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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吴签和加拿大五十度灰之间,隔的是一个神通广大的牛X律师【魁北客周末荐读】

2021-07-25 |作者: | 来源:魁北客传媒

睡粉丝算个P,性侵性虐数十名女性到进医院还能全身而退,加拿大吴签和加拿大五十度灰奥普拉之间,隔的是一个神通广大的牛X律师!

本来手头正在写着其他的案子,但是突如其来的被吴亦凡的事儿恶心了一个跟头,从好好的明星八卦,突然画风一转成了法制进行时,好比本来开开心心的吃着瓜,结果从瓜里钻出了一条白蛆……

其实回想起来,这个已经被广大网友们调侃成了“吴签”的小哥,好几年前就已经被爆出各种以谈恋爱为名约炮粉丝,一旦得手以后就提上裤子翻脸不认人……当时还觉着可能就是年轻人荷尔蒙上头,吃了豆知道豆腥还能改,结果发现现在居然还是一模一样的照方抓药不说,还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掉同一个坑里。

不,这次其实还涉嫌强奸诱奸未成年少女,相当于是一头扎进了粪坑。

于是有同学问了,都已经臭成这样了,他那些粉丝们还洗个啥?这不赶紧捏着鼻子赶紧扔?还有同学私信我说,这样的,如果遣送回加拿大,会不会被判到牢底坐穿?

不过我想说的是,最大可能是他依然可以一路畅行无阻的在两国穿行,继续吃香喝辣把妹泡妞~~~因为在加拿大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的法定年龄其实是16岁,他睡的那些十七八岁的妹子们,都在那根红线以上。

有句话咋说来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标准,以牙签吴的人品,他根本就不会Care你对他的道德谴责。

而且就算是他在加拿大也睡过十六岁以下的女粉丝,很大的可能性,也不过就是坐牢几个月,再登记为“性犯罪/恋童癖”名单上,然后其实也就没有啥然后了,而且如果他愿意砸钱,请个牛X的律师,甚至连这两点都不会有,出了法庭直接走人不说,还能把那些告他的女生狠命往泥里踩……

啥?不信?

这就让我来讲讲当年的“加拿大奥普拉”Jian Ghomeshi,是如何从一个不可能打赢的性侵性虐官司里面,绝地翻身的。

先来说说本案男主:Jian Ghomeshi。

 

这个有着古怪名字的主持人是一个伊朗后裔,在当年年少出道的时候,他曾经改名为Jean Ghomeshi,类似于有的人一进外企就从二狗,小芳,旺财成了Eric, Jenny, David……

不过木有忘本的他成为加拿大广播电台的王牌主持人以后,又把名字改了回去。他除了自己那个招牌的开场白:Hi there, happy XXday……(你好,快乐星期几)以外,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很喜欢在节目里教人说他的名字:我叫Jian, 对,大家跟我说Ji-An,哈哈,很奇怪是不是?在加拿大这个文化大融合的地方,我为自己有个怪名字自豪!我是个少数裔,但是我很自信……blah blah blah。

每次听到这个,我都很想让他照顾一下广大中国听众的情绪,提个意见:应该说,我的名字叫Jian,就是“贱”,贱人的那个贱……

他在成为这个贱人主持人之前其实是一个挺出名的歌手+鼓手,他跟另外几个二逼小年轻组过一个叫做Moxy fruvous的乐队,在他19岁的时候就出过两张打榜的专辑,之后乐队解散,他凭借自己之前的人脉和名气,在加拿大国家广播电台CBC里当了一个音乐节目的主持人。

(最左边留长发的,就是当年还是个摇滚青年的Jian)

 

这人的长相到底是不是偶像派很难说,但是也许本来就是歌手出身,这让他的声音非常有辨识度,是一种带有磁性不紧不慢的男中音。平心而论,他那种带着喉咙深处微微共鸣的声音很性感,哪怕是听他说一大堆废话都是一种耳朵的享受。

