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民侬帮忙”称,贾女士10月27日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专门店,购买了一件型号为9512M的羽绒服,价格为11400元。回到家后,贾女士发现,这件“加拿大鹅”商标竟然绣错了,中心太阳处多绣了一根弧线。

图自:新浪微博截图
花了一万多元买来的羽绒服,商标居然绣错了。不但商标绣错、线条粗糙、面料还有刺鼻的气味。穿着这样的“大鹅”上街,会不会被认为是仿品呢。小编觉得,估计谁遇到这样的事,都会觉得糟心。


图自:@财经网新浪微博
更闹心的是后面的维权路。据贾女士回忆,购买当天付款前,店员并没有告知她不能退款退货。反而是在她刷卡付款后递给她一张抬头为《更换条款》的纸,让她签名。为啥事先不告知,付款后却要签名,会不会有猫腻呢?
小编猜测,贾女士估计看都没看、想都没想就签了。因为小编就是这样的人,面对想买的心仪物品,喜欢往往会冲昏头脑,在付款一刻并不会那么理智冷静。谁还会仔细看更换条款呢?
果不其然,这份《更换条款》中藏了“雷”。因为条款上明确写着: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而贾女士在事后维权中,多次与门店、商家、甚至通过邮件与总公司沟通,却处处碰壁。看来都是那一纸协议惹的祸。
贾女士签下的“霸王条款”并非个案。
事发后,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致电加拿大鹅北京三里屯店和重庆IFS快闪店。工作人员表示,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货是中国区通用的条款,实体店铺出售的货品均不能退。线上比如淘宝店看不到货,可以7天无理由退货。
这不就是和中国消费者权益法对着干吗?上海善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裕斌认为,对于商品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销售者对其修理、重做、更换、退货等,而商家在付款前不告知,在付款后让消费者签署所谓的《更换协议》,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鹅”此举也把自己送上了微博热搜。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众怒!
“这也太霸王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