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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与国内买房程序有何不同?

2020-08-31 |作者: | 来源:

中国大陆,现行使用的是产权证(Deed)系统。在进行房产交易时,有时会有伪造产权证的现象出现,地产局或相关部门登记的数据就需要通过反复确认, 才能保证出售房产的一方真正拥有出售房产的权力。温哥华所在的卑诗省产权并不是由“产权证”来保证的。
卑诗省现行的地产注册系统,又名“Torrens System” 托伦斯系统,是建立在政府地产局也就是Land Title Office注册登记的数据系统之上。转让物业时不需要注销或颁发房产证,也不需要追溯以往的交易记录。
只要通过查询地产局注册的数据库,就可以确认目前的产权所有人并进行产权转让手续。地产注册系统大大简化了房产买卖时确认所有权的程序,同时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冒充业主售房的个案出现。

这套系统有以下四个特点:
Indefeasibility即确凿性:一旦注册,物业的产权即确定并不可动摇。在卑诗省现行的系统下,一旦注册产权,业主的姓名和其他对物业拥有权利人的姓名都会显示在地产局的记录中。除极个别的情况以外,这一项业主的物业权利是绝对的。

Registration系统注册:在地产局进行产权注册非常重要。房产一经注册,就会成为业主不容置疑的物权。虽然产权注册在法律上并不是必需的条件,但是未经注册的产权不能像注册过的产权那样容易在法律上得到认可,需要通过额外的法律程序才行。
Abolition of Notice免通告:产权注册系统不需要向任何第三方发出通知或提出查询的要求,所有的地产交易只需依赖地产局的注册信息。(Land Title Act.第29款中有一些例外的情形。)
Assurance保险性:在极个别的情况下,由于失误或错误信息造成的产权争议,可以通过产权注册系统的保险机制保证业主的利益不被侵害。举例说明:张先生是某个物业的注册产权拥有人。
某人冒充张先生将物业出售给了李小姐。李小姐在对诈骗行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房款后成为这个物业的产权拥有人。首先必须证明李小姐没有参与诈骗违法犯罪。张先生如果确实清白无辜,也没有参与诈骗违法犯罪,他就有可能得到地产局保险基金的赔偿。如果李小姐有责任,则张先生应该提起诉讼拿回他的产权,不必启动地产局的保险机制。
本文发布于: 2013-12-25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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