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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何先生的住所装修工程纠纷一案,当时负责该装修工程的公司东主陈先生,他表示他也希望快些完成工程,但今年夏天降雨频繁,并且多次申请市府验楼员到场检查都没回应,所以工程才被迫延误。
10月6日,陈先生与记者会面时拿出了大多伦多地区4月至9月的天气报告,表示今年夏天多伦多雨水特别多,他指双方签订的合约也写明:若天气恶劣工人不会冒险开工,陈声称不是工人不想开工,而是下雨天爬上屋顶及户外工作是很危险。
陈展示的天气报告显示有时降雨量逾10毫米,当中有不少日子降雨量少于1毫米,记者问决定工人开工与降雨量多少,是否有任何标准,陈称没准则:“觉得不能冒险就不开工。”记者问有些日子降雨量0.2毫米及0.4毫米,而何先生房屋的外墙及屋顶已基本完成,这些日子是否可做内部装修及安装暖气设备,陈先生表示:“因市府验楼员没有确认装修工作可以继续,所以唯有打住。”提到申请市府验楼员到场验楼是谁责任,陈说他曾向市府申请,但验楼员迟迟没回覆,他指业主可自行申请验楼员检查,不一定要装修公司申请。陈声称何的寓所工程繁复,要翻新车库,又要挖地基、整理屋内水管、渠及电线,房屋结构及窗户等,若验楼员不确认工程可继续,工人就不能上围板,并非装修公司问题。记者又询问陈为何工程未完成,在6月向何收取215,000元装修费,陈声称:“我是按合约做事,工程已经开始,天气及验楼员不配合我也没法子。”记者再问到工程只完成少于一半,二楼内部围了木板,连窗户都没有,陈声称完全因验楼员不来与他无关。
事件最终可能要对簿公堂,问他是否想和平解决问题时,陈表示这是代表律师的决定,他在事件中没有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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