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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缅省温尼伯的联邦法院将开庭审理程慕阳一案。让我们又把目光聚焦到中国“红通”人物Michael Ching(又名Mo Yeung Ching)的身上。关于他未来在加国的“前途”,各种猜测和分析频现报端。他到底是会重走高山的劝归之路,还是赖昌星等遣返之路?且不论,Michael Ching(又名Mo Yeung Ching)如何寻求各种法律途径,来避免遣送程序。一句话,回国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回不回得去。
抗击遣返 上诉联邦法庭
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相关中国籍涉案外逃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前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之子程慕阳被中国政府以贪污罪名指控,赫然在列。程慕阳在加拿大的身份是华裔投资 移民、温哥华房地产开发商,英文名字是Michael Mo Yeung Ching。
北美当地时间5月2日,加拿大官方传媒–加拿大广播公司(CBC)首次援引加拿大温尼伯地方法院证词确认了外界的猜测,同日程慕阳代理律师大卫.伦尼发表律师声明,间接承认“此程慕阳即彼程慕阳”,但否认程慕阳涉嫌贪污和经济犯罪。
上个月,Michael Ching(又名Mo Yeung Ching)缅省方面的律师马塔斯曾要求,希望联邦政府可以将本案相关资料视作机密处理,不对外公开。如果马塔斯成功,案件将很有可能闭门审理。
但法院首席书记(prothonotary)罗杰·拉富尼尔(Roger Lafreniere)拒绝了该项申请。他表示,公开聆讯的是“民主社会的重要体现”。此外,IRB文件显示,Michael Ching是国际刑警组织通缉榜上的中国男子程慕阳(MuYang Cheng)。
拉富尼尔还表示,考虑到Michael Ching的身份以及案件已引起的媒体关注度,保密处理“不响钟(unring the bell)”是不实际的。但他同意,两名从中国来为程慕阳作证的证人可以不公开姓名,只以其姓名首字母缩写简称。
今日的表现,如果还不能说明问题,请大家看看程慕阳一路走来,如何与加拿大政府和法律的较量和博弈。
程慕阳VS加拿大政府
目前,中国对逃往他国犯罪嫌疑人的追逃方式一般有四种,分别是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和劝返。其中,引渡需要请求国与被请求国间有引渡条约,异地追诉是引渡的一种替代手段,在所在国实行缉捕和追诉。遣返,是指通过吊销有关人员的合法旅行证件、证明有关人员犯有严重罪行等手段,设法使该人不能在躲藏国家获得合法的居留地位或者剥夺其已获得的居留地位,从而达到将其遣返回国的目的。遣返与引渡相比,程序相对简单,适用于没有签署引渡条约的国家之间。此外,劝返具中国特色,可以避免在引渡、遣返等过程中的一些法律麻烦。
从程慕阳案来看,引渡和异地追诉的可能性都不大。非法移民遣返遣返和劝返成了最大可能。
与高山相比,程慕阳进一步发挥了身份优势,不但在加拿大温哥华营造了自己的“商业王国”,而且还堂而皇之进入当地主流社会,混得极其光鲜体面,不仅与各大政党关系良好,人脉广布,家财丰厚,妻子和孩子都已经获得加拿大国籍,而且还讲得起“大状”,动不动与移民部打打官司,给政府找一些小麻烦。
2011年7月23日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
但同样的,加拿大政府也不“白瞎”,你投你的资,你捐你的款,但前后两次拒绝程入籍,理由都是程可能“在加拿大境外犯了严重的非政治罪行”。按照程申请入籍时施行的《加拿大入籍法》,获得永久居留权并在加拿大4年住满3年之后便可申请,程慕阳1996年至今已快20年都未能如愿,这背后传递出来的讯息也颇耐人寻味:你在加拿大遵纪守法就好,但做的现实贡献再大,加拿大政府也不会为你的过去背书。
