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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衣锦还乡:我在加拿大10年不回国

2020-09-08 |作者: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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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上中学的时候,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对我说:你看这手表是多么可怕的东西,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地过去,想抓都抓不住,而我们的生命也就这样无可挽回地一天天流逝,我简直可以闻到死亡的气息!

  那时的我们,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曾记得我很有才华的写下“恨不能将小镇打破,再一块块捡起从头细说”的句子,纪念我出生的小镇。而这一切的一切都渐行渐远,被我们留在了身后,我那一点有限的才情也早在婚后锅碗瓢盆的碰撞中磨损掉了。那时的我总觉得时间过得太慢,期望快点长大,可以不再受父母的管束,尽情地享受自由。

  现在我终于长大了,结婚、生子,每当人家问我年龄的时候,我总要先想一想,简直没有什么感觉的,就又痴长了一岁,尤其是在加拿大的这五年,回想起来,真不敢相信已经五年了。

  初见面的加拿大人爱问我:喜欢这里吗?让我怎么说呢?如果不喜欢,为什么我还留在这里?我的确是喜欢她的人烟稀少,物价相对便宜,也只有在这里,象我这样的工薪阶层可以住在独立的洋房里。可是我又不完全喜欢这里,即使是在入籍之后,我依旧无法摆脱那种人在她乡的感觉。夜阑人静,下了夜班回家,驱车回家的路上伴着我喜爱的乐曲,夏日的夜晚,空气中飘着熏衣草淡淡的幽香,往往自己都不觉得,泪就已滑落下来了。我多么希望此乡是故乡,而我也再不用为了自己是个异乡人而感伤了。

  在加拿大,我才如此深切地体会到我是个中国人,任何一件小事都会上升到国格、种族歧视上去。你可以批评我,却不能说中国人如何如何,即使说我们的好话,我也会在心里说:怎么可以以偏概全呢?任何的不公平,也许在中国也遇到过类似的,可在这里却在内心里愤怒地抗议:就因为我们新移民英语不好,你才敢如此欺负我们!

  以前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感觉大多数是为父母和家人。我做着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说着不喜欢说的话,是别人眼里孝顺的好孩子,是领导眼里听话的好员工。可是我迷失了自己,灵魂被囚禁在牢笼里,我处处把别人的利益放在自己的前面,也许天生不是一个伟大的人,我为了自己的无私而痛苦。可是我来到了加拿大,看到了加拿大人是怎样自由、自私、自我而肆意地活着,我从开始的反感到后来的接受然后模仿,最后成了他们中的一员。

  有时候我也会奇怪,这一切的改变是何时开始的呢?抑或是随风潜入夜?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在老人院工作后,我开始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有了感恩的心了。我的很多第一次就是发生在这里。

  第一次与死亡接触

  那天我们都知道多芬的日子到了,她走前的一个小时,我每隔10分钟查一次房,看着她的脸色一点点暗淡下去,直到蜡黄。她也许知道自己将不久人世了,不停地哀求着:别就走,再陪陪我,她声音里含有太多对人生的不舍和留恋。

  过世不到一个小时,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就来了,一套黑色的西装加一条黑色的领带,一辆担架车,多芬躺在那个黑色的布袋里,拉链拉上,她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生和死只有一箭之隔,而她曾经是一个多么有才华的画家。无论我们有多么辉煌的一生,都无法避免这样一天的来临吧。

  奇怪的是我竟一点都不觉得害怕,那袋子使她的身体显得特别小,我轻轻地隔着袋子,抚摸着她的身体:永别了,多芬!

  也就在那天吧,我才实实在在地意识到,死是多么快又多么容易,总以为老去是很遥远的事情,可是结婚后时间一晃就是一年,原来我已经老了,而我还什么都没有来得及做呢。

  来加拿大五年,为了生存我忙忙忙,都没有时间停下来好好看看风景,更别提游玩了,一方面是没时间,另一方面也舍不得钱,可是有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多芬的死让我突然觉得自己活得多么辛苦,也让我突然想消费一下犒劳自己,不然如果第二天就这么走了,我还没有来得及享受,那我来到这世上多不值得。似乎也就是从那天开始,我开始慢慢地爱护自己多一些了。如果这是自私,那么自私的感觉真好。

  第一次和富有的人打交道

  爱玛一看就知道没有吃过什么苦,她从不多话,总是突然地就哀哀地哭起来了,即使在老人院,她也带来了昂贵的首饰,世界顶级的化妆品和美得不真实的华服。她有着英国女王一样的风度也有着女王一样端庄的容貌,一个人住在很大的一间布置华美的房子里。

  她有钱,她的孩子们也有钱,可这一切都买不来的快乐。她会捧着你的脸说:多么华美的青春!话没说完,眼里就噙满泪了。她总也忘不了,自己曾经有着怎样的一生,那近乎奢侈的生活,先是男孩子,然后是男人们围着她献殷勤,无数的派对,从来不需要理由。

本文发布于: 2012-8-24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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