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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安省以拍卖形式出售物业并不普遍,星报专栏作家Joe Richer指出这种单纯以价高者得的交易方式,成交的速度或较一般放盘售房为快,但当中亦有其风险,故对拍卖需多作了解。
Richer表示,楼房拍卖可能只需数分钟,就知道竞投者愿意花多少钱购买物业。假设交易额达到最底价,只要拍卖官一锤定音,你的物业就会卖给出价最高的人。这和传统放盘不同,买卖双方不能议价。Richer表示,有兴趣拍卖物业的业主,应先向多过一间拍卖公司,了解服务内容和相关费用,卖家个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权责,如物业起拍价、底价、拍卖完成后需处理的事宜等。
Richer称虽然拍卖不受省的强制牌照制度限制,但拍卖服务仍然需遵守多项规则和法例要求。然而,部分保障消费者的条例,可能只适用于聘用注册地产代理的卖家。在安省,所有地产营业员和代理,必须在2002年起实施的《房地产及商业经纪法》(R E B B A2002)注册,遵守法例下严格的操守守则,并且透过注册经纪行提供服务,那意味着有部分拍卖官,同时也是注册地产专业人士。
万一卖家担心买家未必守信,Richer称卖家可要求买家将按金,暂时存入代理行的房地产信托户口或者律师保管,以避免诈骗、破产或被侵吞的风险。本报讯
原文出处: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2015-07-12/finance1436676839d5673884.html 如有侵权,请联系editor@lahoo.ca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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