大概是有这种感觉的人还真不少,于是Jian在2005年以后就主攻电台,很快有了自己的节目,起名叫做Q。

这年头天天守着听电台的估计除了趴活的出租车司机以外没几个吧,在电视和网络的冲击下,电台几乎已经成了一个走向夕阳的产业,当时很多人都认为,Q这个节目很快就能被天气频道和交通频道按在地上摩擦,最多撑个一年就会倒下。

但是Jian却不这么想,他觉得节目要做好首先就要做大,谁说那些大腕只能在电视上看到,我做为一个电台同样能够请到一线明星!他利用加拿大国家电台的关系和经费,联系了现今娱乐界的几个超级经纪人,说服他们名下的艺人来电台录音。

这种事情其实只要撬开了第一个,以后就非常容易了,因为一旦让人觉得“哇,那谁谁谁都上过这个节目,我上也不会掉价”,那么后续的明星就会源源不断的过来,跟滚雪球一样。Sarah Silverman, Lady Gaga, U2, Neil Young, Adele……这些耳熟能详的音乐界大腕,全部都进过Q的演播室, 有的还上过多次。

到后来不仅仅是演艺界的明星了,连政界的戈尔,奥巴马,希拉里也都进过Q的演播室。之后他还在Youtube上面趁热打铁的推出了Q TV的视频频道,收视率很快就冲上了千万。

(当年还没有成为加拿大总理的土豆,作为铁杆粉丝才能见着Jian一面,美滋滋的放合影到网上以后,还被其他羡慕嫉妒恨的网友酸他头大脸大表情傻)

 

而这里面最出名的一段访谈是对比利鲍勃松顿进行的,当年那个半大老头,作为安吉丽娜朱莉的前前老公兴匆匆带着自己的原创乐队The BoxMasters参加Q的录制,在录音之前他曾经反复的向主持人Jian强调这次主要是谈乐队,不是说电影,也别问私生活。

 

但是节目进行了没多久,Jian就食了言,表现得对乐队没什么兴趣,几次三番的把话题往他那个美艳前妻身上扯。本来脾气就很暴躁的松顿在录制过程中就拉下了脸,几次火药味十足的对话之后,他在直播中出言不逊:你们这些加拿大人不识货!你们连吃土豆泥都不浇汁!!!

这个节目播出了以后很快就上升到了民族高度:加拿大的网友跟美国网友开始在网上展开了长达六个多月的对掐,Q的网站很快被挤爆,美国人大有帝吧出征的架势,大骂加拿大人是些土包子,干吃土豆泥啥也不放……

然后加拿大人开始对喷说美国人都是些智商作急的红脖子,除了吃土豆泥啥也不懂……

最后就差诅咒对方吃方便面没有调料包了,真是一盆土豆泥引发的血案~~~

 

(豆腐脑到底是咸还是甜,放到加拿大和美国,变成了土豆泥到底该不该浇汁……)

 

在这个过程中,最大的赢家成了Jian,加拿大人把他看成了一个敢说敢当的民族英雄,在民意的推动下,他成了2010年冬奥会开幕式和闭幕式全程跟访的三个主持人之一。

不过平心而论,他的出名并不是土豆泥战争这么简单,他思维敏捷,谈吐风趣,非常有魅力,在加拿大的影响力,绝对堪比奥普拉。

阿黛尔就曾经在一次节目结束时两眼星星的对他说:大哥,约吗?午餐我买单……

阿黛尔不仅在节目中献唱一曲,后来还访谈中称赞Jian是她见过最有魅力的男人。

尽管得到过乐坛女神的垂青,但是他的感情生活却非常的神秘和低调,多年以来从未见他公开过女朋友。

2012年的时候Jian出版了一本叫做1982的回忆录,讲述他做为一个少数族裔如何在主流媒体打拼多年最后获得成功的励志故事。在这本书里他很少提及自己的私生活,只是很含蓄的提及了一下高中曾经暗恋过的女生,收到拒绝打击以后,从此全心的投入工作……反正怎么鸡汤怎么来。

不过读者们却没被鸡汤灌醉,四十多岁,没有女盆友~~~~一般这样的一个情况,大多数人的猜测基本上都指向一个方向:这人是弯的!!

