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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案聘请加拿大律师梦之队,法律专家说孟到美国自辩更有胜算

2020-08-31 |作者: | 来源:

【高度周刊(微信ID:RiseNews)高度见闻撰写】为了应对之后的引渡聆讯官司,孟晚舟律师团队再添两人,堪称梦之队。而这三名律师分别是David Martin,Richard Peck和Scott Fenton。
David Martin

其中David Martin是温哥华Miller Thomson律师事务所持牌律师,他毕业于卑诗大学法学院,曾担任卑诗省律师协会主席,2014年至2019年,一直是加拿大最佳行政及公法辩护律师之一。此外David Martin是加拿大引渡法方面法律专家,曾作为高山案的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他在行政法方面经验丰富,经常为各级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相关机构制定章程和法规。
Richard Peck

Richard Peck 是加拿大最出色刑事律师之一,从业40年来,在刑事案件、引渡案件和公司法案件方面经验非常丰富。去年,Richard Peck创立的Peck and Company律师事务所被《加拿大律师杂志》评选为加拿大Top 10的刑事律师行之一。并且Richard Peck是土生土长的温哥华人,毕业于卑诗大学法学院。在引渡法专业领域,他拥有杰出的辩护履历。从引渡过程的最初阶段,包括申请保释的关键步骤,到出庭听证会,Richard Peck都有丰富经验。
Scott Fenton

Scott Fenton则来自多伦多,毕业于多伦多大学法学院,是资深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他是国际律师协会会员,曾当选加拿大最佳刑事辩护律师,精于刑事案件、准刑事案件和监管类诉讼。他拥有各种类型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包括为个人辩护、公司辩护、跨境调查、海外贪污、逃税、反垄断、证券欺诈、警务辩护(特殊调查和警察服务法案案件)等。

高度论坛特邀讲座主讲人,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教授
早在美国发出引渡申请以前,1月27日“高度论坛”在加拿大卑诗省大温哥华地区列治文市3号路公社举办,由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杨诚教授为当地华人作了一场非常精彩的孟案分析讲座,提出孟晚舟与其耗在加拿大打引渡官司,不如直接到美国应诉自辩更有胜算。
孟晚舟引渡前景分析
孟晚舟是否会引渡成功是目前舆论关注焦点所在,杨教授和当天点评的加拿大着名华人评论家丁果都认为即使孟晚舟打赢引渡官司,但若她以后访问其他国家和接班华为存在的严重法律障碍并没有得到解决,因为不同意引渡不代表就没罪。孟晚舟与其耗在加拿大打引渡官司,不如直接到美国应诉,毕竟在美国确定罪名的整个流程比加拿大更加复杂,并且孟案归根结底仍属于企业行为,按照先例最后只交罚款而非坐牢的可能性相当大,这样孟晚舟本人今后出访他国和接班任正非依旧存在可能性,同时也为中加两国解冻了僵局障碍,可以说是双赢。
但杨教授根据多年经验判断,加拿大批准美方引渡请求的比率很高,不过加拿大也曾做出过不得引渡的判决,其中一个典型案例为2001年加拿大最高法院对United States v Burns案做出判决,决定美方需要提供不判死刑的承诺,否则加拿大司法部不得执行向美国引渡涉嫌犯谋杀罪的Burns和Rafay二人。

加拿大着名华人时事评论家丁果
当引渡正式开庭后,如果孟晚舟请求被驳回,但她仍有机会,在执行引渡之前,加拿大司法部长还要进行最后审查。如果部长确信执行引渡将导致对孟晚舟不公正或压迫性后果,或者确信美方提出引渡的目的是因为种族、国籍、政见等原因对她进行迫害,就自然会决定拒绝将她交给美方。假如部长同意引渡,孟晚舟还可以接着上诉,这一过程或将持续数年。
加拿大抓人别无选择
杨教授虽然理解华人社区包括中国政府就加拿大逮捕孟晚舟的行为感到不满,但他认为加拿大抓人别无选择。因为根据美加引渡条约第11条明文规定,一方可向另一方提出临时逮捕请求,?另一方收到这项请求后,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就必须执行逮捕行动,别无选择。如果加拿大在收到美方请求后不对孟晚舟采取逮捕行动,就违背了条约规定。
其次按加拿大引渡法规定,司法部长在收到外国临时逮捕请求并审查之后,可以决定是否采取逮捕行动。但是,美加引渡条约的规定却是应当执行逮捕,当加拿大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的规定发生冲突时,应按照条约优先原则办理。所以,孟晚舟被捕的原因完全在于美国,加拿大只是被动履行条约义务。如果属于错误逮捕,应当由美方承担责任。

