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中国多地持续推进户籍和人口信息清理整治工作,其中一项重点内容,便是排查已经取得外国国籍、却仍在国内保留户籍的情况。
此前,我们曾多次报道:
有海外华人在申请赴华多次往返签证时,被要求提供注销户籍的证明;
也有外籍华人在出境时被拦下,被要求先返回原籍地注销户籍后方可离境。

图源:小红书@机智的麻将君
尽管这类情况并非普遍发生,但已足以说明,相关审查正在逐步收紧,并受到越来越多部门的重视。
这类整治并非针对某一特定群体,而是随着人口信息系统联网推进、出入境数据与户籍数据交叉核验的常态化展开,一些长期处于“身份悬空”状态的问题开始被陆续发现。近期,一起公开判决,也在华人群体中引发了广泛讨论。

图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外籍身份与国内登记加速“对账”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的消息,原本是中国公民身份的章某,早年在深圳生活、工作,后来在新加坡留学取得了新加坡国籍。
通过章某的自述和新加坡驻广州总领事馆核实的信息,在获得新加坡国籍后,他主动向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提交了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资料。
矛盾的是,放弃了中国国籍,他却还是“舍不得”自己的户籍,更是出现了“失忆”的症状。
2018 年 5 月,章某以“留学归国人员”的身份,将自己的户籍迁入深圳。
除了户籍迁入深圳,他本人更是长期待在国内。出入境记录显示,章某在近十年累计申请中国签证 9 次,持新加坡护照出入境达 187 次,可以说思乡之情很强烈了。

另一边,自 2007 年起,章某一直在深圳某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还以中国籍身份申领了来往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对此,公安机关认定章某构成非法居留与非法就业,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罚款。
面对这样的结果,章某不仅表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还辩解称自己这期间一直没有在新加坡定居,也没有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因此仍具有中国国籍。
综上所述,他认为自己在中国境内的生活和工作不属于外国人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情形,不应该如此判决。
对他的解释,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
公安机关、法院明确回应
公安机关回应:
首先,中国与新加坡均不承认双重国籍。章某在加入新加坡国籍时已提交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其应认定为新加坡籍。
其次,章某在十余年间持新加坡护照与中国签证出入境187次,表明章某明知并认可自身外籍身份。因此,章某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有效居留证件的情况下,长期在华工作与居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非法就业、非法居留之情形,应予处罚。

而法院在判决中指出,国籍的丧失并不以注销户籍为前提:一旦自愿加入外国国籍,其中国国籍即自动丧失,户籍未注销不影响他已经获得了外籍身份。
尤其是章某长期持外国护照配合中国签证出入境,明显表明他很清楚自己的外籍身份。就算隐瞒外籍身份、继续在国内办理和使用,也不代表他还是中国人。
法院同时认定,章某持 Q2 签证逾期滞留,构成非法居留;

图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情况下长期在国内工作并领取报酬,构成非法就业。

图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程序上均符合法律规定。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关注,并不只是因为情节有多“离奇”,而是它清楚划出了一条明确的边界:
国籍一旦发生变化,法律身份就已经改变,后续所有在国内的居留、就业和行政行为,都必须随之调整。
户籍未注销,不会让国籍“悬而未决”,更不会成为继续以中国公民身份生活和工作的依据;相反,它往往会掩盖风险、延长问题,在某次签证或身份核验中被集中暴露。
随着户籍、出入境和人口信息系统的不断打通,这类“身份错位”的操作空间正在迅速收窄。对海外华人而言,这起案件更是提醒大家即使行政上没改过来,并不等于法律上还算数。
如果忽视这一点,最终承担后果的还是自己本身。
信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