可是在电台的内部,没有一个人对他的性向有所怀疑,事实上,在过去的很多年里,他们流传着另外一个传言: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风度偏偏的主持人其实喜欢另外一种类型的性爱。

他是一个SM虐恋爱好者,而且还是施虐的那一方。

但是这些也仅仅停留在办公室八卦的阶段,没有人真正的敢说出来。

因为在Q的节目组里,Jian就是一个独裁者,男版的穿普拉达的恶魔。他经常在半夜两三点给创作组打电话,骂他们没有把第二天节目的词串好,勒令他们在半个小时内修改,不然就不要过来上班。不仅是助理,有时候连节目的制片人都要跑出去给他买咖啡,取衣服,拿外卖。通宵加班什么都是常事,只要他不高兴,整个节目都要推倒重来,还不能有任何怨言。

有一次的早间会议上,一名年轻的女编辑因为刚刚加了一个通宵的班,眼睛困的睁不开,不停的在打哈欠。Jian在反复的警告她两次没有效果之后,直接把手里的一叠纸砸到了她的脸上,他还狠狠的威胁她说:你要再是这个样子,我就真的要动手打人了!

被这个举动吓傻了的女编辑,隔了好一阵子才默默的走到洗手间里大哭,由于屈服于Jian的淫威,在场没有任何人对此提出不满。

这个编辑后来曾经向高层投诉Jian的暴力行为,但是面对自己旗下最大的一棵摇钱树,CBC连警告信都没有跟他发一封,反而是直接把这个女编辑调到别的部门,息事宁人。

2013年春天,Q剧组进行了一次全国的巡回旅行录播,在这个过程中,出了演播室的Jian表现得非常的紧张,常常处于一种坐立不安的状态,骂人也骂得更加频繁,搞得整个剧组人心惶惶,生怕不小心就被他暴躁的龙卷风扫个正着。

在温尼伯的一次录播结束以后,Jian突然约见了剧组的总制片和另外一个编辑,他对这两人说:我有一个多年的地下女朋友,刚刚跟她分了手,她想要报复我,所以她估计会散布些对我不利的消息出来。

这个没头没脑的话让两个听的人一头雾水,但是他们又不好继续问下去。

等到整个剧组回到了多伦多的总部,他们才知道Jian为什么要这么说:一个名叫Kathryn Borel的CBC内部员工正式的通过律师向CBC发函,说自己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一个“非常有名的主持人”的性骚扰和性侵,她认为CBC没有做到保护员工的人生安全,她要进行维权。

 

这场官司最后在CBC高层的授意下得到了和解,女方得到了一笔赔偿后收声,但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知道这个事情的男主就是如日中天的Jian。

但是这个事情并没有就此消停,在2014年,有一个起名叫做Big Ears Teddy的人在Jian的推特账户下面留言,说他是一个施虐狂,而且很喜欢在网上勾引自己的女粉丝,他把这些女人骗到多伦多之后会开房进行性虐待,大家一定小心。

CBC的公关人员花了大价钱请人删帖,但是公司的一些内部人员都知道这个猛料很可能是真的:因为Jian长期患有焦虑症,他会随身带一个玩具熊捏着解压,只有跟他特别亲密的人才知道这个玩具熊的名字就叫做“大耳朵泰迪“,跟网上出现的那个爆料人的名字一样。

于此同时,多伦多的一个名叫Jesse Brown的独立撰稿人也收到了类似的爆料,指名道姓的说Jian以在床上虐待女性为乐,里面还给出了很多细节,说他喜欢扯女人的头发,打耳光,甚至还喜欢掐她们的脖子直到她们缺氧窒息。

由于这个独立撰稿人没有工会保障,也没有买工作保险,所以他也不敢就凭一个邮件爆料就刷刷写稿,于是他给CBC的人事处发信想要约个时间做采访,确认一下这个事情的真实性。

