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中年男女通过网上交友相识并结婚,婚后在加拿大生活了几年结果感情破裂,妻子报警称“丈夫家暴”,丈夫被法庭命令不准再接近妻子。
接着,双方分居打离婚官司。丈夫为此提起法庭动议,要求妻子支付赡养费,并举报称:妻子是中国特工,在中国有48套房,逃税,做伪证……
然而这一切说法,最终都被法官驳回。
法庭文件显示, 华人男子W住在安省,女子L则住在中国,双方于2012年10月前后在网上相识。
2013年5月8日,女子L与W结婚并移民加拿大。这是他们两人各自的第二次婚姻,两人都没有孩子。
双方结婚不到四年半,于2017年9月14日分居,随后又打起离婚官司。迄今算来,两人用于离婚诉讼的时间比他们结婚的时间还要长……
妻子L称,在整个婚姻过程中,她一直受到丈夫W的家庭暴力。
2017年10月7日,妻子报警,丈夫被捕并被控殴打妻子,用枪指着妻子,威胁要对妻子造成身体伤害,并对妻子发出死亡威胁。
2017年10月8日,丈夫在承诺遵守法庭颁布的禁止接触令后获得保释。
2017年11月14日,丈夫因违反上述保释条款而再次被捕。
2017年12月19日,丈夫发出法庭申请,寻求离婚,要求法庭命令妻子代他持有婚姻住所和在中国的各种账户,申请保全令以及家庭净财产均等令。两人的婚姻住所于2013年购买,但此婚房的出资比例目前仍存在争议。
2021年7月24日,丈夫违规擅闯该婚姻住所并报警,妻子则提出单方面动议,要求禁止丈夫骚扰她和她的成年子女,必须和她本人及该婚姻住所保持100米距离。
目前,双方的离婚官司仍在进行,丈夫新近又提出了一项法庭动议。
丈夫W在该动议中表示,“他的妻子L是一名特工,实施移民欺诈……在中国,她有48套房,其中45套在出租……她在加拿大和中国都有逃税行为,她还故意作伪证,伪造文件……”
W要求法庭判处L23个月监禁,罚款$1万加元,另赔他$1万加元,今后每个月,还要支付他$2500加元的配偶赡养费……
在该动议中,W承认自己已向加拿大当局多个行政机构举报了L,包括税务局CRA、边境局CBSA和警察局。
最终,法官驳回了W的全部动议。
法官认为,丈夫寻求的“司法救济”并不属于“法院管辖”。
加拿大家庭法规定,案件中的一方不得要求法院裁定另一方从事犯罪行为。如果一方多次向警方报告另一方的行为,则应当由警方去判断其是否犯罪以及决定是否该对其提出指控。
同样,案件中的一方不能在违约的情况下向另一方提出一个又一个的新指控,并要求法院认定另一方藐视法庭。法官说,藐视法庭裁决的第一要素,就是“相关当事人必须违反了法院命令”,而此案中,妻子并没有违反法院命令之举。
法官认为,W所提出的“夸张指控”是他对L的“一种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