尼亚、哥伦比亚、日本以及美国华盛顿州、加州、俄勒冈州、佛蒙特州、新墨西哥州和蒙大拿州。

多伦多家庭医生郭咏观称,很多医生并不赞同协助病人安乐死,当知道法院颁布的判决均感到失望。他指出,当病人在清醒时作出安乐死决定,家人也无从反对,连医生也没有拒绝的权利,而且连受资助的医院包括宗教背景的也不能拒绝。他建议,政府应该增拨资源在善终服务上,即使病人未能痊癒,仍继续得到优质的医疗护理,让他们有尊严地活下去。

联邦政府周四引入安乐死法案。有加国医生认为,法案可以接受,但仍有机会令病人枉死或遭人谋家产而死。但也有律师认为,法案太严谨,会引致诉讼。


反对安乐死的多伦多家庭医生锺展焜周四接受多伦多A1中文电台时事节目《A1出击》访问时表示,法案没有想像中那麽坏,考虑周详。但他认为,法律仍然有漏洞,就算法案订明病人要垂死才合资格,也仍然有机会令病人枉死。


他举例称,有个病人患上综合硬化症,四肢麻痹30多年,两周前要死,但女儿买了个新电视给他后,就完全改变主意不想死。但这个病人符合法案条件,如果法例生效,就可能已经死了。他表示,病人的心理不是一成不变,也有病人垂死,家人稍为探望,就不想死。


锺展焜认为,虽然法案订明有15日冷静期,容许病人改变主意,但未必能帮助所有人,因为有些家人在海外,未必赶及探望。他质疑,有否足够人手进行评估,因为现时只有两成癌症病人获得医生提供纾缓服务,其他八成病人得不到服务,医生未必有足够时间去详细评估病人是否合资格安乐死。


另一位家庭医生王裕佳认为,法案满足到他最低限度的保障,不致被人滥用。但他指,法案仍然有漏洞,令有心谋家产的人,可以与医生合谋,游说病人或代垂死病人寻求安乐死的可能性。他认为,如果订明家庭医生不能有份评估,由不认识病人的两个医生评估,就可以堵塞到漏洞。法案15天的冷静期,也可望减低病人被威迫利诱去寻死的可能性。


律师指垂死定义不清晰


律师秦怡敬就认为,法案太严谨,甚至不符合加拿大最高法院去年推翻相关法例的裁决,估计日后会引致挑战法案的更多诉讼。她解释,法院的裁决没包括病人要垂死才合资格,但法案的条件就包括垂死。她估计,日后有人会质疑,为何有些承受痛苦、但并非垂死的人就不能够安乐死,而告上法庭。


多伦多天主教华人联会召集人陈嘉年认为,从宗教的理念和原则来看,人应该珍惜及尊重生命,但采用安乐死如同被判死刑的囚犯,其分别是在自愿情况下夺去宝贵的生命,所以不鼓励这种自杀方式来了结余生。


陈嘉年说,现时医院已实行措施,让病人同意停止药物或其他救治方法,让他自然离世。他指医生其实可用药物减少病人痛楚,改进善终服务也是可行方法;现今医学发达,或许病人多等一段时间出现新治疗方法,不应过早放弃生存机会。



文章来源:http://vancouver.singtao.ca 如有侵权,请联系editor@lahoo.ca删除。
本文发布于: 2016-4-15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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