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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MeToo再引关注 “名嘴”朱军被控性骚扰案两年后开庭

2020-12-03 |作者: | 来源:BBC中文网

2018年,弦子在社交媒体公开发文指控中国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朱军,但朱军否认指控。图像来源,REUTERS

中国北京海淀区一家法院周三(12月2日)首次开庭审理一起里程碑式的性骚扰案件。

在中国,此类案件能正式走入法庭审理阶段甚为罕见。分析人士认为,这起发生在六年前的案件或对中国#MeToo运动的未来影响重大。

2018年,网名为弦子的女子在社交媒体公开发文指控中国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朱军,称其在2014年对她进行性骚扰。她向法院对朱军提起诉讼。

朱军否认所有指控,并反诉弦子和她的一名支持者侵犯其名誉权和造成精神伤害。

这次庭审并不对外公开,但在开庭前的一次采访中,弦子对BBC表示,无论输赢,她都不后悔。“如果我赢了,那肯定会鼓舞更多女性站出来说出自己的故事;如果我输了,我会继续上诉,直到讨回公道。”

开庭首日,大约100名支持者在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外对弦子表达支持。一些人举着“米兔”(#MeToo)标语,还有一群支持者各举一个汉字,拼成“我们一起向历史要答案”的标语。

庭外声援基本平静。不过法新社的报道说,警方在试图驱赶支持者与围观者时发生了肢体冲突。警方还拽走了一些前来报道的外国记者。

 

图像来源,AFP

起诉和被诉

2018年夏天,当弦子得知好莱坞电影制片人哈维·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被控性侵后不久,她决定在中国社交媒体微信上写下自己的经历。她称,当时这样做的部分原因是为了声援一名儿时的朋友,也是一位强奸案的受害者。

在这篇3000字的文章中,当时25岁的弦子回忆起2014年自己的一段经历。她声称,当年在中央电视台实习期间,中国家喻户晓的电视主持人朱军对她进行了性骚扰。她表示,事发后她向当地警方报案,但警方以朱军是知名人物为由,建议她放弃指控,并希望她考虑朱军对社会的“积极影响”,三思而后行。

她的朋友,网名叫“麦烧同学”的NGO工作者徐超将其文章转发到微博后,很快就在中国互联网上疯传。当时,由于美国和欧洲的#MeToo风潮正酣,数个类似案件也在中国浮出水面,“性骚扰”已成为中国民间舆论热议的话题之一。

当年1月,北京一所大学解雇了一名被控性骚扰前学生的教授。几个月后,一位知名的慈善机构创始人因被控在2015年的一次募捐活动中强奸一名志愿者而辞职。

中国社交媒体上人们对弦子的指控产生极大兴趣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朱军在中国相当有名,他曾多次主持央视的《春节联欢晚会》。不少中国网友提出质疑,但另一些对弦子表达同情。不过弦子声称,她很快就被告知,审查人员已禁止大部分媒体报道这一事件。

朱军在中国相当有名,他曾多次主持央视的年度旗舰节目《春节联欢晚会》。图像来源,REUTERS

几周后,朱军以“名誉权遭到严重侵害”和“受到严重精神伤害”为由起诉了弦子和徐超。讽刺的是,正是朱军起诉后,弦子的经历才真正引起中国媒体的广泛关注,“狗仔队”也开始跟拍。弦子说,在社交媒体上,有数千名性骚扰的受害者与她联系,这些人男女兼有。

弦子对BBC表示:“(过去的这几年)给我带来了很大伤害。被告甚至指我有妄想症。为此,我还专门去医院做了精神鉴定。”

“在搜集2014年证据的这个过程中,我无数次重复自己的经历。每次说来,都是一场折磨和羞辱,”她补充道。

徐超目前在英国攻读硕士学位。她对BBC说,如果法庭判弦子失败,那这就意味着朱军对她俩的名誉权侵权指控会正式展开。“但即便我在英国,我也做好了继续回应的准备。”

朱军否认了所有指控。BBC在开庭前分别通过电邮和电话联系了朱军及其律师,但均未得到回复。

“仍未道歉”

中国法律只是笼统地禁止在工作场所不当性行为,但耶鲁大学法学院蔡中曾中国中心研究员龙大瑞(Darius Longarino)表示,直到最近,对于什么构成性骚扰,中国法律上一直没有严格定义。龙大瑞曾长期研究中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不断变化的法律框架。

“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与性骚扰相关的案件走上了中国的法庭。你经常看到的是,如果一个工作单位惩罚了被控者,那么被控者就会起诉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或者被控者会起诉公司和指控人损害其声誉。”

全球#MeToo运动在好莱坞电影制片人哈维·韦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被控性侵后开始。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事实上,“性骚扰”一词在2005年才出现在中国保护妇女权益的相关法律中。龙大瑞补充说,从那时起,地方和省级法规就开始强调执行该法,但在基层几乎没有变化。

根据非政府组织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的数据,在2010年至2017年期间,中国公开的5000多万份判决书中,只有34份涉及性骚扰指控。其中,只有两起案件是受害者起诉涉嫌性骚扰者,而这两起案件最终都以“证据不足”为由被驳回。

然而,有迹象表明情况正在改变。在去年另一起备受关注的案件中,一名女社工起诉了中国西南部四川省一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理事长,她最后获得胜诉,其中要求这位理事长道歉。中国媒体称这是自#MeToo运动在中国开始以来的第一次法律胜利。

但据中国媒体在今年7月初的一篇报道,尽管法院命令性骚扰者在15天内做出道歉,但受害者在胜诉一年多后仍未收到道歉。

“关键时刻”

分析人士认为,这起发生在六年前的案件或对中国#MeToo运动的未来影响重大。图像来源,XIAN ZI

今年5月下旬,中国全国人大通过了新的《民法典》,并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新《民法典》将性骚扰明确定义为“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进行的行为,并明确政府、企业和学校有防止性骚扰的责任。

但批评者认为,这仍然不足以有效保护性骚扰案件的受害者。“(《民法典》)规定,企业必须采取措施解决工作场所的性骚扰问题,但没有说明如果不这样做,公司将面临什么样的责任,”龙大瑞说。

2018年,一项针对100多名来自沿海发达城市的受访者的调查显示,81%受访者的公司没有性骚扰防治机制,12%有性骚扰防治机制,不过没有真正实施。调查显示,真正建立性骚扰防治机制并有效运作的公司只有7%。

尽管存在这些缺陷,但龙大瑞表示,弦子案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是一个令人鼓舞的迹象,这表明情况正在发生变化。“现在是另一个关键时刻,我们将拭目以待中国法院能否进行公正和严谨的庭审。”

“只有这样,法律才会为性骚扰受害者提供有意义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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