结合之前发生的那个事情,CBC老总对这个事情不敢怠慢,他和人事部的头头找到Jian了解情况,在这次的录音记录中,Jian承认自己的确喜欢暴力粗鲁的性行为,但是这些女人全部都是自愿参与的,他从来就没有强迫过她们。

在考虑了一段时间之后CBC决定继续把这个事情压下来,他们没有再联系自由撰稿人Brown,而Jian依然如往常一样的做节目。

2014年十月,在这些口头八卦传播了快要一年以后,终于出现了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物证:Brown和CBC都收到了一份包裹,里面是Jian的一些性爱视频和照片。

根据看过这些视频的人描述,他在这些视频中反复殴打不同的女子,表现得非常的暴力,这些女人在完事以后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青紫和伤痕。和正常情况下的SM的玩法不同,在这些视频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Safe Code(受虐方用来叫停的一种方式),或者说即使出现了但是作为施虐方的Jian并没有遵守,那些女人在镜头下不停的挣扎尖叫,而Jian在全过程中High得不行。

另外还附有一张医院的验伤证明,显示一个女子肋骨骨折,怀疑是殴打所致,不过无法证明是不是Jian动手打断的。

在看完了这些证据以后,CBC的高层觉得这个已经超越了“粗鲁性行为”的界限。于是他们对Jian提出了三日之内自行辞职的要求,如果他不照做的话,他们就会动手炒人。

三天以后,Jian在自己的推特上发文,表示“因为私人原因,会暂停Q的录制一段时间,谢谢大家的支持。”

他的很多粉丝把这个解读成Jian的父亲刚刚去世不久,也许他需要时间疗伤。但是自由撰稿人Brown在下面的一行留言直接捅破了这层窗户纸: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他的离职跟他爸无关!而且很快我们就会听到更劲爆的消息。

果然,两天以后,CBC的发言人正式证明:我们已经终止了和Jian Ghomeshi先生的一切合作关系,因为我们收到了一些消息,Jian先生的某些做法和我们所希望的“健康平等”的媒体信念相左……

(估计是纸包不住火,老东家冒着旗下最赚钱的节目停播的风险,也一定要跟他划清界限)

 

随后Jian通过律师向CBC提出了5500万的民事诉讼,理由是非法解雇和故意损害他的个人名誉。但是这个起诉在一个月以后被他自己宣布撤消,因为这个时候他惹上了更大的麻烦,已经不允许他多线作战了:

有八名女子联名向他提出了性侵和性虐的刑事诉讼,在经过警方的调查和控方律师的多方权衡之后,这个人数被定为四人,Jian被控四项性侵和一项性虐窒息罪(choking)。

可不要小看这最后一项窒息罪,这个罪的量刑和谋杀在同一等级,如果他的罪成,那么他的刑期就是终身监禁,至少十年之内不得假释。

我之前的文里面曾经提到过,性侵案的受害人越多就越不好翻案,这个案子就刚好符合了这一条。而且通过之前曝光视频看来,最严重的这个窒息罪名证据确凿:他在一份录像中死命的掐一个女子的脖子直到她两眼翻白……

Jian在这样的证据下只能祈祷出现两个奇迹:一,陪审团里面全部是瞎子或者聋子或者都是他的脑残粉,觉得他拉的屎都是香的。二,有一个法力无边的律师踩着七彩祥云来救他……

不知道他信的到底是哪方大神,但是至少他的祈祷中有一样成了真:他得到了一个专门打性侵案的超级女律师Marie Henein。

 

Marie Henein律师和本案的男主有一点共通之处:两个人在加拿大都是属于少数族裔。她出生在埃及的开罗,四岁的时候随父母移民加拿大,定居在多伦多。

她在小学的时候就表现出了非凡的语言天赋,口齿伶俐,能够毫无障碍的运用英语和阿拉伯语进行辩论,后来在中学的时候又选修了法语,在几个月内就达到了听说读写无障碍。她在小学的时候就立志要当一名律师,后来进入了多伦多的约克大学法学院。

