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鑫在2日晚和3日通过微博先后回应募捐称,“会公示去向”,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南都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与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刘鑫,资料图
赔偿数额显示,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2022年12月31日,南都记者从江秋莲处获悉,其在该案一审期间公开表示拟捐出赔偿款的初衷没变,等刘鑫履行了法院判决,她打算代表女儿江歌,捐出该案全部赔偿款给公益机构或相关部门,帮助有需要的人。在后续采访中,她披露打算捐款给失学女童。
1月2日晚,刘鑫通过微博发布个人署名文章回应二审判决,其中提到,对于法院判决赔偿的70万元,“法院既然这样判了,我只能扛。如果有人愿意帮我,我叩谢你们,我会一笔笔记下,希望有机会报答。”该落款为“刘暖曦”的文章显示开通打赏,目前数百人次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打赏。
1月3日,江秋莲通过个人微博发文提及此事,称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并通过微博发起赔偿款的募捐,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希望关闭刘鑫的微博账号。3日下午,刘鑫发微博再次回应称,“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并称“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