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环球邮报(Globe and Mail)报道说,联邦政府推出的反仇恨法案(Bill C-9)在立法进程中遭遇阻碍,联邦三大政党就魁人政团(Bloc)提出的从加拿大《刑法》中取消宗教豁免条款提案在国会爆发激烈争执。
该豁免条款长期存在于加拿大《刑法》,表述为:“若某人善意地就宗教议题提出意见,或依据宗教经文表达观点,即使言论涉及仇恨,仍可能获得豁免。”
魁人政团多年来主张该豁免条款可被用作助长恐同、种族歧视及反犹主义的掩护。
周四(12月4日),魁人政团司法事务评论员福廷(Rhéal Fortin)在记者会上透露,联邦司法部长弗雷泽(Sean Fraser)已向其作出承诺,联邦政府将支持魁人政团提议的《刑法》修正案,即取消宗教豁免条款,以换取魁人政团支持自由党的《反仇恨法案》(C-9)。
联邦政府的《反仇恨法案》(Bill C-9)则是准备在《刑法》中新增针对公开展示“仇恨或恐怖符号”的罪行,移除指控仇恨宣传需司法部长同意的要求,并将“仇恨动机”纳入判刑考量,同时针对宗教或文化场所周边的“恐吓”行为加重处罚。
批评者担忧,《反仇恨法案》对“仇恨”的定义过于广泛,可能将和平抗议活动(如反对哈马斯)错误指控为仇恨行为,导致警察肆意拘捕,损害《宪章》保障加拿大人的言论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
早些时候,司法部长弗雷泽在司法委员会做证时说:“我邀请委员会成员听取证人证词,如果多数成员同意魁人政团提议的修正案,我个人认为没有问题。”
在本次国会激烈辩论中,保守党主张,取消宗教豁免条款将侵犯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
在会后,保守党党魁波利耶夫社交媒体上发贴称,之所以反对这项修正案,是因为其“对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攻击”。
魁人政团党魁布兰切特(Yves-François Blanchet)则在记者会上警告,若政府违背承诺不支持《刑法》的修正案,必将付出政治代价。
他说:“很明确,若不从《刑法》中删除宗教豁免条款,魁人政团绝不会再支持《反仇恨法案》。”
布兰切特表示,魁北克省各界,包括魁省议会,普遍支持从《刑法》删除宗教豁免条款。他亦表示,全国范围内超过50%的加拿大人支持这项改革。
联邦自由党希望获得魁人政团支持以推动《反仇恨法案》(Bill C-9)通过国会司法委员会审议。新民主党因国会议员人数不足,无法参与委员会投票。保守党则表示需听取更多证人陈述后再考虑。
魁人政团的主张原定于周四(12月4日)在自由党国会议员主持的委员会会议上进行表决。但会议突然取消,布兰切特认为这是试图拖延审议修正案的举动。
魁人政团国会议员尚普(Martin Champoux)周四在国会论证,取消《刑法》中的宗教豁免条款不会影响宗教自由和表达。他指责联邦自由党在是否支持该修正案问题上“反复无常”(flip-flopped),此前曾向魁人政团承诺会支持。
魁人政团党魁布兰切特要求政府在国会休会前尽快重启审议修正案。
联邦保守党国会议员布罗克(Larry Brock)周四在国会辩称:“取消豁免条款是严重的道德与公民自由错误。”
司法委员会成员、保守党国会议员劳顿(Andrew Lawton)上周曾通过冗长的长篇大论(filibuster),单方面拖延修正案审议。他在国会上称魁人政团提出的修正案意在压制宗教表达。他希望国会投票批准司法委员会开展全国巡回听证,以听取更多关于该法案的证词。
自由党国会议员丘奇(Leslie Church)则反击保守党国会议员劳顿故意“阻挠国会司法委员会工作”。
此前担任国会司法委员会主席的米勒(Marc Miller)于12月1日重返内阁,被总理任命为新任加拿大文化部长。
米勒12月2日向记者表示,人们不应该利用《圣经》、《古兰经》或《摩西律法》经文来逃避仇恨犯罪的指控。
他说:“即使言论引用宗教内容,亦不代表可豁免违法。”
他补充说,这是他的个人观点,最终如何决定仍需视政府与司法委员会的讨论结果而定。
《反仇恨法案》(Bill C-9)还规定,阻碍他人进入犹太教、伊斯兰教及其他可识别群体聚集的礼拜场所或其他地点(包括堵塞门道、车道及道路)的行为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十年监禁。
该法案还将故意宣扬针对宗教及族群的仇恨行为定为犯罪,包括公开展示恐怖或仇恨符号——涵盖纳粹党徽及指定恐怖组织标志,如泰米尔猛虎组织(Tamil Tigers)、伊斯兰国(IS)、哈马斯(Hamas)和黎巴嫩真主党(Hezbollah)等。
司法部长发言人丹迪巴耶娃(Lola Dandybaeva)说:“我们始终秉持善意,对法案的建设性修改持开放态度。”
不过,她拒绝就政府是否会支持魁人政团提出的修正案以换取对《反仇恨法案》的支持发表评论。
她说:“在最终结果出来之前,任何猜测都是不合适的。”
安省温莎大学法学院荣休教授穆恩(Richard Moon)非常熟悉有关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法律领域,他表示自己并没有听说过有任何案例援引过《刑法》宗教豁免条款。
他指出,人们普遍缺乏对加拿大法律中仇恨言论条款实际作用的理解,被指控仇恨言论的案件本来就很少。
穆恩还表示,要违反《刑法》的规定,言论必须具有极端性质,并补充道,“仅仅是批评、使用刻板印象之类的并不算数” 。
他说:“即使宗教信徒持有歧视性观点,这些观点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不会被视为极端到足以构成仇恨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