从最近加拿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有关反馈中也可以看出中加合作的成就。程慕阳藏匿在加拿大之事被披露后,其女儿程颂莲在青年自由党卑诗省分部的主席一职被紧急撤换,接受过程慕阳政治捐款的几个党派也与程慕阳作了切割,纷纷表态要退回相关款项,并澄清并不知道程慕阳是被中国政府通缉的嫌犯。
著名网络评论人陶短房在《程慕阳:离“回家”还有多远》一文中分析了程慕阳的四种选择:
陶短房认为,程慕阳身上有两大护身符:金钱和其拥有的永久居留权身份。也因此,程慕阳身上多了四道护甲:合法居留身份、引渡条约、主动兴讼及加拿大法律体系中的“法律死循环”。作者分析认为,程慕阳被遣返的可能性很大。
本刊在咨询相关律师及谙熟加拿大及中国政府间合作的专家后,得出的结论是,程慕阳被劝返回国自首的可能性非常大。
上述程慕阳的这四道护甲,除引渡条约因为中加没有签署,程慕阳不必太在意外,综合起来,其实就是二个方面:身份和法律行动。但程慕阳所有的举动只有一个意义:只是多了一个与中国和加拿大相关部门交换条件的筹码;回国只是时间问题,而不是回不回去的问题。
“合法居留身份”并不能成为金钟罩
第一道护甲,有可能成为加拿大政府首先发难的地方。
在程慕阳事件引起关注后,香港《南华早报》4月底曾向加拿大联邦移民部查询Michael Ching是否程慕阳,移民部在4月30日的回复声明中表示,“加拿大人慷慨友好,但绝不容许罪犯和骗子滥用我们的慷慨。”
一个星期后,移民部向《南华早报》发出电邮,要改变最初声明的用词。移民部发言人莉莎嘉(Sonia Lesage)的最新电邮表示,“总的来说,加拿大人都是慷慨好客的,但他们不能容忍罪犯及骗子滥用我们的慷慨,至于有关Ching先生之事,由于仍在等候上法庭,因此联邦移民部不会评论其案件的具体情况。”还要求“南华早报”“更正”原来的报道,不过“南华早报”基于其新闻内容的真实性而拒绝这样做。
移民部要求“更正”,并非是自己说错了什么,而的确是因为在法庭审理期间,上述的表态比较不妥。但不管是第一次直接表态,还是第二次的“委婉”,“罪犯及骗子”都是关键词。事实上这种说法已经给程慕阳带来了压力,只要移民部愿意在申请材料上找问题,程慕阳的移民身份被剥夺有很大的可能性。
在这一点上,中国方面当然愿意非常积极地配合,比如,一方面如果程慕阳在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时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提供了虚假材料,中国相关主管机关可以向加方提供其真实身份方面的材料予以证明。另一方面,中国可以向加方提供程慕阳在国内涉嫌贪污、窝藏转移赃款方面的证据材料,证明程慕阳在中国犯有严重腐败罪行,从而使加方认定程慕阳违反加拿大移民法,剥夺其已获得的永久居民地位。
相信针对程慕阳的身份,中国方面的举证早已在进行之中。
另外,加拿大即将实施的新的遣返法案将对程慕阳更为不利。
5月12日的记者会上,加拿大联邦政府公安部长布尼(Steven Blaney)透露,加国将引入新法案《遣返严重外国罪犯法案》(Removal of Serious Foreign Criminals Act),加速外国罪犯的递解程序。新例不容许有人再以难民身份阻延遣返。布尼称,如果外国公民、或特定的加拿大永久居民,在加拿大犯下重罪,将被加速遣返原籍国。“我们说的是,如果你在加拿大犯罪,你是外国罪犯,你没资格留在这个国家,你应回家。”
新法案将授权当局,将外国罪犯强制遣返原籍国,无需他们同意。唯一需要的,是获其祖国同意。
布尼说,洗底程序亦有所改变。“我们将确保所有外国公民和一些特定的永久居民,如果被裁定严重罪名成立,将不能透过申请清除底案,亦即过去所谓的特赦方式来逃避遣返命运。”
