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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司机车祸已报ICBC 两年后遭华人车主索赔220万元

2022-02-10 |作者:明报 | 来源:明报

有新移民司机两年前发生车祸,已报卑诗保险公司(ICBC)理赔完毕,两年后却意外遭到对方华人车主起诉,来势汹汹罗列数十项“伤情”索赔220万元。ICBC判断,此事件大概率为恶意骗保。多位市民反映也曾遇到“狮子大开口”式车祸诉讼,有的甚至连索赔金额都完全相同。“过来人”建议事主切勿私下接洽,交由ICBC处理即可。

图源:明报

新移民W在社交媒体上表示,2020年初在某路口左转时,不慎撞上一名华人驾驶的Toyota,导致对方前保险杆破损、引擎盖掀起。W称自己“没有推卸任何责任”,当即报ICBC,“一切按照程序处理”。

两年过去,以为事情早已告一段落的W,近日却无预警地收到一封来自对方车主的起诉书,向他索赔220万元,“我瞬间懵了,原以为保险公司已将此事处理妥当,没想到人生第一次成了被告,而且是天价赔偿金。”

六神无主的W在咨询网民意见后,果断联系了ICBC的法律部门,“ICBC判断我遇到的大概率为恶意骗保事件。”

“实际上,在事故后的两年间,保险公司已经向对方作出赔偿,接下来将由保险公司律师全权负责。他们认为赔偿额度一般不会超过我第三方责任险上限的100万元,叫我不用马上请私人律师,除非最后判定赔偿金超过100万元。”W指,100万元是一笔巨款,这样的索偿只适用于灾难性的重伤案件,需要申请人证明受伤与车祸有关,且握有医生证明,而当时对车只是轻伤,不足以赔尽额度。

W说,令人感到好气又好笑的是,该华人车主在起诉书中花了3页篇幅,从头到脚尽数“伤情”,“包括全身各个部位的肌肉撕裂、疼痛,号称不能自理、对生活失去兴趣、头晕作呕、抑郁症、精神衰弱、终身服药、终身X光检查……要多严重有多严重。”

更夸张的是,除“伤情表”外,对方还指控W喝酒、服药后驾驶、车速过快,对此W均予以否认。目前诉讼仍在进行中。

网民小A表示,也于近期遇到“骗保”事件,同样是来自两年前的一起车祸,“2020年2月,我在冰雪路面上煞不住车,以每小时26公里的低速,撞到对向要左转的车辆。ICBC给出修理价格是对方1000元、我880元。上月25日,我收到对方律师送来的文件,同样也是华人,‘狮子大开口’要我赔偿220万元。”

家住本那比的陈太表示,数年前亦天降百万元诉讼案,律师信中声称她倒车时剐蹭途人,“而我如何回想,都记不起何时发生过这样的事”,翻阅行事历,陈太才记起当日正好将车送修,“检修厂告知,一名技工曾驾驶我的车辆,倒车不慎,碰到一名行人。”

陈太说,这类讹诈者妄想借此发一笔横财,但只要保有车险,无论是否为过错方,基本无需理会,不建议私下与对方接触,“ICBC告诉本人,对方将本人、车厂、技工一并起诉,而因为驾车者不是我本人,我完全不用对此负责。技工则有车厂保险,要涨保费也是车厂的事。”

ICBC为减少不必要的法律开支,从2020年4月起,将轻微不造成长远影响的脑震荡列入“轻伤”(minor injury)范畴;2021年4月后,将车祸受轻伤赔偿上限金额提高到5672元。

“轻伤”包括:扭伤、一般疼痛、割损、瘀伤、擦伤、持续疼痛、颈部创伤、颚骨关节与控制颚骨的肌肉疼痛的“颞下颚骨关节综合症”(TMJ)、轻微脑震荡等。

ICBC补充,但如果伤势对事主的生活造成超过12个月的严重损害,例如导致无法上班或上学、令伤者无法照顾自己;另外,若脑震荡或精神健康受损者,丧失工作能力超过4个月,则均将不受“轻伤”索赔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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