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一个法官裁定,公民法官拒绝来自中国的一个女子入籍申请合理,并且指出申请人有责任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在境内居住时间符合入籍要求。
法庭文件显示,中国女子范玮英(Hui Ying Fan,译音)于2005年9月24日抵达加国,直至2010年6月6日申请入籍。
根据加国的入籍法例规定,申请人必须在4年之内在本地居住最少1,095天。范玮英在申请表上报称过去4年离开加国的日子合共249天,符合资格。
不过,经公民法官重新审核之后,发现她的离境日子应为273天。换言之,她逗留在加国的时间应为1,187天。
无法提供子女成绩单
尽管重新计算后,范氏的居加日子超过1,095天的入籍申请标准,但在2012年5月23日的入籍聆讯上,法官要求她在30天内,即2012年6月25日或之前,提供其他居住证明文件,包括:由2006年1月1日开始卫生部门发出的缴费单,2005年9月24日开始进出中国国境的记录,两个子女在本地就学记录,以及租约等。
结果,范氏未能提供法官要求的所有文件,其中医疗保健记录仅至2007年11月15日,并且无法提供两个子女在2008年6月后的成绩单。公民法官最后拒绝其入籍申请。
范氏不服提出上诉,其中一个理由是公民法官没有给予足够时间收集相关文件。今年7月15日,联邦法院法官诺埃尔(Simon Noel)裁定,证明居住时间是申请人的责任,公民法官有权在申请人没有履行相关责任的情况下,拒绝入籍申请。因而判处范氏败诉。
语文要求提高变拦路虎 申请者候55岁自动入籍
联邦公民及
移民部规定,年龄在55岁以上的入籍申请人,可豁免英语证明和入籍笔试。据移民部统计,55岁以上的入籍申请个案总数为18,924个,年龄从55到101岁,占入籍申请比例约12%。
55岁以上的入籍申请人,可豁免参加英语和入籍笔试。图为温市长者。资料图片
据《移民资讯汇编》获得移民部内部文件指出,在这些55岁以上的申请案中,有747宗含未成年人士。这些申请人年龄从2到26岁,比例为2.7%。
李克伦表示,受到入籍要提供语言证明的新规定,不少永久居民索性不考,计划等待55岁以后再自动入籍。
根据CIC周四公布的《第530-A营运公告》(Operational Bulletin 530-A)规定,自9月3日起,那些已接近55岁的申请人,将直接从入籍积压案件中移除,并交由入籍法庭法官进行书面审核决定,以了解是否有其他顾虑。
此外,允许家庭成员凡及格者可单独入籍,毋须等候全家都过关,以减少入籍申请积压情况。
温等入籍面试需32月 全国最久
联邦公民及移民部(CIC)资料显示,全国等候见入籍法庭法官面谈的入籍申请者积压个案达3.1万宗,平均等候时间为28个月。其中,温市更需等候长达约3年(32个月),有移民律师指加西居民轮候一般较加东久,这非常不公平。
温哥华等候见法官面谈的入籍长达32个月,图为入籍宣誓仪式。资料图片
积压个案逾3万宗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根据《资讯自由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取得移民部内部资料显示,入籍面谈个案积压严重,在去年10月底时,全国共有2.4万宗申请正在轮候面谈时间,如今已增至31,218宗。其中在温市有2,394宗,估计轮候时间长达32个月,是轮候最长的大城市,而素里、温尼辟、满地可轮候也在30个月。
相对而言,安省士嘉堡、密西沙加,以及亚省的卡加利,就仅需时约25个月(见附表)。
李克伦认为,这对大温居民不公平,未来CIC应增加人手,或者把加东处理人员改调加西,消化未处理积压案件。
对大温居民不公平
他指出,不少入籍申请人现时需要填写的“居住问卷”(Residence Questionnaire,简称RQ),或因提交实际居住证明不确实,才需排期见入籍法庭法官。
他表示,永久居民入籍需4年住满3年,如今又再需要等近2年半,这是违反《移民法》的做法。
李克伦估计,2015年将举行联邦大选,为争取新公民选票,估计联邦不久将会加派人手,处理入籍积压案件。他又认为:“入籍延误,相当程度上,就等于拒绝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