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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女富商被指引诱一名坦桑尼亚年轻女子来加拿大和迫她在西温住所中如奴隶般工作,并被控贩卖人口和不实陈述等罪名,卑诗最高法院昨日判被告罪名不成立。
60岁被告拉德哈(Mumtaz Ladha)昨日一直留在犯人栏,直至法官芬伦(Lauri Ann Fenlon)离开法庭之后,她拭泪和拥抱她的两名律师。
法官芬伦昨日宣判指,女事主的口供不可信,而检控亦没有证明坦桑尼亚女子是被迫来到加拿大和为被告的家庭工作。“在我面前的证据,它似乎更有可能是,女事主利用拉德哈大方慷慨的行为而来到加拿大,然后再利用一个她视之为可留在这国家的机会;这是冷酷漠视她的恩人及事实的真相。”
拉德哈获判贩卖人口罪名不成立,图为她于案件聆讯第一天于庭外被拍得,她当时想避开镜头。(加新社)
拉德哈被控《 移民法》的人口贩卖和在申请加拿大签证期间,多项不实陈述,法官判各罪名均不成立。案中坦桑尼亚女子身分被禁止报道。
案情指,该名坦桑尼亚女子原本在被告于坦国的发廊工作,而她作供称,以为自己是到加拿大的发廊打工,数名目击者指称见过女子拿?袋、洗窗或在屋内做其他工作。
法官指,上述证据可显示投诉人是名家佣,亦可显示作为访客在帮忙;又认为被告没有动机去引诱投诉人和迫她为奴,“拉德哈是一名富裕女子,在过去曾有雇用家居清洁工人,两人亦在庭上作供,他们均签有合约,每日工作8小时和有酬金。为何拉德哈突然需引进一个外籍人士去每天工作18小时又不付款?”
相对地,投诉人有动机就她情况说谎,从而使她可留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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