她的哥哥也是一名律师,在他的引路下,Henein在毕业以后跟随著名的刑案辩护律师Edward Greenspan做学徒,在拿到执照以后直接进入了他的律师事务所工作。

Greenspan也许是加拿大历史上最出名的一个辩护律师,他不仅仅拥有84%的刑案胜率,而且还拥有一个最高的收费纪录:他在1986年的时候就开始收110万一个案子。

他的名言是:被检察官公诉了不要怕,只要有钱,找我就行了……他还是加拿大前总理史蒂芬哈勃的私人法律顾问。

(可能有同学听过这个人的名字,没错,前两年那个中国留学生争风吃醋,三拳打死前男友的案子,就是他代理的,他硬生生的把谋杀打成了误杀,罪名也从终身监禁变成了区区五年)

 

在这样一个人的言传身教下,年轻的Henein很快就开始在法律界展露头角:她言辞犀利,无所畏惧,思路敏锐的像刀子一样。而且她知道什么时候该咄咄逼人,什么时候该见好就收,老谋深算但是又不拖泥带水。

她在六年以后就成为了Greenspan事务所最年轻的一个合伙人,然后在两年以后狠狠的回头咬了恩师一口:她自立门户,带走了事务所里将近三分之一的客户。算计了一辈子的Greenspan到最后却被自己最看好的徒儿摆了一道。

在Henein近二十年的辩护生涯中,她打赢过很多名气很大的案子:1998年,Nova Scotia的省长Gerald Regan陷入了办公室性丑闻,当时还是一个无名小辈的她在法庭上将控方证人问得哑口无言,最后前省长被判无罪。

2008年,她再度出手,为著名的冰球教练David Frost性侵男童一案辩护,最后Frost无罪释放,控方检察官毫不客气的称她为“母鲨”。

一年以后,Henein代理了Marvin Sazant,一名多伦多医生被指控性侵多名男童,最后他被吊销行医执照,但是却没有被判刑。

尽管检查官们对这个咄咄逼人的女律师私下里恨得牙痒,但是还是不得不佩服她的能力,就连当年安大略省总检察官Michael Bryant醉驾超速撞死人,也首先想到找她进行辩护,最后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Henein成功的让他无罪走出法院。

(不管是什么样的合影摆拍,这个女人永远都是C位)

Marie Henein在2011年被评为全加拿大最有影响力的25位律师之一,她在这些人中是最年轻的,但是也是收费最高的。所以不要说她为什么这么热衷于给名人打官司,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她的收费一般人根本负担不起!

Henein在形象和处事上都是那种非常典型的女强人律师,另外多说一句是,她已经结婚了,老公是以前是个检察官,有两个儿子。

 

所以当CBC名嘴Jian Ghomeshi爆出性侵性虐案,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她做辩护律师。

在Henien接到这个案子以后,她最开始想打的是种族牌:Jian是个少数族裔,代表着他从来就是一个边缘人,他的性爱好也是个边缘爱好,所以他成了公众舆论打压的对象。

可惜民众却不买账:拜托,他不是因为他的肤色招人恨的好不好?有钱有名还有女人送上门,这样的少数派我也想当!!

这条路走不通之后,下一步就只好跟其他的性侵案件一样的打法了:在受害人身上做文章。

2014年10月31日,多伦多警方正式启动了对Jian的刑事调查,总警察长Bill Blair对媒体表示:我鼓励和此案有关的受害人勇敢的站出来,我保证,她们会收到有尊严的对待。

但是实际上大家听到给Jian做辩护的是Henein以后都倒抽了一口寒气,根据以前的经验,这些个证人会被这个厉害的女律师在法庭上抽筋剥皮,无一例外,甚至连四名受害者当中的一名,都以“心理医生强烈建议不出庭作证”为理由,官司还没开打,就打起了退堂鼓。

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再度发生,控方在开庭之前特别公开强调:我们是在加拿大,法律规定禁止辩护律师对受害人的品行和生活习惯进行质疑。

