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业主分享 产权收益 需省府背书
温市议会周三原则上通过温市首个「可负担置业试验计划」(Affordable Home Ownership Pilot Program,简称AHO),把物业以低于市价两成的价格,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温市居民,帮助年轻中产家庭置业。不过,在温市府和AHO业主分享产权收益的同时,温市府也将保有物业的部分所有权,作为减低成本的方法。此外,AHO仍须获省府同意修改《温哥华宪章》(Vancouver Charter),温市府才可以推动上述计划。
在温市议会原则上通过AHO动议后,温市长罗品信(Gregor Robertson)指出,市议会通过AHO的决定,是市府帮助年轻中产家庭缓解置业压力的最新举措。他说:「该试验计划可帮助劳工阶层在温市买屋,市府也将继续寻找其他可行方式,提升市民购买房屋的可负担能力。」市府还会向公众、雇主、发展商、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MHC)及借贷银行等谘询意见。
AHO试验计划在3年内提供300个单位,一半是为家庭而设的2至3房单位。置业者将付出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35%在房屋开支,包括按揭、物业税、公用事业及管理费用上。
年薪上限67,540元
而在温市府和购买AHO房屋业主分享产权收益的同时,温市府将保持有关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以便作为减低成本的方法。
开放式和一房单位的家庭,年薪上限是67,540元,同时只提供给从未置业的单身或没有小孩的家庭申请;两房以上单位的年薪上限则是96,170元,业主必须与小孩同住,如果能证明申请时所居住的地方空间不足,则可豁免首次置业的限制。
申请者必须是本国公民或居民、在温哥华住满5年,以及在温市工作,申请人不能把物业出租,也须先获银行批出房贷,支付最少5%首期。业主如要出售物业,计划也有一定限制,以保障制度不被滥用。
须先支付最少5%首期
温市议员雷健华表示,计划不是与市场竞争,而是协助市民在温市生根,佷多人认为置业比租赁更有安全感。
不过,AHO仍须要省府同意修改《温哥华宪章》,准许温市府推动该个项目。而省社区、体育及文化发展厅长兼专责运输联网厅长法斯本德(Peter Fassbender)早前表示,他不热衷于就单一个议题而要修改《温哥华宪章》。但无论如何他欢迎温市府的远见。
http://vancouver.singtao.ca 如有侵权,请联系editor@lahoo.ca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