高度论坛主持人辛上邪博士

第三按照国际上双边引渡条约惯例,美、加、中三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引渡条约都适用于其境内第三国公民。且三国引渡法也都规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临时逮捕或引渡拘留等强制措施。未来中加如果签订引渡条约,也会有类似规定。
麦家廉讲话存在漏洞
就在此次讲座的前一天,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因为孟案不当发言而下台,对于麦家廉讲话是否正确以及他该不该下台,华人社会有很多不同观点。而杨教授认为麦家廉对正在进行的司法案件发表这样评论可能会误导民众,造成加拿大政府要政治干预司法案件的印象,并且即使麦家廉发言不存在失误,但他的三个观点在法律程序上也存在漏洞。虽然在引渡裁决中麦家廉支的招孟晚舟律师都可以提出,但是不可简单化地认为用这三个理由就能很有力足以反对引渡。
违反禁令问题需要具体分析
美国对孟案的指控关键在于违反伊朗制裁令,对此杨教授认为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近十多年来,加拿大根据安理会决议先后颁布了特别经济措施法和贯彻联合国关于伊朗决议条例,并多次加以更新,明确规定不得向伊朗转交战略产品和技术。孟案就算按加拿大出口和进?许可法规定判决,最高刑期也是10年监禁。不过如果孟案涉及到的向伊朗出售违禁品没有违反加拿大禁令,则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

高度论坛听众与各位嘉宾留影
孟晚舟受虐待没有根据
之前国内报道的孟晚舟在加拿大遭到绑架,镣铐加身备受虐待的说法在杨教授看来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加拿大监狱内部不会给犯人戴镣铐,孟晚舟出庭当天在法庭也没有戴镣铐,只有在押解途中会戴镣铐,但这是为了防止犯人逃跑的惯例规定。
另外孟晚舟所在的女子监狱条件相当于国内省厅级干休所,为公寓式构造,每人有一个单间,底层有公共会客室和活动空间,犯人白天可以自由活动,只有晚上才会锁门,伙食标准也丝毫不比外面差。假如孟晚舟被关在更高级别的联邦监狱,条件会更好,为五个人住一栋独立屋(国内俗称别墅),生活设施更加齐全,杨教授笑称如果对自由不予考虑,加拿大监狱值得一住。
法律问题应当依法解决
自从孟案发生以后,中加两国舆论都有过激倾向,杨教授笑称中国有微信言论要打加拿大,加拿大也有网友讲狠话与中国断交,但这些都是火上浇油的举动,无助于孟案解决。虽然两国政府立场和观点可谓南辕北辙。但是,双方都表示要坚持法治,依法办案,只有在这个共识基础上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杨教授很欣赏孟晚舟父亲任正非此前的表态,因为任正非已表示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并相信美加法律程序会有公正结果。事实上当前孟晚舟及其律师团队最应该做的就是全力做好诉讼准备,所有人都应该恢复冷静,尊重法制,依法分析相关法律争议,避免将案件政治化。
引渡案再掀高潮,孟晚舟如何利用法律自保成为焦点
最后杨教授总结道,现在中加双方对孟晚舟事件的立场、观点和诉求针锋相对,可谓南辕北辙。孟晚舟被捕后不久,中方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为由拘留了加拿大人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又以走私毒品罪改判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死刑。但无论中方对这些案件如何处理,都不会对美加办理孟晚舟引渡案的程序和结果发生太大影响,两国政府只有都回归司法途径才是解决问题并破冰的核心。
注:杨诚教授现为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高级研究员,拥有西蒙菲莎大学犯罪学博士文凭,曾任澳门圣若瑟大学副校长与国际法讲座教授。
本文发布于: 2019-3-8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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