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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华裔持刀袭击案9月8日宣判

2020-09-14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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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华裔男子李创(Chuang Li,译音,见图)涉嫌于2014年4月持刀袭击四名同事,而被控三项企图谋杀、四项严重袭击及四项武器袭击罪名,案件昨天在北约克安省地方法庭进行最后一天庭审。控辩双方就李创是否因精神疾病而毋须承担刑事责任展开激烈辩论,而焦点问题是被告在犯案时是否丧失了行为和判断能力。主审法官欧唐奈(F. O’Donnell)宣布于9月8日判决。

本案控辩双方均同意被告患有严重逼害妄想症,难度在于被告病情是否足以影响他在持刀伤人时丧失了对错判断能力。令案情更加复杂的是,事发当天被告被所任职的公司告知将被解雇,令其情绪产生变化,如何界定被告到底是因被解雇导致情绪失控而行凶,还是因为精神疾病影响丧失判断力,又成为争论的另一个焦点。

本案庭审期间先后有两名心理医生出庭作证,他们对李创所做出的精神评估结论均指被告受严重精神疾病困扰,对外界的人或事产生虚幻和扭曲的解读,从而做出不寻常的举动。

是否丧失判断能力成关键

他怀疑自己受到某组织的逼害,而周边的邻居、同事、家人都是组织派来的人,在案发当天发展至在泊车场及电梯间里偶然遇到的人也被他当成组织派来的人,显示他沉浸于自己的妄想世界无法自拔。

李创的代表律师罗臣指,被告的精神疾病在案发前数月呈恶化和升级的趋势。精神病专家指病人在逼害妄想之下会承受巨大压力,直至有一天会爆发。而李创在返工当日被告知公司将其解雇,他在妄想世界中认知公司的人都是逼害他的组织的一部分。他过于被自己的妄想所控制,在丧失对错判断能力的情况下行凶犯案。两名心理医生得出的结论都是他不须承担刑事责任。

主控官H. Poon指加拿大刑法中对因精神疾病丧失判断能力而毋须承担刑事责任,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本案被告无疑患有严重精神心理疾病,但并不表示他在犯案时一定没有判断对错的能力。被告行凶时显示极度愤怒,连续反覆刀刺受害人,显示他只是因暴怒而行为失控,而并不一定因病丧失判断能力,他因被解雇而暴怒是一种自然正常的反应。主控官指被告做出许多正常人看来反常的事,但是如果把被告的行为放在他自己的虚妄世界中,他的许多反应又是正常的,难以说他是否真的丧失分辨对错的能力。主审法官欧唐奈在全日的法庭辩论中一直听取双方的陈述,没发表意见。庭辩于下午近五时结束,法官宣布于9月8日开庭宣判。本报记者

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5-07-17/canada1437128611d5682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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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 2015-7-17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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