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政策一出,我们后台收到许多投资人和大众的爆发提问信息:询问那报税怎么报?以加拿大的税法为主还是国内?还是两边都需要申报那不就交双份了吗?我移民温哥华20年了,只是还是中国籍,收入是来自于国内的那怎么办?也有的妈妈说,我和孩子都在这边,老公在国内这个也算在这个政策范围之内嘛?
新的税规对你有没有影响,其实不看你拿了哪个国家的身份,主要看你是不是中国税务居民,基于以下几点进行判断
1. 你是否已经切断了中国税务居民的身份?
比如:在国内有没有住所,算不算习惯性居住,主要收入来自哪里
2. 是否有家族信托?设立信托的是在国外的你还是在国内的父母?
3. 你自己是否还是中国税收居民。

假设说你人虽然在加拿大,但经常往返加拿大和国内之间,身份和居住状态还没有理清,那有可能你同时都是中国和加拿大的税务居民,相当于双重税务居民,有可能会让自己重复交税。这里帮大家简单总结了一下,这次政策的颁布,主要影响这几类华人家庭,大家可以对照一下自己的情况:
1. 双飞家庭(国内&温哥华两边飞)
众所周知,在温哥华其实有很多双飞家庭,也就是国内和温哥华两地飞,太太在温哥华和孩子生活,丈夫则两边跑,主要的收入来自于国内。
2. 持有绿卡,但收入在国内。
夫妻双方都已经移民加拿大并拥有绿卡,但在中国仍有公司股权、房产或其它资产的家庭。
这是不少现在温哥华华人移民家庭的真实情况,人已经在温哥华生活多年,但过去在中国积累的资产仍然保留着,主要的收入也来自于国内,如果资产价值已经上涨多年,这笔税又该如何计算?
3. 加拿大设立了家庭信托的家庭。
对于一些拥有企业、投资物业或较多金融资产的家庭来说,家族信托可能早已是财富规划的一部分。但信托设立在加拿大,是否就意味着只需要考虑加拿大的税务规定?自从此政策颁发了之后,就再也不是了!
如果设立人或相关家庭成员仍然属于中国税务居民,现有信托安排依然会受到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新规明确,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离岸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即使没有实际分配给个人,也可能需要按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意味着,信托赚了钱,但钱还留在信托里并没有分配,家庭也可能需要提前交税

4:父母在国内,子女已经移民加拿大的跨国家庭。
相信这也是许多温哥华华人非常熟悉的家庭结构,也是会让大家产生最多疑虑和问题的。父母在中国生活,拥有房产、公司或其他资产;子女已经在加拿大成家生活。随着父母年纪增长,如何将财富留给下一代,如果没有安排妥当,整体资产将有可能直接交税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