但是有用么?在开庭的第一天,Henein的开场就非常的尖锐:这些所谓“受害者”的女性其实无一例外全部是Jian的炮友,她们在内心深处被被告的地位,金钱,形象所吸引,她们明明知道被告喜欢粗暴的性行为,但是还是心甘情愿的配合他上床,为的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他的正牌女友,也许更进一步,成为他的妻子。

可惜被告是一个非常坚定的不婚主义者,他也不相信长期和稳定的感情,他对这些炮友也就是玩玩而已,用过就丢。当这些女人们意识到了这一点之后,她们觉得之前的付出全部打了水漂,恼羞成怒的跳出来控告被告性侵。

被告的人品有问题没错,他给了这些女人一个子虚乌有的美好希望,但是又不愿意为此负责任。但是大家都是成年人,他也没有强迫这些女人必须要接受他的行为。

你可以尽情的在道德上谴责他,但是在法律上当一个渣男并没有犯法,虐恋施暴如果是两厢情愿,那一点也不违法!

看得出,这一番精彩的开场绝对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她的确没有用受害人的人品和背景来做文章,但是在她的这一番描述中,这些女人带给陪审团的印象要么是些淘金女郎,要么就是些脑子里面装满了浪漫泡沫的蠢女人,这样的人被骗是迟早的事情,跟谁骗了她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为了扳回困局,控方在开庭的第二天就推出了重磅证人:女演员 Lucy Decoutere。

 

这个女人在有些中文媒体的报道中被说成是一个“著名女星”,但是其实她的名气应该在18线以外。她在一个叫做Trailer Park Boys的剧集里面出镜,这个本土小成本剧第一季的时候还算是一匹黑马,但是后来这样的伪记录片形式的东西越来越多,而这个片又好死不死的玩起了深沉,没有笑料的支撑,收视率直接跳水,里面还不算是主角的她,地位可想而知。

在英文媒体上,对她的定义从来都只是一个“女演员”,而都不是一个“女明星“。

从名气上来说,她和被告Jian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是相对另外两个出庭作证的受害人,她的知名度还是算高的,岁数也是几个人当中最大的,而且由于是个职业演员,也说得上见过市面,不会被那个厉害的女律师吓得两腿发软。

不过对于辩方律师Henein来说,这个证人的短板也非常的明显:她是整个案件时间线上最初出现的一个受害人,在她的供词中,Jian对她的性侵和性暴力发生在2003年,距离开庭的时间超过12年。

在法庭上,Lucy表示两个人是在班芙的一次电影节上认识的,Jian主动对她发起了进攻,两人相谈甚欢,并且交换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两个月以后,她主动的飞到多伦多和Jian约会,在浪漫的晚餐之后,两个人回到了Jian的住处,在亲吻了几次以后,Jian突然开始发狂,他将Lucy按到墙上,抽她的耳光,并且开始掐她的脖子,直到她意识出现模糊才停止。

在之后的交叉盘问中,Henein对两人那次交往的细节用到了吹毛求疵的态度:你第一次见到被告的时候他穿的什么衣服,你又是穿的什么衣服,他当时留的是什么发型,开的什么车,你当时又是什么发型,什么颜色的头发,晚餐吃了什么,喝了什么样的酒。

这个些细节看起来无关大局,但是却至关重要,因为年代久远,证人的证词中不可避免出现了和事实不符的地方:比如她说Jian开的是一辆黄色甲壳虫,但是实际上当天他开的是雪弗莱,又比如说她说自己当时是穿的一件蓝色长裙,但是她其实穿的是一件黑色小礼服……

每当这样的情况出现,辩方律师Henein就会在法庭上出示当时的照片作证,一一指出证词中不实的地方。

这其实也是一种心理战术,她在10个问题中也许有一个回答出现了错误,看起来不多,但是100个问题就会是10个错误,这样积累下来,就会给陪审团和法官一个很明显的印象:这个证人在撒谎!而且还反反复复,不止一次!!

