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曝出因合同纠纷被法院强制执行4.66亿元(人民币,下同)之后,中国男艺人吴秀波24日回应称,自己被人设局。
吴秀波。(图片来源:新华网资料图)
《北京商报》25日报道,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近日,吴秀波以及其名下的霍尔果斯不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均新增了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4.66亿元,立案时间为11月22日,执行法院为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由吴秀波持有约99%的股权。
对此,吴秀波24日接连发布两条微博予以回应,IP地址显示在中国香港。他称,“能干活的活该被抢!辛辛苦苦为资方拍戏,被两个身上背着一身案子的骗子,用假章假合同设局!害到破产!”
在微博视频中,吴秀波还指控金某星伙同《大军师司马懿》制片人张某“假出资,真挪用”,“挪用剧组资金数千万元证据确凿,却依然能逍遥法外”。
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吴秀波1968年9月5日出生于北京,毕业于北京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2013年,凭借爱情喜剧片《北京遇上西雅图》获得第32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男主角提名。2014年,凭借古装剧《赵氏孤儿案》提名第42届国际艾美奖最佳男演员。
据成都《每日经济新闻》此前报道,2019年1月18日,自称与吴秀波有过7年感情经历的陈昱霖父母在陈昱霖微博上发布公开信称,陈昱霖与吴秀波有过感情经历,最后被吴秀波以勒索罪名报案,并已被正式逮捕。次日,吴秀波妻子何震亚则发出声明称,因陈昱霖屡次索要巨额财产不得已才报警抓人。其提到,全家人长达一年半都受“小三”陈昱霖的威胁和恐吓,勒索金额从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没有一天得到安宁。受此影响,吴秀波多部影视作品未能上映,从此“退出”了演艺圈。
据北京《中国青年报》、成都红星新闻等多家媒体2021年2月报道,据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对陈昱霖敲诈吴秀波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并于2021年1月底宣判:吴秀波“女友”陈昱霖(本名:陈梦琳)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报道,该知情人士表示,按照相关法律,陈昱霖原本可能被判10年,但因为吴秀波签署了谅解书,法庭最终判了三年,缓期执行。
该知情人士还透露,吴秀波今后将不再从事演员职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