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亦收取房屋空置税。(CBC) 渥太华一批新业主在单位成交几个月后收到巨额税单大吃一惊,事源旧业主未按新出台的空置税规定申报,以致相关物业的地税(Property Tax)大增数千元。
有意置业的加格农(Nicholas Gagnon)在一次地产拍卖购得尼比恩(Nepean)一个物业。有关交易于2月完成,他目前正忙于处理卖家失误的后果。加格农说,「我们感到非常震惊,我们从未想过要支付这笔空置税。」
有相同遭遇的皮克(Rolando Pirker)则于3月购入一个物业,他于周一收到地税税单,打开一看惊讶地发现税金金额较其估计高出一倍,当中包括空置税金达3,670元。他怀疑旧业主在填写申报表时犯错,无法确认该物业在交易之前一年是否有人居住。但不管原因为何,他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这一切都要他承担责任。
不过,市府表示,这是他的问题。根据市府网页解释有关计划称,买家应尽职调查,以确保他们购买的物业没有欠税,因为所有未缴付的税款在交易后将由买家负责。
渥太华市副财务长穆胡尼(Joseph Muhuni)指,空置税的运作方式类似地税,有关税金跟物业挂钩,而不是业主,当市府推出该税项时,它已致函负责楼宇买卖的律师事务所,建议他们确保无论任何一种情况,均进行充分披露并进行尽职调查,无论该物业被宣布空置还是有人居住,确保买家了解该物业于前一年被申报空置还是有人居住。情况可能会变得复杂,空置税申报截止日期原定是3月中旬,但最后期限延至4月30日。若物业在1月1日后但在获延长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成交,应由卖方提交申报表。
因应空置税尚属新项目,Mann Lawyers房地产律师霍根(Shannon Hogan)认为,若有人在今年很早时间购买物业,即在上一年空置税申报到期之前,卖家可能不会填写有关申报表,而当最后限期届满,当局徵收有关税金时,买家才大吃一惊。
霍根指,律师通常会查看地税税单并确保卖家支付有关税金,但这可能不足以缴付空置税。她称,买方律师应要求税务证明或其他明确的确认书,这样就不会出现错漏,随著地产经纪开始在买卖协议中顾及空置税,让买家获额外保障,其中可以包括一份宣誓声明,确认卖方已提交空置税申报表,甚至还包括一份索赔声明,订明若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卖方而非买方承担。
加格农称,他现在厘清地税税单上为何增加了4,800元税金,事源卖方声称,原业主去世后可豁免空置税,但事实证明他们实际不符合资格,因为该物业已空置5年。
他说,其律师正著手处理问题,可能就此提出诉讼,也可以通过产权保险来弥补,但加格农认为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因为这会增加其他人的产权保险费用。
至于皮克,他确认税单上的3,670元款项源于一个错误,前业主选择错误年份作为2023年租约开始的年份,其律师现已经卖方律师联络市府,并获悉市府已承认错误并作出纠正。他说,整件事令人困扰,他目前不打算缴付该笔空置,但他不确定在没有正式上诉的情况下,这笔税款是否真的获撤消。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