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男子埃德温(Richard Jonathan Edwin)周二在多伦多法庭上承认,自己在2022年4月的两天内,在毫无挑衅、完全随机的情况下枪杀了两名陌生人。但他以精神疾病为由,对两项一级谋杀罪提出不认罪抗辩。
法庭焦点: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案件由法官单独审理,在开庭首日,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凯利(Jane Kelly)指出,她必须裁定的问题是——埃德温是否应被视为“无刑事责任能力”(Not Criminally Responsible, NCR)。若被认定具备刑事责任,凯利法官将决定罪行是一级谋杀还是二级谋杀。
根据控方助理检察官达菲(Sandra Duffey)在庭上宣读的事实陈述,埃德温早在2010年、28岁时就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
凯利法官表示,辩方与控方各有一名法医精神科医生将出庭作证。辩方专家认为,埃德温在枪击案发生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而控方专家则不同意这一结论。
辩护律师表示,埃德温本人预计不会出庭作证。
第一宗枪击案:21岁国际学生无辜遇害
案发当日是2022年4月7日。时年40岁的埃德温租住在多伦多市中心Spadina Rd. 83号103室,持有4把合法注册枪支,包括一支步枪。
当天下午,他被监控拍到从住所前往地铁Sherbourne站,并在站外枪杀了21岁的国际留学生瓦苏德夫(Kartik Vasudev),随后返回公寓。
法庭播放的监控录像显示,下午4点58分,埃德温戴着灰色毛线帽,身穿深蓝羽绒外套,携带灰色背包,在Bloor街地铁出口处埋伏。当瓦苏德夫走到楼梯口时,埃德温突然从背后冲出,掏枪朝他连开数枪。
瓦苏德夫倒地后,埃德温转身又举枪继续射击,然后逃离现场。多名目击者证实,枪击毫无预兆,双方此前没有任何接触。
验尸结果显示,受害人中弹多处,包括背部、颈部、右肺、胸腔、肝脏及右腿。他是来自印度的留学生,就读于Seneca College学院。
第二宗枪击案:两天后再度随机杀人
两天后的4月9日,埃德温再次被监控拍到外出。他在当晚6时55分左右,于多伦多市中心Dundas与Sherbourne街口枪杀了35岁的男子马希帕斯(Elijah Mahepath)。
录像显示,当时两人并不相识,也没有任何交流。马希帕斯走在前方,埃德温突然从腰间拔出手枪,朝对方背后连开数枪。受害者倒地后,枪手仍继续射击。
事发后,路人虽驻足张望,却无人上前施救。一辆出租车随后靠边停下,但不清楚是否有人报警。
埃德温随后沿街逃离,途中脱下帽子和衬衫,把衣物塞进塑料袋。晚上7点43分,他回到Spadina地铁站,搭车回家。
验尸确认,马希帕斯死于背部与臀部的枪伤。
当晚约8点,一名监控埃德温住所的警员看到他将一个灰色塑料袋扔进垃圾桶。警方随后在垃圾桶中找到他作案时穿的衣物——包括毛线帽、衬衫、破洞牛仔裤及黑色便鞋。
次日晚间8点35分,警方进入其住所将他逮捕,并搜出5支枪支,其中一支为9毫米Smith & Wesson半自动手枪,与两起案件中的弹头痕迹完全匹配。
该枪为埃德温合法注册所有,枪号被人为磨损。
控方表示,两起枪击案之间没有任何挑衅或触发事件,完全属于随机攻击。
遇害学生瓦苏德夫的父母吉特什与普加(Jitesh and Pooja Vasudev)特意从印度飞抵多伦多出席庭审。
案件审理将于本周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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