但是这个还不算是Henein手中最有攻击力的武器,在第二次作证的时候,她突然走到证人面前,要她多花一点时间,向法庭发誓自己说的全部都是事实。

在Lucy照做之后,Henein对法庭表示,她在所谓的性暴力攻击之后并没有报警,也没有找医生检查验伤,而且在之后的多年里,她从来没有跟任何朋友或者同事提及过这一事情。

而且她在受到攻击之后,还继续逗留在多伦多两天,每天都继续和Jian呆在一起,Henein在法庭上出示了一张照片,就是在她口中的性侵发生第二天拍摄的,两个人在多伦多的一间公园内,态度亲密,看上去就是一对情侣。

 

在她结束多伦多之行以后回到哈利法克斯,她还曾经送过一次鲜花和卡片到Jian的演播室,卡片上写着:感谢你和我共度的美好时光。

两人之后还保持了一年多的“朋友+炮友”关系,直到她发现Jian根本就没有跟他更进一步的意思以后才彻底收手。

最后Henein拿出一份文件,是Lucy在攻击发生后几个小时以后送到Jian公寓的卡片。她要求证人Lucy在法庭上大声朗读出来,在这封手写的信中,她说:我喜欢和你在一起,你实在是太完美了……我希望能够更多的了解你,我对我们没有能够一起过夜而感到很难过……

当听到她读出:我爱上了你的手( I Love your hands )。安静的法庭顿时哗然一片~~~

Lucy含泪辩解说她对这封信已经完全记不得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没有人会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

需要指出的是,本案的被告Jian有一种强迫症的集邮心态,他保留了和自己这些炮友的很多视频,照片,还有邮件往来,他把这些分门别类的存在电脑里,甚至连她们的电话留言都做成了音频保留,前后跨度十几年,十分详尽。

这给他留下和很多证据不假,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这种冠希哥的做法也在这个案子里救了他一命。

因为本案的另一个证人也落入了同样的一个困境。这个名叫Reva Seth的记者是在多伦多舞蹈节上跟Jian认识的,她比被告年轻十多岁,对偶像的主动搭讪受宠若惊。

 

之后的几天里,两人频繁的通电话和邮件,在之后的一次约会中,两个人在公园野战,Jian咬伤了她的肩膀。

她作证说Jian突然间变得暴力,像一条疯狗一样,被吓到了的她不知所措,只好任由他施暴。

但是辩方同样有照片为证,这个女子在这次攻击以后一样没有报警,没有验伤,反而主动的联系被告,希望能够跟被告见面,她还主动的发送自己的比基尼照片给被告,还有一些口含啤酒瓶等等明显含有性意味的照片。

 

不仅如此,辩方还出示了一份物证,证明这个受害人和前一名受害人在决定共同起诉Jian之后前后通过上千封邮件,她们交换了彼此的一些细节信息,而这种明显的串供是绝对不被法庭允许的!

她之前还一度向警方否认了这个做法,但是面对物证却不得不承认的确联系过对方。

对于这样一个背景,法庭不得不提醒陪审团,这个证人的证词只能够作为参考,不能作为主要证词。

连续两名主要证人都被辩方碾压后踩在了脚下,控方已经变得非常的被动,这时他们手中只有一个人可以用了,就是之前曾经提到过的CBC女雇员Kathryn Borel。

她和另外两个人有些许的不同,她是CBC派出协助Jian自传签售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案发的当时只是一名实习生。她在一次活动之后去Jian的房间取文件,结果被他拖住动手动脚。她也经历了锁喉,掌掴等等一系列的暴力,但是在她拼命反抗之后,Jian放她走了,并没有进行性接触。

而且她在事件发生之前和之后都没有和Jian有过约会,这个证人的背景清白,不容易让人拿出来做文章。

尽管不能够完全定义Jian对她的行为到底是性侵还是性骚扰,但是如果能够定罪“强迫窒息女性未遂”,控方也应该很满足了。

但是比较不利的一点是,这个证人没有物证。她没有在Jian的集邮炮友数据库里面出现,她除了向CBC高层提出了投诉以外,她同样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医生对她验过伤。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口头说出来的,缺乏物证支持。

控方没有物证,但是辩方却有针对这个证人的物证!

