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年下来,张某投入的金额越来越大。包括约1100万加元用于温西41街一处开发项目,约300万加元投向素里一家咖啡店项目,约2900万加元用于列治文一个综合用途开发项目,另外还有约200万加元用于购买一处本拿比独立屋。单笔金额从几百万到近3000万加元不等,规模相当惊人。
问题出现在2018年。张某正式定居加拿大后,希望把这些投资逐步转到自己名下,并开始咨询会计师处理相关事宜。但他很快发现,事情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项目账目不清、收益没有着落,房产的产权也并不在自己名下,而是集中在殷某及其妻女控制的公司、信托和编号公司里。

张某遗产方向法院指控,殷某在掌控资金和项目后,把张某的投资款当成了“自家钱”,既没有清楚记录,也没有按约定分配收益,反而通过家族控制的公司购买房产、办理抵押,将资产一步步转移到张某无法触及的范围之外。
法院文件显示,部分项目并未按最初规划推进。例如温西41街的开发项目中,已有地块出售,但张某并未分到任何利润;而列治文和素里的项目,则被指在运作过程中偏离原有投资安排,相关资产购买了七处以上位于大温哥华地区的房产,殷某和他的妻子、女儿现在要么居住在这些房产中,要么从中获得租金收入。
法庭文件还显示,涉及纠纷的一幢豪宅为西温的1160 Queens Ave。

这座豪宅的土地面积为13069平方英尺,2025年最新政府评估价格为$579.5万元,且可以直接俯瞰English Bay景色。
面对指控,殷某选择反击,称真正与他合作、出资的人并非张某本人,而是张某的父亲。他还指称张父是一家国有投资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在中国正接受调查,试图借此否认张某作为投资人的身份。但法官明确指出,相关说法缺乏任何可被采信的证据,法院也未收到任何关于中国调查程序的专家证词。
判决显示,张某是白手起家,在开始倒卖房产之前,他曾在北京歌剧院从事舞台设计工作。

更引起法官反感的是,殷某还声称部分出具给张某的借据“并不真实”。这一说法被法院直接否定,判决中直言这是“为支撑其错误说法而编造的谎言”。
最终,卑诗省最高法院认定,殷某构成民事欺诈,其家属在资产转移过程中属于“视而不见”,多家涉案公司存在将资产刻意转出债权人可及范围的行为,经营方式对投资人明显不公。
在补救措施上,法院作出多项裁定,包括确认本拿比那处约200万加元的独立屋产权应归张某遗产方所有;确认张某在素里咖啡店项目中持有52%的权益,并有权主导出售;同时,张某遗产方还可分享温西41街项目相关的利润和增值。此外,法院判处被告支付2.5万加元的惩罚性赔偿金。

这类案件,也再次戳中了加拿大房地产长期存在的一个敏感问题:跨境资金如何进入市场、编号公司如何被使用,以及“钱从哪里来”往往没人深究。正如多份调查报告所指出的,房地产始终是高风险领域,但制度补漏的速度,远远跟不上资金流动的速度。
这场官司还没有真正画上句号,但至少这一次,法院已经把账算得足够清楚。剩下的,只能继续等下一幕。
来源:
https://www.richmond-news.com/real-estate/bc-court-finds-fraud-in-complex-real-estate-investment-dispute-11662400
https://vancouversun.com/opinion/columnists/china-corruption-allegations-hit-real-estate-case-in-metro-vancouv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