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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法院错误调解致负二百万巨债 我该何处申冤?(转载)

2020-08-28 |作者: | 来源:

  射阳县法院(2015)射民初字第01679号、(2015)射民初字第01367号调解书导致我被调解被负债,我该怎么办?

  我与前夫李伟2015年初起分居其后离婚,直到今天,我都未曾接到过上述两个案件的任何传  票、文书,但射阳法院居然在我没有到场、也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他人的情况下,完全剥夺了我的知情权与辩论权,违法制作调解书(2015)射民初字第01679号、(2015)射民初字第01367号,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令我背负上275万元的巨额债务,导致我被调解、被负债。直到近期债主主张权利,我才从其他途径惊悉此事。正是射阳法院的错误调解,让我有家不能回。

  射阳县人民法院错误调解判决,将个人债务混同为夫妻共同债务

  涉案所谓借款都是我公公以我前夫李伟名义所借,借款全部用于偿还我公公开发公司的高利贷,没有一分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对此,有相关银行流水、甚至在调解笔录中就有对方当事人的陈述等相关证据确实证明。这两笔借款依法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属于李伟的个人债务,我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射阳县人民法院仅依据我当时与李伟为夫妻关系,就判定此两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于法无据,是错案。

  违法执行查封我的住房导致我无家可归

  射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人员张博,手机号18861948822,于2017年4月19日撬锁破门而入我在上海浦东的住房(当时有人居住在内),之后更在5月20日再次撬 锁 破 门,并更换锁具,导致我有家不能回。朗朗乾坤之下,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公然撬锁进入个人私宅,置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于不顾,此举与强盗又有何异?!

  由于这是我的唯一一套住宅,作为单身母亲,我带着年仅4岁的女儿现在没有地方居住,无家可归,生活十分艰难。

  无处申冤

  为了射阳法院的错误调解、违法查封,我已多次请假前往射阳法院进行申诉反映情况,反复往返奔波上海射阳多次,身心俱疲,工作已无法兼顾。先后见过射阳法院主管领导王副院长、李庭长,但每次申诉之后,射阳法院更是迅速推进明知是错误的调解与执行:5月18日申诉后,5月20日又到上海违法撬锁执行;6月3日申诉并表达希望再审的意愿后,6月下旬法院已将我的住房委托拍 卖公司进行拍 卖。

  在申诉无门、走投无路之下,我现不得不辞去工作,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以期法律尽快还我们母女一个公道,确保我们的基本居住生存权利。

  以上所述情况全部属实,我愿意承担不实举 报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实名举 报人:刘柳

  联 系 电 话:13761966211

fu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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