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府将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中任意一种的工作者定义为自雇人士:
1、作为一个独立的工作者或承包商而工作。
2、拥有自己的生意,包括农场,并且生意挂靠于自己的帐户下。
3、自己能控制工作时间。
4、与他人有合伙企业或合伙投资的关係。
自2011年1月开始,联邦政府决定为自雇人士提供一个申请津贴的平台,自雇人士可选择供款EI特殊补贴(Employment Insurance Special Benefits for Self-Employed People),并获得产假、育婴假、病假和照顾病危家属这四种补助。
产假津贴(Maternity Benefits):最高达15周,适用于产妇在产前或产后休息。申请必须在预产期前8周递交。
育儿津贴(Parental Benefits):最高达35周,生父母或养父母可申请,用以照顾新生儿或新领养的幼儿,可由父母中任何一方申请,也可由两人分摊申请。
病假(Sickness):最高达15周,适用于因生病或受伤而无法工作者。
照顾病危家属(Compassionate Care):最高达6周。适用于因需要照顾病危家属而暂时无法工作的人士。
获得EI特殊补贴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自雇人士;
2、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3、通过加拿大服务中心,自愿与加拿大劳工保险委员会签署相关协议。
2012年1月1日后,自雇人士的最低年收入只要达到了$6,222,就能申请购买就业保险,该金额数目并不固定,但始终以前一年的收入为基准,因此申请前应该做好调查和规划。购买就业保险后,需等待一年才能申请假期或津贴福利。津贴数额不算高,申请者能获得自己原先平均每週薪水的55%作为津贴,最高金额不超过$485。
除了魁北克省以外,其他省份的EI保险费率为1.83%,也就是说,每收入$100工资,就要缴纳$1.83作为保费,2012年最高保费额为$839.97。EI的最高获保额大约在$24,000。投保人也许会认为,如果在加入计划一年后申请产假,只需支付$839.97,就能获得这笔收入,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不要忘了,EI收入需要纳税,而且还存在着下述几个缺点。
自雇人士还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自雇人士可以在注册EI后的任何一个纳税年年底退出计划,但前提是他们从未申请享有过任何补助。如果曾经申请过EI补助,自雇人士必须继续供款,直到他们不再是自雇者。
2、如果自雇人士因生意破产而失业,将无法获得常规的EI津贴。
3、在休假期间,自雇企业的任何收入都会影响EI的金额。即使自雇人士并没有工作,如果生意还在运转并产生收入,业主都必须上报,当然,EI的金额也会相应降低。
此外,虽然一年的保费金额并不算很高,一整年的产假和育婴假听起来也很划算,但很少有自雇人士会选择长期搁置自己的生意。因此,自雇人士申请EI特殊补贴是否划算,还是要好好算一笔账。
《加西周末》2012年9月29日第155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