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报道,这位居住在西温哥华的全职妈妈张女士(Zhang,音译)带着三个孩子,住在一套价值840万加元(约4500万人民币,下文均为加元)的豪宅中,家里配有价值50万元的家具。她向前夫索要每年32万元子女抚养费,用于支付住家保姆、私立学校、司机、小提琴课程、语言课程、游泳俱乐部和管弦乐队以及各种课外活动。
张女士声称自己的年收入为66,476元。她的高生活水平部分得益于每年领取17564.42元(每月约1416元)的儿童牛奶金,以及从居住在中国的”超高净值”前夫那里获得临时子女和配偶赡养费。

12月14日,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Kimberley Robertson发布了一项临时命令,要求商人陈先生(Chen,音译)每月向前妻支付16,062元的子女赡养费。此外,陈先生还需按照预估的年收入$100万、以及加拿大《联邦配偶赡养费指导意见》所给出的标准,每月向陈女士支付数额不详的配偶抚养费,用于维持高标准”奢侈”生活。
双方对各自的收入产生争议
这对夫妇于2008年在中国结婚,并于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间合法分居。他们有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8岁、10岁和12岁。现年52岁的陈先生还有一个20岁的成年孩子,目前就读于UBC大学,与42岁的张女士同住。
据了解,陈先生是上海某工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并在多家其他公司拥有股份。还在中国拥有多达61处房产,目前被中国上诉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陈先生在BC省和中国的法庭上表示,他的资产在7,000万至9,000万元的范围内,尽管他最近向BC省法庭提交的财务报表显示他的资产估值为4,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