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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查税,加拿大税局(CRA)也是拼了!近日就公布了一起多伦多地产经纪谎报投资房为自住房逃税的个案。
2012年,地产经纪Z在列治文山Riding Mountain Dr地段购买了一处楼花,并于2014年现房售出获利。
地产经纪Z在出售时称房屋为自住物业,加拿大税局根据正常人的逻辑思维判断,这不可能!
但捉奸要双,捉贼要赃。加拿大税局为了找到地产经纪Z的偷税证据想到了一个曲线救国的办法,就是去查询该处物业的水电及天然气账单。账单显示,从收房到出售的5个月间,该处物业的天然气及电力使用量极低,根本达不到有人居住的标准。加拿大税局决定进一步展开调查,找到确实的证据。
而这个证据就来自于负责搬运及清扫该处物业的工人。
这名工人与地产经纪Z合作多次,对Z的情况知之甚详,他在法庭作证时表示,地产经纪Z由多处物业,Z及其太太在这几处物业轮流居住,但涉案的这一处物业主要用途是储物而非居住。
与此同时,税局还找到了另一个证据,就是地产经纪Z及其太太主要居住物业是安省king市一处估值200万加元,占地11英亩的豪宅。
而且,税局还在调查本案的过程中发现,地产经纪Z还有一处楼花转让没有缴税。此事将另案处理。
最终,法官拆裁定地产经纪Z出售的这出物业不是其自住屋。
西人地产经纪Jamie Johnston指出,在多伦多炒楼花获利的人很少主动报税,他们普遍认为被税局发现的概率不大。
但地产律师Kutyan表示,加拿大税局过去对楼花逃税的认识不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税局已经学会了各种应对策略,比如业主登记信息是否变更、物业用水用电账单明细、银行和电信运营商提供的消费数据等信息,借此综合判断是否有瞒税或骗税行为。
加拿大税局警告说:
1、税局要求所有发展商及建筑商公布买家信息,税局可以凭借这些信息资料查到没有正确报税的买家。
2、任何人都有权通过地产交易获利,但非自住房获利均被视为商业收益,如果没有正确申报将最高被处应税金额的一半作为罚金。
加拿大税局还公布了一组数据:2015年至今,仅安省和BC省的3万个案例中房产交易中所欠税款总额高达5.92亿元总计罚金为4300万元。仅2017年就查获收缴了1.02亿元的额外税款,税局为此开出罚单1,920万元。目前,税局正在审查1万例与房产交易有关的偷税漏税案件。
黄三水说,缺钱的政府不要招惹,该交的税赶紧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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