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乐活网lahoo.ca3月18日报道)在加拿大的法律体系之下,一个被警方检控的人士,仍享有其合法权益,这可从近日安省最高法院审理的一宗案中案可见一斑。被控二级谋杀的万锦市华裔男子,被警方问询时的视频口供,遭法院拒绝作为警方用来指证他的呈堂证供。
据安省最高法院对是否接受该案的视频供述(Video Statement)判决书显示,该宗案件发生于5年前,万锦市一名华裔女婴因后脑颅骨骨折脑出血致死的案件中,作为临时看护人的亲属,在半年后被拘押并被控二级谋杀罪。
法庭文件透露,该女婴送院抢救的同日早上,约克区警队凶杀案组探员曾对该名照顾女婴的亲戚,进行了6小时问询,并进行录音录像纪录,警方当时没有拘押或检控当事人。控方希望将该个视频作为呈堂证供,遭辩护方律师反对。在上月底和本月初,法庭对于是否采纳该视频作为证据进行3天庭审。
据约克区警队凶杀案组负责本案的女侦探证词指出,所有不足5岁婴幼儿死亡,凶杀组均要调查。她在事发当天凌晨3时接到同僚电话,表示一名婴儿受到「可疑」伤害,她与其他有关探员、警员和医生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她想从女婴的叔叔(案中被告)了解更多细节,因为他是事发时最后一个接触女婴的人,其妻供称当时一直在楼上照顾自己的女儿,而死者父母在当天早上,将她送来托管时一切正常。
女侦探于是指示探员进一步询问女婴叔叔,并让他用洋娃娃展示当时是怎样抱着该女婴。她称当时警方是协助验屍官进行调查,并未断定是否有犯罪行为发生。女婴的伤势虽然严重但并不算可疑,因为尚有许多讯息缺失。女侦探表示,知道存在的争议是,女婴视网膜出血的徵状,可能是受剧烈摇晃造成,涉案男子承认是轻轻摇晃她,而且他与孩子的父母和他的妻子一样都是利益相关者,并非嫌疑人,所以当重新询问时,她清楚指示探员要提醒他们,他们的回答可能会被作为呈堂证供。她原本指望进行询问的探员,也能作出同样的提示。
在交叉盘问中,她又称带有警示的问讯,只是针对被拘押或尚未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当时该男子只是被作为目击证人而非嫌疑人,如果他想离开警局可以随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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