他指出,有些个案中,外国人曾犯重罪,但获准洗底从而留在加拿大。布尼说:“我们不能再容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布尼表示,新法案也给政府官员更大权力,“对因犯罪活动而被认定无入境资格的永久居民,核发遣返令”。“这么做,我们可以免除规定的正式聆讯,确保更加迅速发出遣返令,比如,刑事法官已裁定该人罪成。”
一个人和两个国家的对抗
《渥太华公民报》报道称,自2001年启程慕阳至少卷入4项重大法律纠纷,包括自2001年起就为其能否入籍加拿大不断兴讼。陶短房的文章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由于加拿大法律规定,在加境内的诉讼必须了结方能离境,许多担心被遣返、引渡的外国嫌犯都不约而同采取主动兴讼的方法拖延时间,以达到长期滞留的目的。加拿大是海洋法系,案例的作用是巨大的,而历史上关于遣返和引渡的案例很多,大多时间冗长,程序烦琐,谙熟这类官司的“金牌大状”对此心知肚明,往往会引导当事人“先发制人”,走这条不断主动兴讼的道路。
针对IRB移民上诉分庭专家马图驳回程慕阳政治难民申请的裁决,程以“政治偏见”为由起诉马图,这项起诉于2015年初开庭,至今尚未完结;2014年底,他还以“和中方合作分享自己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为由,向加拿大联邦独立法院起诉联邦政府两个部门(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联邦边境服务局)提起诉讼,索赔175万加元,这项起诉首次开庭时间是今年6月。
但程慕阳的主动兴讼,所争取的大概只是时间而已。当一个人选择与一个国家政府对抗,并且不拥有道义基础的时候,结果可想而知。
可以相信,就算不计入程之前的资产,程在加拿大所创建的商业帝国使他比赖昌星更有资本玩法律兴讼这条路。但效法赖昌星走这一流程,取决于两个方面,一个是个人心智,一个是财力。有钱还要有耐心。这一套流程走下来需要多少时间?谁也说不准,老赖拖了十几年,最后还是回国了事。能熬多久的关键在于二条–
一是你是不是能耐得住这种烦。
有足够的钱就可以聘请那些善于打这类官司的律师,成功进入判决-上诉-再判决-再上诉的司法圈子,但这个圈子能绕多少圈谁也不知道。就算到后来你自己厌烦了想走出不一定能转身就走。
其间,你的事业或许发生变故。程的商业地产开发,依靠的全是与政府的关系,涉及这类外逃人人喊打的案子后,政府要员自然退避三舍,事业肯定受到影响,银行合作马上面临风险,资金链有可能会中断。而亲人朋友可能离你而去,尤其是在这种涉及外逃问题的案子上,原来“哈”在你身边的那些人,一转身就避你唯恐不及,孤独、绝望,除了因为钱陪在你身边的律师外,你几乎没有任何可以信赖的人。
二是你的钱有多少。
能跟移民部玩“猫捉老鼠”游戏的 “金牌大状”收费绝对是天文数字,而且他们绝不会帮你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只会把你当作一架提款机,一笔一笔往外提。一旦你的钱库见地,他们就会立即“人间蒸发”,到时就像赖昌星那样,环顾左右无律师。
更何况在钱的方面,中国政府最近又使出了“杀手锏”,愿意接受与西方国家分享赃款利益。其中美国分享比例分为三档,最高达五至八成,澳洲、加拿大等也因此积极帮北京“追逃”。
当两个国家坐在一起打算分享赃款时,程慕阳手中的钱,就成了问题。
由此,程慕阳的未来结局也就可以想像了:在与加拿大和中国政府的博弈中,换得他所希望得到的许诺,然后再给两国政府一个台阶:表示愿意回国自首–让以民主法治和尊重人权著称的加拿大政府获得一个体面结束问题的方法,也让中国方面以追逃有成获得形象上的光辉–毕竟,程慕阳及其父亲程维高的事,已几成如烟往事,自己的案子,在中国方面不过是尊严和脸面的问题,已无涉权利之争,象征意义更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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