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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贵林华人房东因租客太吵被告上法庭 裁决应赔偿邻居上诉遭驳回

2024-03-06 |作者:星岛 | 来源:星岛

高贵林市一所房子的华人业主未出席法院判决,事后要求驳回对他缺席判决的申请但败诉。卑诗最高法院于上周发布了有关裁决。

据CTV报道,原诉讼案发生在2020年夏天,高贵林多利街(Dory St)一所房屋的业主唐宪宇(Xian Yu Tang,译音),把他的房子租给了拥有两只大型狗(一只罗威纳犬、一只德国牧羊犬)的房客。 

法官吉恩 (Baljinder Kaur Girn) 在裁决中指出,狗“不停地”吠叫,房客“白天晚上都大声播放音乐”。

邻居戈德曼尼斯 (Heide Goldmanis) 和德夫科塔 (Micka Devkota) 都因噪音而感到沮丧而不满,他们最终入禀法院向唐宪宇要求索赔。

然而,在提出诉讼之前,戈德曼尼斯试图透过直接与房客及房东联系来解决这个问题。

法庭文件写道:“戈德曼尼斯女士与房客进行了交谈,并要求他们控制好自己的狗。房客们拒绝了,也拒绝透露自己的身份。此后,戈德曼尼斯女士给房东写了一封信,寄给了房东。她把这封信交给了房客,并要求他们将其转发给房东。房客告诉她,他人住在中国,不愿提供他的邮寄地址。”

根据裁决,戈德曼尼斯进行了土地所有权调查,确定唐宪宇是所有者,而他列出的邮寄地址是相关财产。

随后,她和德夫科塔向小额法庭提交了索赔通知,并透过多利街地址的挂号信将通知发送给唐宪宇。

唐宪宇从未对索赔作出回应,缺席判决有利于原告。2022年3月,一名省级法院法官判给每位原告获赔7,500元,另外还向戈德曼尼斯额外赔偿5,000元,原因是法官吉恩在后来的判决中将其描述为“噪音干扰造成了痛苦、折磨和精神压力”。

房东回应

吉恩的决定表明,一份“判决书”已发送到多利街的地址,而这一次,唐宪宇收到了。

他的律师提出申请,要求省级法院撤销缺席判决并完全驳回滋扰索赔。

审理该申请的省级法院法官驳回了该项申请,认为尽管缺席的房东没有故意或故意忽视最初的索赔通知,并且在没有无理拖延的情况下提出了搁置申请,但唐宪宇并没有“有理有据的辩护”。 

具体来说,省级法院法官认为唐的律师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表明房东不应对房客的滋扰承担责任。事实上,唐的律师告诉法庭,加拿大不存在这样的判例,而是要求法庭考虑一个确立有此先例的英国案件。

加拿大法官不受其他国家裁决的约束,即使是那些法律体系非常相似的国家,省级法院法官驳回了唐的申请。

卑诗最高法院的判决引述省级法院法官在驳回该申请时写道:“被告现在当然有机会就被告欠原告的债务起诉租户。”

根据吉恩的决定,省级法院做出裁决的第二天,唐的律师到法院登记要求法官重新考虑该案,原因是律师找到了卑诗判例,与先前他引用英国判例所主张的原则相同。

吉恩的裁决中写道:“(省级法院)法官史密斯(Smith)已经说明过他的理由,拒绝接受该案件重新审议。”

卑诗最高法院裁决

法官吉恩针对唐提出对省级法院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申请做出了决定。

唐寻求让卑诗最高法院推翻省级法院的裁决。

唐的律师辩称,省级法院法官的决定不合理,应该在新发现的卑诗判例出现时重新审理此案。

但吉恩不同意这一论点,认为先前法官已考虑过唐的代表律师的主张,即加拿大没有关于这一问题的判例。

吉恩在裁决中写道:“提讼人(唐)的律师告诉史密斯法官,唯一的判例来自英国。”

“如果我要接受提讼人的意见,我就需要得出结论,史密斯法官已驳回提讼人的论点,即加拿大实际上没有关于这一问题的案件。”

此外,卑诗最高法院法官拒绝提讼人重新审理此案,是因为唐的律师延迟提出卑诗判例,并指出司法审查并不是重新论证案件事实的机会。

该裁决写道:“在我看来,提讼人的律师在向史密斯法官提出申请之前未能充分研究该问题,现在不应该让提讼人有进一步的机会重新辩证他的主张。”

(图:bcassessmen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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