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企再次掀起反腐风暴。
3月27日,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动员部署会召开,确定对包括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0家中管企业党组开展常规巡视;对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等5家中管金融企业党委开展巡视“回头看”。
此前不久,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到湖北进行首次外出调研。在对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时,他指出,要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
数位专家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称,当前,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最大挑战和任务之一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由于国企在政治和经济上的重要地位,因此成为此轮反腐的重点。
国企反腐,恰逢其时
3月31日,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和谊被官宣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成为此轮国企反腐最新落马的官员。
3月以来,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所公布的消息,已有数位国企官员被查,包括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在内的国有大行8人,以及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玮,中核集团核工业二〇八大队原党委书记、副大队长郭志平,航空工业原总经济师姚江涛,中国船舶集团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原所长陈福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和新材料分公司高级副总经理陈俊豪等人。
这一轮轰轰烈烈的国企反腐早在今年1月已有部署。
今年1月,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粮食购销等行业的腐败,为国资央企纪检监察机构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路线图”和“施工图”。
此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数次发文,强调必须要深化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治理。2月23日发表的《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文共3500多字,8次提及央企。外界分析认为,此文释放了强化央企监管的鲜明信号。
文章指出,要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和权势团体的代言人、代理人,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
国企反腐之所以重要,与其特殊的性质有极大的关联。《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发表《透析国企腐败与反腐败》,分析称,“国企既不是完全的公共组织,也不是纯粹的私人组织,它介于两者之间。而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腐败问题多出现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结合处。显然,国企的双重组织属性更容易满足腐败发生的基本条件。”
“如果国有企业利用其与政府之间的联系谋求优先竞争地位,那么其就极有可能通过市场垄断、价格差、政府补贴等方法确保自身的高利润水平。这可以理解为垄断领域的政策资源。而这种资源容易导致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上文指出。
浙江省纪委监委也曾发文指出,国企直接和“钱”打交道,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是国企最鲜明的特点。这也意味着,国企领导人员更经常、更直接地受到各种物质利益的诱惑,“哪里资金多,哪里的路就滑”。
该文举例称,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就存在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一系列廉政风险行为。不仅如此,国企改制重组、项目投资、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境外投资经营等都是廉政风险较为突出的薄弱环节。此外,国企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经营中的商业秘密也不宜全部公开,企业的盈利亏损也是市场常态,这些都让国企腐败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而国企腐败造成的破坏性是很大的。《透析国企腐败与反腐败》一文分析,国企腐败不仅破坏了价格、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市场秩序,更为严重的是,其损害了社会公平,侵蚀了公共部门在社会中的信誉和声望。
在2020年1月举行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数据,仅2020年上半年就有至少40名国企领导人员被通报。
而对于今年再掀高潮的国企反腐,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由于国内经济下滑、大量企业出现亏损,纪检机关面临的最大挑战和任务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他指出,政治监督的重点有所调整,之前的重点是维护政治安全、消除政治隐患,现在“保障监督”成为纪检工作主线。
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廉政法治中心主任魏昌东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也表示,此轮国企反腐是腐败治理深化的内在要求,“从中观层面来看,国企近年发生了多起重、特大腐败案件,暴露出腐败预防机制和控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深化、提升和完善”。
因此,此轮反腐与前几轮有所不同。尤其是,随着近些年反腐工作的不断深入,中央不断优化完善反腐政策,由早期的“标本兼治”到后来日益强调治本即凸显预防作为,由此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的指引要求。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赵赤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轮国企反腐是在上述背景下的继续展开。
赵赤提到了由最高检推动的企业合规改革。从2020年起,最高检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他分析,从发展趋势上看,企业合规试点改革的前三年里,主要针对中小企业以及小微企业,接下来则将拓展延伸到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和跨国企业,“国企反腐及国企合规,是企业反腐、企业合规的重要方面。国企应该在企业反腐及企业合规上发挥示范、表率和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