还记得之前在这个事情捅出来的时候有一个很活跃的自由撰稿人Brown么?辩方向法庭提交了很多证据,包括目击证人,通话记录,推特留言等等,证明这两个人不仅认识,还是多年的好友!在她向CBC提出投诉之前不到一天,这两个人还在一起吃过一顿饭!!

 

这样一来,这个证人的证词不仅大打折扣,而且还非常令人玩味:这两个人的关系,捅出丑闻的时间线都非常的敏感,让人不禁怀疑,那个在网上爆料的“大耳朵泰迪“有没有可能就是这两个人其中的一个?

辩方律师还联系过推特,希望能够查出这个爆料人的IP,但是推特拒绝提供具体的地址,不过他们可以肯定,这个人是在多伦多。

这一系列的证据,说明这个受害人问题更大!她不仅和爆料人串供,还很可能一起编故事做假证,设局把被告拖下水。

在最后的结案陈词中,控方检察官指出,受害者不需要完美,辩方律师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攻击性会让那些潜在的受害人觉得“啊呀,幸好我没有报案。”

这样只能纵容性侵的发生,让更多的受害人因为害怕二次伤害而不敢上庭。Jian对女性的伤害证据确凿,有视频,有照片,有人证。我们也要知道,人性是复杂的,尤其是被感情迷惑的女性,常常会在被伤害后做出错误的选择,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希望被告能够悔改。

我们不能够因此去指责她们而纵容凶手。

而一路高歌走到现在的辩方,在这最后一战中的态度也有点变化:

作为一个女性,一个母亲,而不是一个律师,她首先对三名证人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她们对被告的感情是一厢情愿的,她们对被告的态度做出了错误的解读和判断,以为委屈自己顺从对方会能够得到一个爱情片里的结局:花花公子悬崖勒马,遇到人生真爱,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她们的梦想不是被被告所打碎的,而是被冷酷的事实所打破的。她们的身心都受到了伤害,但是这个不是被告的错!被告并没有强迫过她们中的每个人!她们随时都可以转身走开,但是却没有人这么做,她们对被告的爱,让她们即使受到了虐待,却依然在虚幻的感情中自欺欺人。

但是不能够因为被告不愿意结婚,就能去诬告一个并没有犯罪的人!

纵观全场庭审,其实也不能全说控方就是学艺不精表现拉垮,而是辩方的女律师实在是太强大了,在她的一轮又一轮的攻势下,打得对方毫无招架之力,硬生生的把一起看起来根本没有任何胜算的案子,打成了绝地翻盘。

2016年三月24日,多伦多法庭宣布,介于三名控方证人的证词缺乏可信度,被告Jian Ghomeshi的5项指控全部不成立。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外面一直聚集了两派不同的抗议团体,一方是认为性侵就是性侵,跟受害人无关,而另一方面则认为Jian无辜,不能因为他是男性,不能因为他选择的个人生活方式而受到不公平的审判。

在结果出来以后还有人脱衣裸奔抗议这一结果,随后被警察铐走。

 

多伦多星报在庭审结束第二天做的一项男女比例基本为1:1的民调中,有53%的人认为这项判决是公正的体现,36%的人觉得对原告方不公,还有11%的人无法做出评价。

不过也许唯一能够让人略觉“善恶终有报”的,就是在本案结束以后,男主Jian彻底糊了,从“加拿大奥普拉”跌落神坛,成了一个长期无业游民。

2017年的时候,他还试图用之前人脉和残留的一点名气东山再起,开了一档叫做Ideation Project的网上选秀节目,想转行当制片人,结果他显然是忘记了,网络是有记忆的,人们也是有记忆的,尤其是现在这个Me Too运动如火如荼的时代,他逃脱了法律的审判,却逃不掉人们心理的审判。

于是他的那档节目只上线一季,就因为收视率低和被举报而下架,从此销声匿迹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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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加拿大乐活网 »加拿大吴签和加拿大五十度灰之间,隔的是一个神通广大的牛X律师【魁北客周末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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