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签承诺书 有「中央人员」拿钱
红极一时的「气功大师」王林,因涉及关门弟子邹勇被杀一案而被江西萍乡警方批捕。他多份与他人签署的「承诺书」相继曝光,除了此前被媒体曝光的与王某签订的协议书之外,王林还与警方公布的案件另一涉及人黄钰刚签署类似的「承诺书」,还包括自称为中央某部工作人员李某某,其主旨主要为调查邹勇的犯罪证据及将其抓捕归案。
王林目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遭刑事拘留,并羁押在萍乡市看守所。律师仍未获得会面机会,而邹勇家属也一直向萍乡警方询问案件进展。《广州日报》报道,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表示,王林的相关情况将由萍乡市公安局相关科室统一发布。萍乡市公安局表示,除此前公布的资讯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尚不便向媒体公开。但据《江西都市报》报道,王林招供,他并未直接接触过凶手,没想到他们把邹勇弄死了。
至于「如邹勇在2015年元月20日前被捕,我王林在24小时内将×百万提到王总所指定的地点,如果判了邹的死刑,愿以500万元酬谢」的王林手写承诺书,萍乡警方未置可否。
王林身边人称,王林认识黄钰刚是通过朋友介绍。双方签署有据可查的协定,是2014年12月17日签署的「承诺书」。《南方都市报》获悉,签署此协定前一周左右,2014年12月10日,邹勇带领其公司近百名员工,围堵王林芦溪的家,并打出「王林骗子,欠债还钱」,「还我血汗钱,我们要吃饭」等样式的条幅。
王林当时如此回应此事,「他欠员工的钱,干吗让我还?跟我有甚麽关系?」王林称,那一次围堵王家的人,很多都是邹勇从社会上花钱雇来的人,就是要给他施加压力。
因办事拖延要黄还钱
不过,王林的家人称,调查邹勇,黄钰刚最初是向王林推荐自己的朋友,即自称是中央某部某局的陈某。为此,王林给了黄钰刚200万元现金。后黄钰刚将这笔钱给陈某,陈某还写了收条,但王林家人不知是否陈某亲笔所书。
此后,黄钰刚又带了林某某见王林,三人之间签署了协定,王林给了黄钰刚50万元,黄与林分了此笔钱。
后来,王林与黄钰刚又签署了多份协定。据王林家人称,王林发现黄钰刚言不由衷,总是在拖延,王林开始动摇,不愿意通过黄钰刚等人办理邹勇事宜,要求黄钰刚退钱,黄为此还写了「还款承诺书」,承诺2015年5月30日前还清。
今年6月初,王林及家人找到黄钰刚要钱,黄躲着不见。此后,黄钰刚带了浙江温州人刘峰来认识王林,称刘峰是「某高官亲戚」,将邹勇绳之于法后,要王林「看着办」。
「气功大师」王林因涉杀人案被警方调查,暂时告别昔日的悠闲生活。资料图
王林与黄钰刚(右)、李某某(左)的合影。网上图片
拟叫央视平反
针对邹勇的调查,王林委托的并非黄钰刚一人,据调查,至少还有李某某。据王林家人称,李某某也是黄钰刚介绍给王林认识,自称中央某部工作人员,称能办理邹勇的事宜,在收取了王林的巨额钱财后,一直没有办事,王林找李某某要钱也未果。
在王林与李某某两人签字的「合同」中写道:「我与李某某达成协定如下:把邹勇抓起来,中国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为我平反,把邹勇判重刑。以上达到目的,按约定付款。」而李某某于2014年12月22号签了一份「收条」:今收到王林大哥记者费用壹佰陆拾万人民币(现金)。
根据江西萍乡警方通报,萍乡市民邹某7月9日15时被身分不明人员绑架,7月14日晚,警方分别在江西、广东将刘峰、朱礼通二人拘捕,经初步审查,刘、朱二人对绑架、杀害邹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警方进一步侦查了解到,黄钰刚(深圳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据悉,邹勇在7月9日绑架当天即遭杀害。7月12日晚,王林与刘峰在深圳见过面,13日下午,王林乘动车从深圳前往宜春并住宿休息,准备参加18日的老知青聚会。14日凌晨4时左右,王林被萍乡警方从宾馆带走,5时左右警方下发涉嫌「非法拘禁罪」通知书。
据传王林是在宜春被抓。上图为他购买的高铁票。网上图片
陈有西任代理律师?尚未见王林
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18日确认,他已接受委托,成为王林代理律师。陈有西律师表示,由于尚未赴江西萍乡会见到王林,所以暂不对此案再发表更多意见,等20日看是否可以会见到王林再说。
对于王林一案,陈有西律师此前一天在接受腾讯网访谈时认为,根据目前资讯,江西公安机关没有发布过王林涉嫌雇凶杀人的消息,只是说涉案被查。涉及案件、参与案件、指使伤人、雇凶杀人,法律概念和法律后果都不一样。所以,王林可能是证人,可能是共同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都要根据侦查结果才能判断。
而有关邹勇被沉湖、被分屍等情节,目前都只是传言,没有公安机关的正式发布和现场勘查证据。甚至邹是不是真的已经死亡,都没有确凿证据。
他表示,一个人,出经费请人帮助报案、举报、希望司法机关立案,追究一个人的责任,是合法行为,这是在国家法律框架许可范围内的行为。这与雇凶杀人、雇凶伤人,用非法手段剥夺他人生命,有本质不同。不能用出钱请人举报的证据,直接理解为雇凶杀人的证据。
王林是否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是不是平时用气功骗人,是不是同女明星有染,同这起雇凶杀人案没有关联性。这个案件只是要查明他有没有指使,有没有参与,有没有出经费雇人,同邹勇的失踪、甚至真的死亡,有没有直接和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哪怕是十恶不赦的坏人,也不能自然将杀人罪加到他头上。
陈有西认为,目前关于「王林雇凶杀人」等相关报道中没有一个证据靠得住。因此,还要静等公安机关发布正式的侦查结论,才能知道王林倒底有没有卷入杀人案。
陈有西是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后辞职成为专职律师。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评讼。2010年获《时代周报》时代人物,《中国律师》杂志年度新闻人物。2011年获《中国新闻周刊》「影响中国年度人物」;《南方人物周刊》「50名中国年度魅力人物」。
陈有西将担任王林的代理律师。网上图片
「王府」变景点 游客慕名至
王林的「王府」坐落在芦溪县政府、芦溪县地税局旁边,占地面积与县政府不遑多让。《广州日报》记者多次叩门,只听到院内犬吠,并没有人应门。邻居表示,这两年来王林很少出现在「王府」,「王府」主要由王林的一个60多岁的侄子看护。
王林被捕之后,「王府」俨然成了芦溪县的「着名旅游景点」,在「王府」右手边的饭店,有不少慕名而来的人们登上饭店的顶楼,一窥「王府」全貌。
生活在王府对面的几户人家,这两年,邹勇两次带着人马到「王府」讨债,一次索赔1.6亿元,另一次索赔数目不详。自从王林「全国闻名」后,他再也没有出现在这些邻居的视野里,但邻居对王林的印象还算不错,每逢年初一,只要进王府给王林拜年的小孩,不管王林认不认识,都会拿到一两百元的压岁钱。
原文出处,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5-07-19/canada1437299076d5685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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